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证券代码:301535 | 证券简称:浙江华远 | 公告编号:2025-018 |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姓名 | 朱杰 | 储玉洁 | 银雪姣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17年 | 2024年 | 2009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10年 | 2018年 | 2009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22年 | 2022年 | 2009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19年 | 2025年 | 2022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5 | 0 | 6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2025年度的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定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