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9,534,855.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7,349,452.9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83,592,013.07元。
经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截止2024年末公司的总股份数为2,699,746,081股,以此计算,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620,941,598.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69%。本年度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的年度分红情况:
项目 | 2024本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20,941,598.6 | 296,972,068.91 | 728,931,441.87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59,534,855.24 | 943,505,301.47 | 2,380,732,575.42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383,592,013.0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46,845,109.3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761,257,577.3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646,845,109.3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93.51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意将本利润分
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