证券代码:688369证券简称:致远互联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瑞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根据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回避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充分考虑公司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该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该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