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师建华)
本人师建华,作为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
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会次数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师建华 | 12 | 12 | 0 | 0 | 否 | 5 |
(二)报告期内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切实的了解,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 出席情况 | 委托出席情况 | 表决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 是 | 否 |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 | 是 | 否 |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 | 是 | 否 |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 | 是 | 否 |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 | 是 | 否 |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 | 是 | 否 |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 | 是 | 否 |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
(三)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工作认真负责、忠实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主要财务信息、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核,积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出席情况 | 委托出席情况 | 表决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是 | 否 |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是 | 否 |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是 | 否 |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是 | 否 |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7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的现场实地考察等形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审议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并在定期报告里向社会公开披露,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2024年度,公司坚持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遵循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本人未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七)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整体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参加培训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专项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2月28日举办领航2024年第1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以及2024年8月20日举办的2024年第2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加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4年修订)》等监管新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遵守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及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做出独立、审慎地表决,为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2025年换届工作完成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此本人感谢公司及全体股东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公司在2025年继续规范运作、稳健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给广大股东。特此公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师建华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