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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740公司简称:山西焦化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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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永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242,423.08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48%;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后续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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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4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4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媒体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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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焦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山西焦煤 | 指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焦集团 | 指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山焦飞虹化工公司 | 指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山焦德力信公司 | 指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中煤华晋 | 指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1-09至2019-04)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山西焦化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XiCoking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C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峰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霍志军 | 李延龙 |
联系地址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电话 | 0357-6625471 | 0357-6621802 |
传真 | 0357-6625045 | 0357-6625045 |
电子信箱 | msc600740@126.com | msc600740@126.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41606 |
公司网址 | https://www.sxjh.com.cn |
电子信箱 | sjgf@public.lf.sx.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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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山西焦化 | 600740 | *ST山焦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曹忠志、王小宝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郭护湘、刘立冬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募集资金使用期间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7,506,751,595.46 | 8,749,346,733.73 | -14.20 | 12,074,581,468.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3,117,745.33 | 1,275,272,586.84 | -79.37 | 2,581,955,243.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8,742,589.45 | 1,272,772,552.96 | -81.24 | 2,545,308,863.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6,855,859.01 | -1,899,894,178.27 | 不适用 | -599,989,281.51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300,605,335.89 | 15,156,059,785.42 | 0.95 | 14,452,245,356.82 |
总资产 | 27,061,806,478.05 | 24,985,814,668.91 | 8.31 | 23,457,081,44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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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27 | 0.4977 | -79.37 | 1.00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27 | 0.4977 | -79.37 | 1.007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32 | 0.4968 | -81.24 | 0.993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3 | 8.64 | 减少6.91个百分点 | 19.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7 | 8.62 | 减少7.05个百分点 | 19.1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821,237,313.91 | 2,123,345,810.28 | 1,507,537,118.94 | 2,054,631,352.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824,767.19 | 118,154,187.48 | 68,715,355.62 | 10,423,435.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1,316,104.58 | 111,431,738.41 | 55,772,946.20 | 10,221,800.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7,024,205.30 | -259,676,600.91 | -411,645,565.60 | -358,509,487.2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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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99,432.37 | -3,562,600.72 | 15,485,518.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910,810.59 | 8,458,799.63 | 12,739,271.4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1,131,086.63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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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172,862.77 | -2,851,817.18 | 2,160,893.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06,150.15 | 384,480.92 | 5,368,702.6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1,223.8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235.26 | -71,171.23 | 177,869.71 | |
合计 | 24,375,155.88 | 2,500,033.88 | 36,646,379.5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29,285,044.44 | 42,543,464.14 | 13,258,419.70 | 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0 | |
合计 | 79,285,044.44 | 92,543,464.14 | 13,258,419.70 | 0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详见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面对持续低迷的焦化市场经营形势,公司紧紧围绕全年既定目标,主动应对,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精益管理为抓手,补短板、提效能,抓改革、促发展,夯实安全环保底线,强化生产经营攻坚,全面深化多领域改革变革,保障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整体平稳有序进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706,180.65万元,净资产1,550,620.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30,060.5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50,675.16万元,营业利润24,328.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11.7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1.安全生产方面: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三年治本攻坚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突出超前防控,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安全管理从被动防范向超前防控、从事后整治向强化基础、从预防事故向预防隐患转变。同时通过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优化完善双预控数字化系统、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人员定位系统”项目等措施,稳步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数智化建设,优化整合数据信息资源,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全年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为零,未发生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和重大灾害性损失,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2.环保管控方面:围绕“生产系统全流程创建环保A级企业”目标,通过成立解决环保系统难点堵点工作专班、采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为主的”机制、扎实开展环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线上线下”双监督机制等措施,生产现场基础治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全年对《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进行了全面分解落实,完成了多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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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节能降碳项目的建设和投用;同时全面推广新能源车辆,大宗物料和厂内运输完成100%新能源车辆改造,构建了内外一体的绿色低碳运输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在山西省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中被评定为B级企业。
3.煤炭采购、经济配煤方面:煤炭采购以降成本、保需求、提质量、调结构、控库存为目标,在公司内部建立了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原料煤质量管控的同时实现了按需采煤,通过及时调整煤炭采购结构、优化煤款支付等措施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在经济配煤方面,建成投用了智慧配煤平台项目,通过组织开展小焦炉实验、煤焦分析、创新配煤方案、严格焦炉热工管理等举措,持续改进、优化配煤结构,加大了高性价比煤种开发,实现了经济配煤的降本增效。2024年公司合计采购洗精煤398.23万吨。
4.焦炭销售方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建立了与同行业的询价、对标机制,立足客户需求,开展精益营销,实施定制化生产、差异化销售。同时主动对接铁路运输部门,落实运费优惠政策,助力公司提质增效。报告期内合计销售焦炭281.98万吨。
5.化工供销方面:全面围绕全年化工供销目标任务,优化客户布局,积极拓展市场,创新营销模式,在采购主要化工原料方面加强了与合理采购半径内供应商的合作,按需采购,有效控制库存,降低资金成本。同时在化工产品销售方面采取“以产定销、以现定销、以质定户”的差异化销售策略,细分市场、拓展客户,实行全品类线上竞价销售,实现了化工产品的产销平衡,保障了产品效益的最大化。
6.改革变革方面:以流程优化为抓手,持续扎实推进如生产管理领域、物资供应保障、化工运营改革、工程项目及工程建设、设备管理及检维修、财务管理、机构、岗位及薪酬管理、数智化管理等多领域的改革变革,通过成立改革推进组、完善相关制度流程、推进“精益算账文化”、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建立生产经营财务日分析机制等措施,有力推动了重点工作质量效益的双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受下游钢铁行业需求疲软影响,焦炭市场整体以偏弱运行为主,价格跌多涨少;而上游原料端炼焦煤价格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基本处于下行状态。在上游成本支撑不足、下游需求较弱等因素共同作用下,焦企利润持续承压,整体利润水平均出现大幅下滑。同时随着环保、低能耗要求的不断提高,加大了焦化行业的环境治理成本,焦化企业普遍面临经营压力,效益下滑明显。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营模式:本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产品为冶金焦炭,副产品有:硫铵、工业萘、蒽油、改制沥青、纯苯、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重苯、甲醇和炭黑等化工产品。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煤焦化为主导,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煤焦油及粗苯深加工为依托的大型煤化工工业基地,培养了一大批生产、技术管理人才,技术力量雄厚。拥有雄厚的客户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为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焦化行业周期性产能过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来自于人力资源及技术优势、炼焦煤资源优势、物流运输优势等。
人力资源及技术优势:公司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工程技术人员占多数,技术力量雄厚。2024年公司2项科技成果获省部级奖;受理授权国家专利7件;科技成果转化2项。
炼焦煤资源优势:公司地处山西省,煤炭资源丰富,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作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炼焦煤生产加工企业和市场供应商,炼焦煤产销量居于世界前列,为公司的生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和发展基础。丰富的炼焦煤资源是发展煤焦化产业、构建企业核心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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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优势的关键,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原料优势对稳定供应、管控成本和效益实现非常关键。
物流运输优势:公司位于山西省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赵城工业园,南同蒲铁路南北贯穿境内,赵城工业园内设赵城站,为二级站,大型货运站台9个,年货运量在1000万吨以上,可运输危化品。洪洞园区内设有铁路专用线,每年富余400万吨运力,为今后发展节约大量物流运输成本,也为危化品长距离安全运输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共采购原料煤398.23万吨、煤焦油19.42万吨、粗苯6.19万吨。
主要生产产品情况:生产焦炭282.91万吨,同比下降2.73%;加工煤焦油29.09万吨,同比下降7.12%;加工粗苯9.52万吨,同比下降6.58%;生产甲醇23.53万吨,同比下降4.31%;生产炭黑6.20万吨,同比上升23.02%。
主要销售产品情况:焦炭281.98万吨,甲醇23.38万吨、炭黑6.04万吨、沥青11.10万吨、工业萘(液体)3.13万吨,纯苯6.65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0,675.16万元,同比下降14.20%;实现营业利润24,328.90万元,同比下降80.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11.77万元,同比下降79.37%。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506,751,595.46 | 8,749,346,733.73 | -14.20 |
营业成本 | 8,741,395,543.06 | 9,705,879,539.38 | -9.94 |
销售费用 | 51,542,113.67 | 52,998,944.20 | -2.75 |
管理费用 | 314,662,803.89 | 305,311,251.82 | 3.06 |
财务费用 | 295,614,562.41 | 221,028,575.00 | 33.74 |
研发费用 | 96,707,899.23 | 95,281,585.73 | 1.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6,855,859.01 | -1,899,894,178.2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216,105.29 | 215,576,097.76 | 43.4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5,127,364.02 | 1,075,263,960.55 | 50.2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焦炭产品、化工产品的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焦炭产品的价格下降,影响焦炭产品的收入降幅较大。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原材料洗精煤的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影响焦炭产品的营业成本下降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运输费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职工薪酬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参与研发人员的工资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都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详见下述相关计算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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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焦化 | 7,465,279,272.74 | 8,709,837,981.27 | -16.67 | -14.21 | -9.91 | 减少5.5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焦炭 | 5,154,604,404.74 | 6,394,929,948.45 | -24.06 | -17.26 | -11.47 | 减少8.12个百分点 |
甲醇 | 455,550,501.90 | 466,288,000.87 | -2.36 | -5.91 | -4.88 | 减少1.11个百分点 |
炭黑 | 379,464,454.22 | 389,388,318.86 | -2.62 | 15.86 | 9.48 | 增加5.97个百分点 |
纯苯 | 474,843,559.59 | 433,975,798.29 | 8.61 | 8.40 | 7.09 | 增加1.12个百分点 |
改质固体沥青 | 87,753,490.10 | 90,643,599.89 | -3.29 | -27.03 | -25.91 | 减少1.55个百分点 |
工业萘液体 | 153,054,722.07 | 137,976,961.91 | 9.85 | -5.57 | -0.51 | 减少4.58个百分点 |
改质液体沥青 | 346,195,825.51 | 360,761,238.07 | -4.21 | -20.09 | -15.68 | 减少5.45个百分点 |
焦化甲苯 | 72,031,414.73 | 82,304,877.36 | -14.26 | -13.70 | 22.09 | 减少33.49个百分点 |
甲基萘油 | 32,671,749.74 | 32,518,488.19 | 0.47 | -27.05 | -28.63 | 增加2.21个百分点 |
重苯 | 29,590,740.00 | 32,839,476.97 | -10.98 | -20.64 | -0.77 | 减少22.22个百分点 |
硫铵 | 23,838,655.97 | 24,594,138.26 | -3.17 | -19.41 | -17.69 | 减少2.15个百分点 |
脱酚酚油 | 31,340,369.39 | 29,683,090.24 | 5.29 | 0.24 | -2.29 | 增加 |
/
2.46个百分点 | ||||||
焦化二甲苯 | 24,266,226.92 | 27,914,801.45 | -15.04 | 4.75 | 46.30 | 减少32.67个百分点 |
非芳烃 | 16,727,197.70 | 17,590,841.71 | -5.16 | 0.28 | 28.60 | 减少23.16个百分点 |
洗油 | 23,701,748.64 | 23,724,418.72 | -0.10 | 13.80 | -1.80 | 增加15.90个百分点 |
中性酚盐 | 5,035,951.48 | 3,658,760.37 | 27.35 | 95.35 | -42.13 | 增加172.62个百分点 |
轻油 | 7,523,584.08 | 6,509,806.94 | 13.47 | -0.01 | -9.55 | 增加9.12个百分点 |
硫磺 | 2,272,566.94 | 2,263,616.09 | 0.39 | 15.90 | 14.77 | 增加0.98个百分点 |
熔融硫 | 3,523.38 | 3,525.97 | -0.07 | -53.39 | -53.36 | 减少0.06个百分点 |
蒽油 | 144,808,585.64 | 152,268,272.66 | -5.15 | -30.04 | -32.66 | 增加4.1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 | 3,253,805,674.30 | 3,760,743,056.80 | -15.58 | -21.80 | -21.77 | 减少0.04个百分点 |
华东 | 2,258,309,717.36 | 2,654,348,629.27 | -17.54 | 2.27 | 12.31 | 减少10.51个百分点 |
华中 | 978,422,588.66 | 1,117,492,407.34 | -14.21 | -13.99 | -4.51 | 减少11.34个百分点 |
东北 | 712,658,512.02 | 874,323,827.01 | -22.68 | 25.53 | 32.68 | 减少6.61个百分点 |
华南 | 215,265,474.69 | 258,376,122.47 | -20.03 | -56.91 | -51.42 | 减少13.57个百分点 |
西北 | 30,306,773.55 | 28,150,866.26 | 7.11 | -15.50 | -28.16 | 增加16.36个百分点 |
/
西南 | 16,510,532.16 | 16,403,072.12 | 0.65 | -82.03 | -83.10 | 增加6.2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焦化行业) | 7,465,279,272.74 | 8,709,837,981.27 | -16.67 | -14.21 | -9.91 | 减少5.5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上表主要列示焦化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即焦炭与化工产品),不包含财务附注中的现代服务收入与其成本。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焦炭 | 吨 | 2,829,105.94 | 2,819,751.56 | 42,510.52 | -2.73 | -2.68 | 28.21 |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洗精煤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8,005,374,200.00 | 6,072,233,426.66 | 6,072,233,426.66 | 0 | 是 |
说明:①上表中所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②公司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的煤炭采购合同于每年年初进行签订,根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确定合同采购总量。实际月度采购量依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调整,实际煤炭交易单价随行就市,按照当期煤炭市场价格及相关销售政策执行,实际年度采购总量、采购单价与合同约定采购总量、采购单价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合同总金额可能与合计已履行金额、本报告期履行金额间存在差异。
/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焦化 | 直接材料 | 7,565,673,114.98 | 86.86 | 8,591,927,933.18 | 88.87 | -11.94 | |
直接人工 | 509,706,619.75 | 5.85 | 450,411,682.99 | 4.66 | 13.16 | ||
制造费用 | 634,458,246.54 | 7.29 | 625,723,193.89 | 6.47 | 1.40 |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61,906.6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4.9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83,862.9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1.0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607,223.3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1.93%。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607,223.34 | 71.93 |
其他说明:
(1)2024年前五名销售客户信息如下:
客户名称 | 交易金额(万元) | 主要交易内容 | 占比(%) | 是否为关联方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81,590.23 | 焦炭 | 10.87 | 否 |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 67,017.60 | 焦炭 | 8.93 | 否 |
厦门建发金属有限公司 | 48,849.99 | 焦炭 | 6.51 | 否 |
山西建邦集团有限公司 | 35,626.78 | 焦炭 | 4.75 | 否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8,822.08 | 焦炭 | 3.84 | 否 |
合计 | 261,906.68 | 34.90 |
(2)2024年前五名供应商信息如下:
/
客户名称 | 交易金额(万元) | 主要交易内容 | 占比(%) | 是否为关联方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607,223.34 | 洗精煤 | 71.93 | 是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临汾供电公司 | 22,470.47 | 电费 | 2.66 | 否 |
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 | 22,207.31 | 焦油、粗苯 | 2.63 | 否 |
山西东义煤电铝集团煤化工有限公司 | 18,520.56 | 焦油、粗苯 | 2.19 | 否 |
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 | 13,441.27 | 焦油、粗苯 | 1.59 | 否 |
合计 | 683,862.95 | 81.01 |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96,707,899.2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96,707,899.2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7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8.6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24 |
本科 | 384 |
专科 | 71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2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1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63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18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中煤华晋49%股权。中煤华晋主要经营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原煤、精煤及副产品),电力生产等,现有矿井4座,设计生产能力1,420万吨/年,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主要煤炭产品为国家稀缺优质瘦煤和无烟煤,其中“王家岭Ⅰ号精煤”被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授予“煤炭质量信得过产品”,具备稳定的、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中煤华晋的投资收益231,557.27万元,增加营业利润231,557.27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204,946,250.57 | 4.45 | 799,806,896.77 | 3.20 | 50.65 | 报告期末其他货币资金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42,543,464.14 | 0.16 | 29,285,044.44 | 0.12 | 45.27 | 报告期末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 |
预付款项 | 15,005,238.18 | 0.06 | 29,303,107.85 | 0.12 | -48.79 | 报告期末按合同支付的款项减少。 |
应收股利 | 1,442,070,000.00 | 5.33 | - | 报告期应收中煤华晋的分红款。 | ||
合同资产 | 2,962,792.45 | 0.01 | -100.00 | 报告期原列示在合同资产科目下的款项,调整至应收账款。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9,943,503.45 | 0.59 | 88,739,121.93 | 0.36 | 80.24 | 报告期进项税留抵税额增加。 |
应付票据 | 2,444,686,700.25 | 9.03 | 570,818,465.03 | 2.28 | 328.28 | 报告期签发的承兑汇票增加。 |
应付账款 | 731,883,717.83 | 2.70 | 1,262,214,215.26 | 5.05 | -42.02 | 本报告期末应付原料款减少。 |
预收款项 | 959,713.21 | 0.004 | -100.00 | 报告期预收 |
/
的租金确认为收入,故减少。 | ||||||
合同负债 | 102,432,402.52 | 0.38 | 204,164,159.48 | 0.82 | -49.83 | 本报告期末预收的货款减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54,032,755.63 | 7.22 | 1,287,787,146.57 | 5.15 | 51.74 | 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13,298,733.86 | 0.05 | 26,486,318.65 | 0.11 | -49.79 | 报告期预收的税金减少。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4,703.73 | 0.0004 | 84,323.13 | 0.0003 | 36.03 | 报告期500万元以下设备一次性抵扣的金额增加。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末受限资产为其他货币资金702,666,432.70元,为应付票据保证金存款、国内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及其孳息,该等款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得支取、转存或用于其他用途。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见下文“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不适用2024年1月1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其中《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主要目标为推动实施焦化企业(含半焦生产)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力争6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焦联合企业,要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确保焦化工序按期达到意见要求。2024年6月2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技术指南》,为规范开展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统一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程序和方法形成了标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目录在焦化行业方面,鼓励类提出:“钢铁、焦化、铁合金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限制类提出:“钢铁联合企业、独立焦化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干
/
熄焦、装煤、推焦除尘、VOCs治理装置的炼焦项目;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淘汰类提出:“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5年12月31日前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焦炉),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方案指出要根据制造业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分行业分领域挖掘典型场景。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做好设备联网、协议互认、标准制定、平台建设等工作。为贯彻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指引,系统提升企业转型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于2024年12月17日联合下发了《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的通知》,通知的总体要求为推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企业发展实际为出发点、以解决企业痛点难点问题为目标、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为导向、以场景数字化为切入点,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经济可行性、商业模式可持续性,精准识别数字化转型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形成新质生产力。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于2024年9月18日联合印发《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方案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源头防控、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全面发力,巩固现有超低排放改造成果,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稳步提升焦化行业全工序、全流程大气污染治理水平。2025年底前,力争汾河谷地区域焦化企业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7年底前,力争全省焦化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各市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督促相关企业提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焦化行业。
公司是对煤进行干馏,生产焦炭并对炼焦副产品进行回收和深加工的煤炭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是全国首批82户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山西省重点发展的优势企业。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日,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募集方式发起设立的全国焦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199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562,121,154元。
公司主要产品有冶金焦、甲醇、工业萘、煤焦油、焦化苯、改质沥青、炭黑等,其中主导产品冶金焦被评为“中华国货精品”、“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焦化苯、硫酸铵、工业萘、工业甲醇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
2、产品与生产
(1).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不适用
(1)采购模式:原料煤采购为矿方直供;煤焦油、粗苯采购为厂家直供方式。
(2)生产模式:循环经济一体化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焦炭的销售模式为战略长协户签订年度合同,采用月度加权平均定价方式进行销售;市场户全部采取网上公开竞价、量价锁定方式进行销售,竞价销售起拍价格按照当期长协用户的即时价格进行挂网竞拍。焦粒、焦粉等焦炭副产品全部采取网上公开竞价销售方式销售。其他化工产品采取先款后货、客户自提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焦炭 | 焦化行业 | 煤 | 钢铁行业 |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上游原料煤市 |
/
场变化、产品供求关系等 | ||||
硫铵 | 焦化行业 | 荒煤气 | 化肥生产、医药、生物等方面 |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 |
工业硫磺 | 焦化行业 | 荒煤气 | 生产硫酸、橡胶、农药、染料等 |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 |
煤沥青 | 焦化行业 | 煤焦油 | 筑路、建材、化工、冶金的基础原料 |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 |
改质沥青 | 焦化行业 | 煤焦油 | 筑路、建材、化工、冶金的基础原料 |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 |
工业萘 | 焦化行业 | 煤焦油 | 乙萘酚、2.3酸、H酸、K酸、色酚AS |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 |
甲醇 | 焦化行业 | 净煤气 | 燃料、制甲醛、甲胺、甲酸、甲酸甲酯等 |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 |
纯苯 | 焦化行业 | 粗苯、轻油 | 制苯乙烯、苯胺、苯酚、丙酮、顺酐 |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 |
炭黑 | 焦化行业 | 煤焦油、蒽油、沥青 | 橡胶制品 |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 |
(3).研发创新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科技成果、专利等研发创新方面的具体成绩如下:
①“焦炉烟气低温定量氧化耦合强化吸收同时脱硫脱硝中试研究”、“焦化行业EDMB膜处理浓盐水资源化利用技术”获中华环保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
②受理授权国家专利7件,其中包括《一种新型炭黑尾气锅炉及炭黑尾气处理方法》、《一种预测指定升温速率下基式流动度曲线的方法》等发明专利6件。
③完成“改质沥青工艺技术提升”、“智慧配煤平台建设”两项科技成果转化。
(4).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不适用
炼焦生产工艺:通过汽车、火车卸煤装置、皮带输送机、堆取料机等装置将炼焦用精煤,按比例精准配合后,输送至煤塔。装煤车在煤塔下部取煤后,将煤装入炭化室。进入炭化室的煤隔绝空气进行高温干馏生成焦炭。推焦车将成熟的焦饼从机侧向焦侧推出,经过干法熄焦后,通过筛焦将焦炭分为不同粒级的产品进焦仓外销。炼焦回炉煤气燃烧后产生的烟气,进入脱硫脱硝装置,5套脱硫脱硝装置依次经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中低温SCR脱硝及热管余热回收后,经引风机回送至焦炉烟囱排放。
煤气回收工艺:炼焦来的荒煤气气相经初冷器冷却、鼓风机增压后通过硫化氢洗涤塔、洗氨塔(或饱和器生产硫铵)、终冷塔、洗苯塔、脱硫塔脱除煤气中杂质,净煤气用于炼焦回炉煤气、锅炉燃烧产蒸汽发电、生产甲醇等;液相经焦油氨水分离槽分离出焦油;吸收煤气中苯类物质的
/
富油通过脱苯塔生产粗苯。吸收荒煤气中酸性物质的富液经脱酸塔分离出酸气(或再生后生成泡沫,进行熔硫生产熔融硫),酸气通过克劳斯装置生产硫磺。
水处理工艺:来自化产品回收厂的蒸氨废水、无压废水、酚氰废水以及甲醇厂、焦油加工厂、苯精制厂、炭黑厂的废水及各生活废水等分别进入三套生化系统,经厌氧、缺氧、好氧、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出水达标后进入深度处理“三水合一”原水池,经中速+多介质过滤器、超滤机组、树脂吸附、纳滤机组、反渗透机组、混床处理工艺,所产除盐水供供汽锅炉使用。中水回用系统采用超滤+反渗透膜处理工艺,对焦油加工厂、甲醇厂、化产品回收厂总排来水进行处理并回用,所产淡水送供汽锅炉及循环水补水、消防水补水使用,深度处理与中水回用浓盐水送至浓盐水提盐系统生产硫酸钠、氯化钠,产水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等。焦油加工工艺:外购及公司自产焦油经脱水、脱渣后,送入初馏塔,采用常减压工艺进行蒸馏,底部采出的中温沥青部分与蒽油配成炭黑油,大部分经塔炉工艺缩聚后成为改质沥青;塔顶初馏份先后经激冷塔、中和、精馏塔生成酚油、萘油、洗油、蒽油、重油;萘油、酚油经洗涤生成中性酚盐、脱酚酚油、脱酚萘油;脱酚萘油经工业萘初馏塔、精馏塔,采用常压蒸馏工艺进行蒸馏,采出工业萘和甲基萘油送至油库存销。
甲醇生产工艺:来自化产品回收厂的焦炉煤气送至甲醇厂气柜,经湿法脱硫、干法脱硫,脱去无机硫和有机硫后,经纯氧转化,通过合成气压缩机加压入合成塔合成粗醇;粗甲醇进入甲醇精馏制得优等品精甲醇。
粗苯精制工艺:外购及公司自产的粗苯经原料过滤器后,通过脱重组分塔分离出轻苯、重苯。重苯作为产品外销,轻苯与氢气经加氢反应器反应生成饱和的轻苯混合物,轻苯混合物一部分经预精馏塔、二甲苯塔产出二甲苯,另一部分经萃取精馏塔后分离出芳烃,芳烃通过苯塔精馏后生成苯、甲苯。
炭黑生产工艺:自焦油加工厂来的原料油由原料油泵加压,通过炭黑反应炉高温裂解生成炭黑,经袋滤器收集后送至造粒机造粒、干燥机干燥后,通过提升机提升至产品储罐,包装外销。烟气经中低温SCR脱硝、钙基湿法脱硫处理后排放。
(5).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焦化厂焦炭 | 354.6万吨/年 | 79.78 |
/
焦油加工 | 30万吨/年 | 96.97 |
粗苯精制 | 10万吨/年 | 95.20 |
甲醇厂甲醇 | 35.74万吨/年 | 65.84 |
炭黑厂炭黑 | 8万吨/年 | 77.50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产品 | 2024年产量/万吨 | 2023年产量/万吨 | 同比增减(%) |
焦炭 | 282.91 | 290.86 | -2.73 |
焦油加工量 | 29.09 | 31.32 | -7.12 |
粗苯加工量 | 9.52 | 10.19 | -6.58 |
精甲醇 | 23.53 | 24.59 | -4.31 |
炭黑 | 6.20 | 5.04 | 23.02 |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原材料采购
(1).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原料煤 | 矿方直供 | 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 | -9.96 | 398.23万吨 | 395.61万吨 |
煤焦油 | 厂家直供 | 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 | -8.85 | 19.42万吨 | 19.40万吨 |
粗苯 | 厂家直供 | 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 | 14.48 | 6.19万吨 | 6.10万吨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2024年,公司原料煤、煤焦油采购价格同比均下降;粗苯采购价格同比价格虽上升,受采购量限制,对营业成本的影响作用有限。从三种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与采购价格变动的整体情况来看,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营业成本。
(2).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产品销售情况
(1).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 |
/
率情况 | |||||||
焦化 | 7,465,279,272.74 | 8,709,837,981.27 | -16.67 | -14.21 | -9.91 | -5.56 |
(2).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年报中第六节重要事项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5、环保与安全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2024年度总资产(万元) | 2024年度净资产(万元) | 2024年度净利润(万元) | 备注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等。 | 224,285.20 | 114,390.66 | 70,471.61 | -2,402.70 |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 1,000.00 | 7,206.89 | 4,938.69 | -31.45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施工专业作业。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等。 | 1,178.00 | 7,281.18 | 3,915.98 | -67.52 |
中煤华晋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数据详见下表: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024年度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 2024年度总资产(万元) | 2024年度净资产(万元) | 2024年度净利润(万元)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 1,000,000.00 | 1,480,148.57 | 843,037.13 | 5,103,986.15 | 4,099,607.25 | 575,016.68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行业格局:焦炭是山西省的传统支柱型产业,山西省无论在焦炭产量,还是外调量、出口量均居全国首位。但焦化产业也存在产能过剩、环保压力大等问题,行业发展面临较严峻挑战。
2024年,焦化行业呈现以下三个特点:1.行业运行总体平稳。我国焦化行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下,通过产能置换和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低效、高污染的小型焦化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大型焦化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新建项目,释放先进产能,推动行业向高效、绿色、低碳方向发展,行业运行总体保持平稳。2.焦炭产量有所下滑。2024年,受环保政策加码、钢铁行业需求下降等因素,全国焦炭产量为48,927万吨,同比下降0.8%(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3.环保与碳中和驱动行业转型。随着环保政策的加码,焦化企业面临更加严格的排放限制,推动了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焦化行业加快技术升级,减少碳排放,部分落后产能逐步淘汰。
趋势:1.绿色低碳更加迫切。在我国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的大环境下,焦化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更为迫切,焦化行业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并更加重视化产回收,从源头减排污染物,实现由“以焦为主”向“焦化并举,以化为主”的战略转型。2.智能制造更加普及。随着大型焦化企业不断引进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和先进的专家控制系统,通过人与机器的合作,逐步在全部或部分生产工序中取代人力,成为焦化行业“智能制造”的先行者和排头兵,智能制造也成为焦化行业技术进步的主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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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基、稳产、降本、增效”工作思路,聚焦安全环保、产能释放、经济运行、改革变革、党建民生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常态化对标提标和经营分析下的生产组织,坚定“用数据说话,用实绩交卷,以成效检验”的算账文化和工作导向,形成“人人有指标,个个担责任”的全员成本管控机制,压强式推进节支降耗措施,持续深化改革变革,细化经营管理的颗粒度,凝心聚力打赢提质增效攻坚战,积极应对当前焦化市场下行的严峻形势,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全年计划生产焦炭300万吨,加工焦油30万吨,加工粗苯10万吨,生产甲醇23万吨,生产炭黑6.2万吨。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及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从经济发展的周期来看,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但是短期内仍面临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升级的压力,挑战与机会并存。若公司未来不能主动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则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增长乏力的问题。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趋势和国家政策导向,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以深化供给侧改革变革为主线,以精益管理为抓手,提高对市场的响应能力,降低采购和生产成本,以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坚实的管理基础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打造核心竞争力。
2、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以及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政策及环境保护标准日趋严格,公司未来为执行环境保护的新政策和新标准将承担更多的成本和资本性支出。
3、资源供应风险
公司生产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原料煤、煤焦油、粗苯。公司已针对原材料采购加大与长期供应商的合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如果国内煤炭市场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影响原料供应价格及供应量,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4.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炉煤气为易燃、易爆气体,部分生产工序在高温高压条件下运行。尽管公司已经制定了全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配备了完善的安全设施,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但不排除因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管理流程,有效运行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公司在股东与股东大会、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主要治理方面均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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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问题,焦煤集团为了解决集团内部焦化板块同业竞争问题,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整合内部焦化业务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规范公司经营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共计9个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共计3个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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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2024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兑现2023年度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峰 | 董事长 | 男 | 58 | 2019-03-08 | 2025-01-10 | 69,797 | 69,797 | 0 | 32.03 | 41.29 | 否 | |
杜建宏 | 副董事长 | 男 | 56 | 2020-05-08 | 2025-01-10 | 0 | 0 | 0 | 29.20 | 42.44 | 否 | |
总经理 | 2020-04-10 | |||||||||||
孙春生 | 副董事长 | 男 | 55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0 | 0 | 是 | |
王新照 | 董事 | 男 | 57 | 2023-05-15 | 2025-01-10 | 0 | 0 | 0 | 37.33 | 28.33 | 是 | |
王晓军 | 董事 | 男 | 56 | 2018-10-09 | 2025-01-10 | 0 | 0 | 0 | 24.80 | 36.04 | 否 | |
财务总监 | 2017-05-10 | |||||||||||
柴高贵 | 董事 | 男 | 54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28.16 | 35.73 | 否 | |
岳丽华 | 独立董事 | 女 | 72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6 | 0 | 否 | |
余春宏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4-06-28 | 2025-01-10 | 0 | 0 | 0 | 3 | 0 | 否 | |
张翼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6 | 0 | 否 | |
孔祥华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4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26.47 | 37.26 | 否 | |
陈忠礼 | 监事 | 男 | 52 | 2018-10-09 | 2025-01-10 | 0 | 0 | 0 | 31.31 | 0 | 否 | |
曹玲 | 监事 | 女 | 55 | 2018-10-09 | 2025-01-10 | 0 | 0 | 0 | 0 | 0 | 是 | |
王冬琴 | 监事 | 女 | 51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0 | 0 | 是 | |
李晋兵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7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36.50 | 0 | 否 | |
翟正义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4 | 2018-10-09 | 2025-01-10 | 0 | 0 | 0 | 31.03 | 0 | 否 | |
郭新伟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4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31.87 | 0 | 否 | |
赵新荣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9-03-08 | 2025-01-10 | 0 | 0 | 0 | 26.91 | 35.18 | 否 |
/
乔军 | 总法律顾问 | 男 | 57 | 2016-08-23 | 2025-04-22 | 0 | 0 | 0 | 25.74 | 35.89 | 否 | |
霍志军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9 | 2023-05-15 | 2025-01-10 | 0 | 0 | 0 | 28.25 | 23.46 | 否 | |
李永清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70 | 2023-12-15 | 2024-06-28 | 0 | 0 | 0 | 3 | 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69,797 | 69,797 | 0 | / | 407.60 | 315.62 | / |
说明:根据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发布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号)两则公告内容显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截止日为2025年1月10日。在公司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事项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李峰 | 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杜建宏 | 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省焦炭集团公司益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委员,华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龙源(介休)园区焦化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孙春生 | 本科学历,律师专业资格。曾任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处处长,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风险防控部部长(兼)。现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工会主席,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王新照 | 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焦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总经理,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化事业部党委书记、总裁,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
王晓军 | 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山西焦化财务部副部长、审计处处长、财务部部长,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山西焦煤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柴高贵 | 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焦化焦油加工厂厂长,生产技术处处长,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工程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山西焦煤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岳丽华 | 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副秘书长;山西亚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余春宏 | 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系教师、理财学系主任、财务处处长、华商学院院长、名誉院长等;山西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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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城银行外部监事等;现任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张翼 | 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律师。曾任山西省政府法制局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监察室负责人;深圳海埠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前海百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和嘉百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孔祥华 | 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供应公司总经理、化工供销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部党支部书记、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办主任、党委办主任、信访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焦煤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陈忠礼 | 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等。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党政办公室主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
曹玲 | 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总会计师。现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
王冬琴 | 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综合科科长。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主持财务处工作)、综合开发公司总会计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
李晋兵 | 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油加工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信访处处长、机关党委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党支部书记、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
翟正义 | 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责任会计师、企管部副部长,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监事,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山西洪洞华实热电有限公司监事。 |
郭新伟 | 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第一炼焦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焦化厂副厂长,焦油粗苯加工厂副厂长、安监局驻焦油粗苯加工厂安全监察处处长,焦油加工厂党委书记、厂长,储备煤厂党委书记、厂长。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党委书记、厂长、职工代表监事。 |
赵新荣 | 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厂长、厂长,销售公司总经理等。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管理部党支部书记、部长,职业病防治所所长。 |
乔军 | 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山西焦化法律事务处党支部副书记、处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山西焦煤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霍志军 | 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等,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部党支部书记、部长,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李永清 | 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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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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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峰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2018年11月 | |
杜建宏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20年1月 | |
王新照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3年3月 | |
王晓军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常委 | 2020年1月 | |
柴高贵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 2020年1月 | |
董事 | 2018年6月 | |||
孔祥华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常委、工会主席 | 2018年6月 | |
监事会主席 | 2021年12月 | |||
陈忠礼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党政办主任 | 2015年12月 | |
党委委员 | 2020年1月 | |||
曹玲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部部长 | 2020年12月 | |
王冬琴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处副处长 | 2018年7月 | |
赵新荣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20年1月 | |
乔军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20年1月 | |
总法律顾问 | 2016年7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峰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2月 |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8年4月 | ||
杜建宏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月 | |
孙春生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常委、董事、工会主席 | 2022年10月 | |
王新照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焦化事业部党委书记、总裁 | 2023年3月 | |
王晓军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2017年8月 |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7月 | ||
柴高贵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2年1月 | |
岳丽华 |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 | |
余春宏 |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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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翼 | 深圳市前海百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7年 | |
深圳市和嘉百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17年 | ||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5月 | ||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9月 | ||
孔祥华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月 | |
翟正义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6月 | |
山西洪洞华实热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4月 | ||
乔军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月 |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 | ||
霍志军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3年7月 | |
李永清 | 太原市康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顾问 | 2018年8月 | |
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主要依据相关规定和制度、工作量、所承担的责任以及同类别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723.22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23.22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余春宏 | 独立董事 | 聘任 | 按相关规定进行增补聘任 |
李永清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乔军 | 总法律顾问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说明:1.2024年6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李永清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提名余春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事项经公司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法律顾问乔军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乔军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编号:临2025—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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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因公司2020-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2022年8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详见公司临2022-025号《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2年10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了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牢固树立规范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财务会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第十六次 | 2024年4月1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共计23个议案。 |
第九届第十七次 | 2024年6月1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共计4个议案。 |
第九届第十八次 | 2024年7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共计2个议案。 |
第九届第十九次 | 2024年8月23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对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共计3个议案。 |
第九届第二十次 | 2024年10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九届第二十一次 | 2024年12月2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李峰 | 否 | 6 | 5 | 1 | 否 | 2 | ||
杜建宏 | 否 | 6 | 6 | 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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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生 | 否 | 6 | 6 | 否 | 2 | |
王新照 | 否 | 6 | 6 | 否 | 2 | |
王晓军 | 否 | 6 | 6 | 否 | 2 | |
柴高贵 | 否 | 6 | 6 | 否 | 2 | |
岳丽华 | 是 | 6 | 6 | 否 | 2 | |
余春宏 | 是 | 4 | 4 | 否 | 0 | |
张翼 | 是 | 6 | 6 | 否 | 2 | |
李永清(离任) | 是 | 2 | 2 | 否 | 2 |
说明:1.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李峰董事长因公外出,授权委托杜建宏副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主持会议;
2.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由余春宏先生于6月28日开始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相关职责,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且实际参加的次数均为4次,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应为0次。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6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余春宏(主任委员)、柴高贵、岳丽华 |
提名委员会 | 岳丽华(主任委员)、王新照、余春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岳丽华(主任委员)、王新照、张翼 |
战略委员会 | 李峰(主任委员)、王新照、岳丽华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2月26日 | 会议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聘任中介机构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审查审议。 |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 | 无 |
2024年4月12日 | 会议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公司对会 |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会议审议通过 | 无 |
/
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 了相关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4年6月11日 | 会议对《关于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4年8月21日 | 会议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 |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4年10月22日 | 会议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 |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6月11日 | 会议对《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 公司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四)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26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6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528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30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852 |
销售人员 | 110 |
技术人员 | 472 |
财务人员 | 38 |
行政人员 | 957 |
其他 | 99 |
合计 | 5,52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33 |
本科 | 1,208 |
专科 | 2,172 |
其他 | 2,115 |
合计 | 5,528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为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运行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以发展战略、经济效益、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职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作为薪酬发放依据,制定了薪酬分配方案,形成了重实效、重贡献的薪酬分配机制。将职工工资与工作业绩、工作积极主动性等因素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分激发职工的工作动力。(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为扎实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技能知识和专业理论水平,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建设,促进教育培训工作持续、系统进行,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内容主要包括干部管理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教育与培训、工人岗位培训、安全消防环保职业病防治培训、特种作业及各类资质证书取证/换证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激发广大职工学习技能、苦练内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营造“学、比、赶、超”的学习氛围,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和安全生产素养,确保安全生产,经济稳定运行,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标,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2,421.72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相关利润分配事项条款。同时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在未来三年达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的15%,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要求拟定”的措施。公司将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兼顾公司可持
/
续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稳定和可持续,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242,423.08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48%;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后续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2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51,242,423.08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3,117,745.33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9.48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51,242,423.08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9.48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691,772,711.5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691,772,711.5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373,448,525.1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50.37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3,117,745.3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5,774,217,624.17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4年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优化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提升了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完成了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使相应的经营范围条款更加规范并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制定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相关工作的开展形成了规范文件,加强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了公司的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持续对两家控股子公司(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管控,对外投资监督管理办公室定期收集两家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相关财务报表,报告期内两家控股子公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164.63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站点名称(水)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t)(2024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的排放标准 | 核定排放总量(t/年) | 防治污染措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公辅厂总排口 | COD | 连续排放 | 1 | 电气公司办公楼东南 | 3.758 | 不管控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不管控 | 中水回用+浓盐水提盐 | 1月至4月11日,10月至12月无水外排 |
氨氮 | 0.093 | ||||||||||
pH值 | 7.729 | ||||||||||
焦油加工厂总排口 | COD | 间断排放 | 1 | 焦油加工厂东南角 | / | 不管控 | 无 | 山西省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8--2019) | 不管控 | 中水回用+浓盐水提盐 | 无水外排 |
氨氮 | / | ||||||||||
pH值 | / | ||||||||||
甲醇厂总排口 | COD | 间断排放 | 1 | 甲醇厂西南角 | / | 不管控 | 无 | 山西省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8--2019) | 不管控 | 中水回用+浓盐水提盐 | 无水外排 |
氨氮 | / | ||||||||||
pH值 | / |
站点名称(气
)
站点名称(气)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总量(t)(2024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的排放标准 | 核定排放总量(t/年) | 防治污染措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1#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1#焦炉西侧 | 3.49 | 4.196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临汾市联防联控县重点企业 | 8.64 | 脱硫+布袋除尘+脱硝 | 正常 |
氮氧化物 | 18.30 | 21.859 | 无 | 33.23 | |||||||
颗粒物 | 1.50 | 1.816 | 无 | 4.32 | |||||||
2#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2#焦炉东侧 | 4.28 | 4.905 | 无 | 8.64 | 脱硫+布袋除尘+脱硝 | 正常 | |
氮氧化物 | 16.72 | 19.234 | 无 | 33.23 | |||||||
颗粒物 | 1.39 | 1.562 | 无 | 4.32 |
/
3#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3#焦炉西侧 | 4.41 | 5.790 | 无 | 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控实施方案 | 11.23 | 脱硫+布袋除尘+脱硝 | 正常 |
氮氧化物 | 17.54 | 23.062 | 无 | 43.2 | |||||||
颗粒物 | 1.14 | 1.471 | 无 | 5.62 | |||||||
4#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4#焦炉东侧 | 3.78 | 4.985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临汾市联防联控县重点企业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控实施方案 | 11.23 | 脱硫+布袋除尘+脱硝 | 正常 |
氮氧化物 | 20.73 | 27.493 | 无 | 43.2 | |||||||
颗粒物 | 1.24 | 1.683 | 无 | 5.62 | |||||||
5#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5#焦炉西侧 | 5.26 | 6.725 | 无 | 11.23 | 脱硫+布袋除尘+脱硝 | 正常 | |
氮氧化物 | 22.22 | 28.232 | 无 | 43.2 | |||||||
颗粒物 | 1.80 | 2.281 | 无 | 5.62 | |||||||
6#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6#焦炉东侧 | 5.50 | 7.021 | 无 | 11.23 | 脱硫+布袋除尘+脱硝 | 正常 | |
氮氧化物 | 21.13 | 26.685 | 无 | 43.2 | |||||||
颗粒物 | 1.11 | 1.448 | 无 | 5.62 | |||||||
一系装煤地面站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2#焦炉北侧 | 3.20 | 1.381 | 无 | 7.65 | 脱硫+布袋除尘 | 正常 | |
颗粒物 | 0.58 | 0.259 | 无 | 8.353 | |||||||
二系装煤地面站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3#焦炉北侧 | 3.76 | 0.968 | 无 | 7.65 | 脱硫+布袋除尘 | 正常 | |
颗粒物 | 1.28 | 0.336 | 无 | 9.18 | |||||||
三系装煤地面站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5#焦炉北侧 | 4.57 | 1.677 | 无 | 7.65 | 脱硫+布袋除尘 | 正常 | |
颗粒物 | 1.59 | 0.574 | 无 | 9.18 | |||||||
一系推焦地面站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2#焦炉北侧 | 5.18 | 7.136 | 无 | 11.88 | 脱硫+布袋除尘 | 正常 | |
颗粒物 | 1.91 | 2.615 | 无 | 16.214 | |||||||
二系推焦地面站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3#焦炉北侧 | 3.52 | 3.550 | 无 | 11.88 | 脱硫+布袋除尘 | 正常 | |
颗粒物 | 0.75 | 0.774 | 无 | 17.82 | |||||||
三系推焦地面站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5#焦炉北侧 | 5.12 | 5.197 | 无 | 11.88 | 脱硫+布袋除尘 | 正常 | |
颗粒物 | 1.86 | 1.957 | 无 | 17.82 | |||||||
一系干熄焦地面站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1#焦炉西侧 | 7.52 | 6.129 | 无 | 37.8 | 脱硫+布袋除尘 | 正常 | |
颗粒物 | 0.59 | 0.455 | 无 | 10.13 | |||||||
二系干熄焦地面站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4#焦炉东侧 | 7.38 | 9.986 | 无 | 37.8 | 脱硫+布袋除尘 | 正常 | |
颗粒物 | 0.48 | 0.658 | 无 | 10.13 | |||||||
三系干熄焦地面站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5#焦炉北侧 | 8.10 | 3.883 | 无 | 20.511 | 脱硫+布袋除尘 | 正常 | |
颗粒物 | 1.00 | 0.486 | 无 | 10.13 | |||||||
三系备用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5#脱硫脱硝 | 4.85 | 0.241 | 无 | 20.511 | 脱硫+布袋除尘 | 正常 |
/
干熄焦地面除尘站 | 颗粒物 | 西侧 | 0.51 | 0.025 | 无 | 12.01 | 脱硫+布袋除尘 | 正常 | |||
炭黑脱硫塔排气筒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炭黑厂东侧 | 5.63 | 6.333 | 无 | 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 | 10.67 | 脱硝+脱硫+湿电除尘 | 正常 |
氮氧化物 | 17.49 | 19.723 | 无 | 73.718 | |||||||
颗粒物 | 0.38 | 0.444 | 无 | 3.265 | |||||||
供汽锅炉烟囱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1 | 供汽锅炉西侧 | 1.02 | 0.870 | 无 | 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 | 13.911 | 低氮燃烧+脱硝+脱硫+布袋除尘 | 正常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防治污染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情况2024年,公司实施了9个环措项目,主要包含二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增设烟气脱硫预处理装置项目、一回收空压站区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六个地下槽土壤隐患治理项目、二生化隔油池气浮池排渣优化改造项目、公司危废库VOCs收集治理项目、厂内运输车辆新能源改造项目、新能源车配套充电桩项目、焦化厂1-6
#
脱硫脱硝装置增加备用系统项目、建设园区三级防控事故水池项目等,除2个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尚在建设中外,其余项目已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2)主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①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6座焦炉烟囱排气均采用“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中低温SCR法脱硝”的工艺路线,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达到山西省超低排放指标。
②装煤、推焦、干熄焦地面除尘站三组6座焦炉配套建设有3套装煤地面除尘站、3套推焦地面除尘站、4套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均采用“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路线,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达到山西省超低排放指标。
③精煤粉碎、焦炭转运除尘器配煤、输焦系统均建设有精煤粉碎及焦炭转运布袋除尘器,各除尘设施运行正常有效。配煤系统配套安装微动力除尘及皮带清洗装置。
④煤气精脱硫设施化产回收系统建有煤气二级脱硫设施,二次脱硫后煤气中H
S含量低于20mg/m
。
⑤煤场、焦场全封闭项目公司煤场、焦场均为钢结构全封闭,煤场占地面积35467.71m
,焦场占地面积8600m
,棚内配备高效干雾抑尘装置、雾炮和雾帘除尘,设施运行正常,现场粉尘浓度达到山西省超低排放要求。
⑥焦炉机侧除尘装置焦炉机侧炉门废气送车载式烟气回收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为99%,运行效果明显。二系、三系焦炉机侧无组织逸散烟气进入机侧大棚地面站进行收集处理,运行效果明显。
⑦生产系统各槽罐放散气回收处理装置煤气净化(化产)系统各储罐、槽、池逸散VOCs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冷鼓、硫铵、洗苯、脱硫、氧化吸收法脱硫再生塔顶尾气等废气经过VOCs收集与治理装置洗涤后进入焦炉燃烧系统;粗苯系统槽罐区VOCs气体经压力平衡系统回负压煤气管道,设施运行正常有效。
⑧生化及生产废水深度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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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经A2+O2生化处理后进入深度处理装置,处理后出水回用,设施运行正常。
⑨循环水排污水中水回用装置
对公司间接冷却循环水进行回收,送中水回用装置深度处理后,回用生产系统,设施运行正常。
⑩浓盐水提盐装置
废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等装置产生的浓盐水进入浓盐水提盐装置处理,产出的淡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减少了新鲜水用量,产出的成品盐符合要求外售。
?管控治一体化平台
无组织排放管、控、治一体化智能平台,具备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清洁运输各环节生产、监测、监控、治理设施集中控制和数据综合分析功能,实现了“超标预警、智能识别、发送指令、精准治理、效果评估”,确保了各项污染物指标达到规定要求,设施运行正常。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焦化(1#-6#焦炉)、焦油加工及提标改造、甲醇及其改扩建(二期)、苯精制、炭黑、5
#
#焦炉备用干熄焦、浓盐水提盐、炭黑富裕尾气利用技术改造等项目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2024年5月10日,公司排污许可证完成更新申领,将三系统备用干熄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畴,编号:91140000113273064E001P,有效期:2025年5月10日至2029年5月9日。
(3)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晋环辐证〔00481〕。有效期:2021年3月15日-2025年12月14日。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根据《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10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编号141000-2022-0196-H),有效期3年。
2024年公司开展了两次公司级大型应急演练,分别为6月26日在焦化厂脱硫脱硝车间供氨站1
#
液氨储罐泄漏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演练活动、12月12日苯精制厂储罐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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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罐泄漏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演练活动。生产厂、车间均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了季度、月度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演练,验证了公司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有效性、符合性,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通过了专家审核,并按方案严格执行监测。自行监测的对象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土壤。
公司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5年4月,负责公司的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站现有职工6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人,高级技师1人,技师2人。
公司自行监测采取自动监测和委托监测相结合的方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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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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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炉烟囱、供汽锅炉烟囱、炭黑烟气脱硫塔等安装了烟气自动监测装置,主要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装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熄焦地面站、焦炉机侧大棚地面站安装了烟气自动监测装置,主要监测二氧化硫、颗粒物;公辅厂总排口、焦油加工厂雨水排口、甲醇厂雨水排口均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装置,主要监测COD、氨氮、pH值、流量。自动监测设备均通过验收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余监测项目委托山西杜衡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监测。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2024年公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折不扣落实山西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握减污降碳总体要求,理清深层改造清单,强化源头管控,优化管理思路,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贡献企业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所做的重点工作主要有:
1.根据国家五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及《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要求,公司进行全面分解落实,截至报告期末完成了一二干熄焦互备、3
#-6#
焦炉机侧加罩、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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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炉备用干熄焦、富余蒸汽综合利用等重点节能降碳项目的建设和投用,巩固提升超低排放改造成果;
2.加强督导,积极推动防治污染设施、项目建设。2024年全年公司实施环措项目共计9项,主要项目有:二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增设烟气脱硫预处理装置项目、一回收空压站区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六个地下槽土壤隐患治理项目、二生化隔油池气浮池排渣优化改造项目、公司危废库VOCs收集治理项目、厂内运输车辆新能源改造项目、新能源车配套充电桩项目、焦化厂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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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脱硝装置增加备用系统项目、建设园区三级防控事故水池项目等。截至报告期末,除2个项目正在推进建设外,其余项目全部按期完成;
3.围绕“生产系统全流程创建环保A级企业”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全力攻克难点堵点问题,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全流程创A为目标,并针对创A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难点堵点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计划和措施,同时坚持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在线稳定达标的原则,为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4.环保隐患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持续实现环保隐患动态清零。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下发了《生态环保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实施办法》等10余项制度,全方位开展设备消缺改造和工艺升级优化;同时扎实开展环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利剑斩污、“捍卫家园”媒体曝光、化工车辆异味治理等专项行动,全面保证环保隐患动态清零目标的实现;
5.强化管理,提升生产现场应急管理水平。公司组织各生产厂及保障单位,对近期同行业企业发生的安全及环保案例进行了学习、贯彻。同时,生产厂针对生产现场薄弱环节编制了应急(包括危废物污染防治)演练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司各级的应急处置能力;
6.持续优化完善信息平台,严格落实“线上线下”双监督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环保大数据智能一体化监管平台,深入组织环保在线数据常态化达标攻关,识别更新多套在线监测设备,持续提升在线监测设备的稳定运行能力,充分发挥平台的预警功能,数字赋能,提高了公司整体环保管理水平;
7.规范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法利用和处置。(1)公司严格规范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与流程,定期开展“回头看”,报告期内公司危险废物全部做到合法合规处置;(2)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完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优化升级改造,确保“三防”达标,并将暂存库内产生的VOCs气体全部引入RTO装置进行焚烧,进一步保证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符合规范要求;(3)加快建设危险废物信息化建设,实现危险废物电子标签、电子台账、电子联单、转移轨迹同步关联的信息化管理;
8.积极履行国家双碳政策,构建内外一体的绿色低碳运输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部转运车辆新能源改造,购置电动自卸车、装载机、叉车、清扫车,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100%电动化。同时自6月份起与大宗物料运输承接单位签订清洁运输合同,所有大宗物料全部实现电动大卡运输,构建了内外一体的绿色低碳运输体系。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61,455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对能源进行回收利用、使 |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用清洁能源运输 |
说明:上表中二氧化碳减排量的统计口径包含公司电力和热力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山西省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科学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公司绿色低碳发展,公司制定了2024年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了公司2024年碳排放的战略目标与相关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为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公司通过生产工艺提标改造、富余蒸汽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优化配煤结构等措施,大幅提高了能源综合利用率,同时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减少了能源浪费,降低了公司的碳排放量;
2.将大宗物料重型车全部改为新能源车辆以及厂区内部倒运车辆全面实现“油改电”,构建了内外一体的绿色低碳运输体系;
3.公司完成了对多台高耗能电机的更换工作,进一步降低了能耗、减少了碳排放量,助力公司节能绿色,低碳清洁发展。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公司ESG报告与本年度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披露。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尊重并维护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实行平等雇佣原则,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同时注重员工的培训与发展,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通过制定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国企担当,促进社区公益发展。相关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年度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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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 | 解决关联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为规范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其控股的焦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山西焦化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的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 2017年11月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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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交易 | 称“焦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山西焦化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的焦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山西焦化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山西焦化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山西焦化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山西焦化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山西焦化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 |||||
其他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在本公司持有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山西焦化具有重大影响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将充分尊重山西焦化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山西焦化的公司章程,保证山西焦化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山西焦化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山西焦化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如因违反本次承诺事项给山西焦化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山西焦化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7年11月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与重大资 | 其他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为了确保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所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承诺如下: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不得越权干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 | 2017年9月27日 | 是 | 除涉及盈利承诺事项外长期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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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同时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面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且存在盈利承诺事项,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及重组报告书等约定,严格执行利润承诺及利润补偿的相关安排。 | 有效;盈利承诺事项期限为2017年度至2020年度。(盈利承诺事项已于2020年度履行完毕。) |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承诺已及时向各相关方提供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根据重组需要进一步提供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提供的该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 | 2016年12月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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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即本公司下属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权益),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相关账户的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相关账户的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相关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相关股份并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3、本公司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利益。 | ||||||
其他 | 山西焦化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为了确保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所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此,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5、承诺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则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7年10月22日 | 是 | 1、2、3长期有效,4、5至2018年12月31日。(本承诺中第4项、第5项已于2018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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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关联交易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针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重组后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保证按国家政策及市场化原则、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守国家产业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对于无市场交易价格的关联交易,按照交易商品或劳务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重组后的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督促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和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2017年9月2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资产注入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针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1、中煤华晋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2、本公司合法拥有中煤华晋49%股权的所有权,上述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3、本公司承诺及时进行上述股权的权属变更,且因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4、本公司拟转让的上述股权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 | 2017年9月27日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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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承诺对与上述说明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纠纷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说明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目前拥有的部分房产、土地存在产权不完善的情况,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没有因暂未取得相关的产权证书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导致中煤华晋重大损失以致于不符合本次重组条件的情形。针对上述产权不完善的情况,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做出如下具体承诺:1、关于完善房产土地产权的承诺鉴于目前中煤华晋位于河津市的不动产登记需要以河津市土地规划调整为前提,位于乡宁县的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乡宁县土地复垦工作的落实为前提,而上述工作由当地行政管理部门主导负责,因此中煤华晋完善不动产登记手续受到上述外部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限制。据此山焦集团承诺,在河津市土地规划调整到位以及乡宁县土地复垦工作落实的条件满足后的三年内,完成中煤华晋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的登记手续。2、关于房产土地产权瑕疵对上市公司损失的承诺山焦集团承诺如因为标的资产涉及的房产土地产权瑕疵给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房产、土地后续存在的可能造成山西焦化投资收益额减少的情况包括:1)有关房产、土地办理产权登记证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支出;2)因未办理房产、土地产权证书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3)其他与房产、土地产权瑕疵相关的直接费用成本支出。从本承诺出具之日到中煤华晋完成相关房产土地的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期间内,在发生上述有关成本费用的当年,山焦集团现金补偿山西焦化的金额=经山西焦化和中煤华晋确认的当年中煤华晋发生的相关费用、成本支出的总金额*49%。上述补偿以现金方式在次一年的6月30日前由山焦集团补偿予山西焦化。 | 2017年9月27日 | 否 | 在河津市土地规划调整到位以及乡宁县土地复垦工作落实的条件满足后的三年内。 | 是 |
其他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针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 | 2017年9月27日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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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构及其参与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公平、公允、合理的协议或其他任何关系。本公司合法持有中煤华晋的49%股权,该股权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替第三方代持的情形,本次交易为真实交易,本企业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本企业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障碍。 | ||||||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资函【2015】813号)以及《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资函【2015】814号)文件的要求,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采取分10年期缴纳各自负担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王家岭矿资源价款。同时,山焦集团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核定的王家岭采矿权154,629.60万元作为对中煤华晋的出资,增加中煤华晋实收资本154,629.60万元。根据上述安排,为了确保中煤华晋对王家岭采矿权的合法拥有不存在潜在风险,山焦集团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剩余尚需由本公司负担的中煤华晋王家岭采矿权资源价款合计4.69亿元,本公司具备分期缴纳相关采矿权价款的能力。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2017年12月5日 | 是 | 本承诺事项已于2024年履行完毕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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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山西焦化”)将利用配套募集资金6亿元作为向山焦集团支付的现金对价,本公司承诺,收到相关现金对价之后,将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由山西焦化、开立账户的银行及本公司三方签署监管协议,相关资金专项用于后续采矿权价款缴纳,不得挪作他用。如山西焦化本次发行的配套募集资金不足,其将自筹资金用于现金对价的支付。2、本公司将确保按照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煤华晋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缴纳的安排,按时、完整的缴纳应由本公司负担的各年度采矿权价款,于2024年之前完成全部资源价款的缴纳。3、如因本公司未如期缴纳后续采矿权价款,导致中煤华晋王家岭矿采矿权证书被吊销,由此给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公司承担。4、本公司承诺中煤华晋合法拥有王家岭矿采矿权,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和纠纷事项。5、中煤华晋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如因中煤华晋出资导致中煤华晋受到行政处罚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在中煤华晋拥有的权益占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资【2015】813号)以及《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资【2015】814号)的文件要求,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和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分10年期缴纳各自负担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王家岭矿资源价款。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山焦集团已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核定的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154,629.60万元作为对中煤华晋的出资,增加中煤华晋实收资本154,629.60万元。根据上述安排,为了保证中煤华晋对王家岭矿采矿权的合法持有不存在潜在风险,中煤集团承诺如下:1、中煤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管理 | 2017年8月31日 | 是 | 本承诺事项已于2024年履行完毕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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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截至2016年底资产总额达到3,170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7亿元,具备分期缴纳相关采矿权价款的能力;同时保证按照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煤华晋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缴纳的安排,按时完整地缴纳应由中煤集团负担的各年度采矿权价款,于2024年之前完成全部资源价款的缴纳。其间国家出台的矿业权价款相关政策或文件规定,中煤集团按相关规定执行。2、2006年,中煤集团主业资产重组改制并境外上市,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煤集团主业整体改制并境外上市方案,批准中煤集团按股比持有的王家岭采矿权评估价款作为国家资本金的一部分,注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后经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批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A+H)发行股票上市,王家岭采矿权评估价款成为向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募集资金对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煤华晋已于2016年11月取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有效期限为30年的王家岭矿采矿许可证。因此,中煤华晋合法取得并拥有王家岭矿采矿权,该矿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和纠纷事项,是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和保护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3、中煤华晋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 ||||||
其他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一、关于韩咀煤业办理环保竣工验收及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相关事项的承诺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中煤华晋下属子公司韩咀煤业尚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及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山焦集团承诺如下:韩咀煤业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及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山焦集团承诺韩咀煤业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以及环保竣工自行验收工作。如韩咀煤业因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未完成环保竣工自行验收工作,导致韩咀煤业受到处罚,进而使得山西焦化及其股东利益受到损失的,山焦 | 2018年1月11日 | 是 | 第一部分承诺在2018年6月30日前已经办理完成;第二部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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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将就上述事项造成山西焦化损失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实施补偿。二、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强化履约能力的承诺鉴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王家岭矿的采矿权价款分期缴纳、房产和土地产权瑕疵、华宁焦煤采矿权续期等出具了补偿或赔偿的承诺,为了进一步强化山焦集团履约能力,山焦集团承诺如下: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向山焦集团支付6亿元现金对价。根据山焦集团出具的《关于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缴纳问题和中煤华晋出资合规性的承诺》,收到相关现金对价之后,将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由山西焦化、开立账户的银行及本公司三方签署监管协议,相关资金专项用于后续采矿权价款缴纳,不得挪作他用。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需要由本公司负担的王家岭矿后续采矿权资源价款4.69亿元,本次交易将获得的现金对价足以覆盖后续采矿权资源价款的缴纳,尚剩余1.31亿元资金。据此,本公司进一步承诺,上述剩余资金将仍然保留在该专项资金监管账户中,在中煤华晋及下属子公司完成房产土地产权手续办理及华宁焦煤完成长期采矿许可证办理之前,专项用于履行山焦集团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承诺事项可能发生的面向山西焦化的现金补偿义务。 | 承诺至房产土地产权手续办理及华宁焦煤完成长期采矿许可证办理完成后。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山西省焦化行业转型升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山西焦煤将认真履行山西省焦化产能压减政策,推动集团内部焦化产业转型升级,待山西焦煤所属的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五麟煤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西山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焦化类企业或相关资产、业务在实施产能压减后,形成稳定生产能力并连续三年盈利的情况下,以山西焦化为集团内部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生产经营业务整合发展平台,通过收购兼并、业务转让、资产注入、委托经营等方式将集团控制的上述焦化类企业或相关资产、业务逐步 | 2020年12月9日 | 是 | 长期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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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整合,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内部焦化行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山西焦煤资产规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并将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履行上述承诺。山西焦煤于2015年11月所作的《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焦化业务整合的承诺》同时废止,以本承诺为准。 |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1年11月18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向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金融业务相关事宜出具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1、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运作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确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相关金融业务的安全性。2、鉴于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焦煤集团,焦煤集团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经营自主权,由上市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自主决策与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3、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焦煤集团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采取增加财务公司的资本金等有效措施,确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4、督促财务公司在发生行政处罚、资产负债表以及风险控制指标、存贷比指标如超过限额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且不能继续开展相关金融业务。 | 2011年11月18日 | 否 | 是 |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采用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采用解释第18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00 | 8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8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曹忠志、王小宝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 | 曹忠志(1年)、王小宝(1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6 |
保荐人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3年5月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选聘办法》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不超过8年。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上述规定年限,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6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于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9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17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9)。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应急处罚情况:
序号 | 时间 | 处罚原因 | 处罚类型 | 执行单位 | 处罚文号 | 处罚金额(万元) |
1 | 2024.11.19 |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7日,(1)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污水处理车间抽查8月份岗位技能提升6份考试试卷未如实记录考核结果);(2)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储备煤厂配煤车间年底安全培训管理手册培训申请表中127人,考核成绩单中130人参加,焦煤培训系统记录为124人)等。 | 行政处罚 | 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 (洪)应急罚[2024]执法-8号 | 29.6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7.5-131.2亿元(不包含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等金融业务)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4-008号)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山西焦煤集团 | 其他 | 3,000,000,000.00 | 0.42%-1.8% | 503,255,882.11 | 13,082,429,968.99 | 13,123,861,130.25 | 461,824,720.85 |
/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合计 | / | / | / | 503,255,882.11 | 13,082,429,968.99 | 13,123,861,130.25 | 461,824,720.85 |
2、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200,000,000.00 | 3.65%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10,000,000.00 | 3.65%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10,000,000.00 | 3.65%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142,800,000.00 | 3.65% | 142,800,000.00 | 142,800,000.00 | 142,800,000.00 | 142,800,000.00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10,000,000.00 | 3.65%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10,000,000.00 | 3.65%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10,600,000.00 | 3.65% | 10,600,000.00 | 10,600,000.00 | ||
合计 | / | / | / | 362,800,000.00 | 193,400,000.00 | 162,800,000.00 | 393,400,000.00 |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3年2月21日 | 2023年3月7日 | 2024年3月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无 | 是 | 其他 |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3年2月21日 | 2023年6月27日 | 2024年6月2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无 | 是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相关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4)关联担保情况。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4)=(3)/(1) | 本年度投入金额(5)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6)=(5)/(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3年2月5日 | 156,000.00 | 150,288.00 | 165,498.20 | 147,938.42 | 98.44 | 2,808.77 | 1.87 | |
合计 | / | 156,000.00 | 150,288.00 | 165,498.20 | 147,938.42 | / | 2,808.7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2年9月6日发布的《山西焦化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中承诺拟用于“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41,278.00万元)”“150吨/小时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15,707.20万元)”“20万吨/年甲醇改建项目(42,873.00万元)”“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15,64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项目(50,000.00万元)”共5个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165,498.20万元,同时承诺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
/
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截至2013年2月5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000.00万元,扣除相关非公开发行费用5,7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288.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预案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公司将原计划列示在预案中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减少至34,789.80万元。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1,278.00 | 2,808.77 | 38,214.38 | 92.58 | 2021年1月 | 是 | 是 | 1,498.81 | 否 | 3,063.62 | ||
向特定对 | 150吨/小时干 | 生产 | 是 | 否 | 15,707.20 | 0 | 15,707.20 | 100.00 | 2013年7月 | 是 | 是 | 220.42 | 否 |
/
象发行股票 | 熄焦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万吨/年甲醇改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2,873.00 | 0 | 42,873.00 | 100.00 | 2013年12月 | 是 | 是 | 668.03 | 否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5,640.00 | 0 | 16,354.04 | 104.57 | 2018年6月 | 是 | 是 | 否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34,789.80 | 0 | 34,789.80 | 100.00 | 是 | 是 | 否 | ||||
合计 | / | / | / | / | 150,288.00 | 2,808.77 | 147,938.42 | / | / | / | / | / | 2,387.26 | / | / |
说明:(1)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150吨/小时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20万吨/年甲醇改建项目”“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1,307.8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349.5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8,958.3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7月27日发布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临2024-024号);2024年7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11,363.42万元(含截至资金转出日银行结算利息)转至一般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2)各项目在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实现销售收入10,024.43万元,利润1,498.81万元;150吨/小时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实现销售收入5,365.36万元,利润220.42万元;20万吨/年甲醇改建项目实现销售收入17,518.76万元,利润668.03万元;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及
/
回用工程项目:污水处理车间深度处理废水198.9万吨,节约新鲜水90.7万吨,削减主要污染物COD238.68吨,氨氮7.25吨。中水回用处理废水217万吨,节约新鲜水176万吨,削减主要污染物COD80.29吨,氨氮9.77吨。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2,85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0,08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0 | 1,310,317,574 | 51.1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148,796,880 | 5.8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中子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23,595,000 | 0.92 | 0 | 无 | 0 | 未知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23,595,000 | 0.92 | 0 | 无 | 0 | 未知 |
李国辉 | 0 | 22,719,930 | 0.8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18,525,000 | 0.72 | 0 | 无 | 0 | 未知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聚金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18,525,000 | 0.72 | 0 | 无 | 0 | 未知 | ||
崔天玲 | 6,875,957 | 14,008,600 | 0.5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732,385 | 11,187,348 | 0.44 | 0 | 无 | 0 | 未知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026,800 | 10,582,176 | 0.41 | 0 | 无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310,317,5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0,317,574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8,796,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796,880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中子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3,5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95,000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3,5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95,000 | ||||||
李国辉 | 22,719,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19,930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5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25,000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聚金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5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25,000 | ||||||
崔天玲 | 14,00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8,6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187,3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87,34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582,1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82,176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中子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聚金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公司不知晓其他股东的关 |
/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55,376 | 0.06 | 331,700 | 0.0129 | 10,582,176 | 0.41 | 0 | 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新照 |
成立日期 | 1969-07-17 |
主要经营业务 | 本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的除外),承办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及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生产:焦炭、合成氨、尿素;制造其它化学、化工产品;承揽化工设备和零部件加工制作、设备检修、建筑安装、防腐保温工程设计、技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生产、销售:洗精煤;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批发、零售:钢材、有色金属材料、黑色金属材料、铁矿石、生铁、铁合金(国家限制的除外);零售:汽油、柴油(仅限分支机构油品综合经销部凭许可证经营);文艺表演:戏剧表演、 |
/
歌舞;电影放映;游泳场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持有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31.79万股,比例为0.09%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5]第0272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西焦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西焦化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西焦化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对重要联营企业的权益投资
1、事项描述
2018年3月,山西焦化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收购了母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4月17日更名为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49%股份,山西焦化公司通过向中煤华晋派出董事并参与其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方式对该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中煤华晋为山西焦化公司的联营企业,山西焦化公司对中煤华晋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山西焦化公司2024年确认了投资收益231,722.91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9.33万元、资本公积1,320.79万元,由于该项投资对山西焦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对该项重要联营企业的权益投资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公司与投资收益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获取被审计单位对长期股权投资重大影响的依据,以此确认采用权益法的合理性。
(3)获取并检查与联营企业相关的投资协议等资料、结合银行资金流水记录、投资台账,与会计记录进行核对,检查投资收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与组成部分会计师进行沟通,包括对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
(5)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应关注的重大事项,获取组成部分会计师的关键证据。
/
(6)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山西焦化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24年度山西焦化公司营业收入为750,675.16万元,相较上年度下降14.20%。由于营业收入系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可能操纵收入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测试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通过控制测试,了解内部控制是否值得信赖;
(2)选取样本,通过检查销售合同、铁路运输凭证,识别与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时点,进而评估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
(3)执行了分析性复核程序,对主营业务收入以及毛利率进行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及其波动是否合理;
(4)选取样本,对客户进行工商资料查询;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发运凭证、客户提货单、销售发票等;在抽样的基础上,对2024年度交易额、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5)获取向关联方销售的品种、数量、价格,检查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以及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6)选取样本,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营业收入进行了截止性测试;
(7)检查营业收入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山西焦化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山西焦化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山西焦化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山西焦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山西焦化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山西焦化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山西焦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山西焦化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山西焦化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曹忠志
(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小宝
2025年4月23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04,946,250.57 | 799,806,896.7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3,907,661.55 | 58,331,531.47 | |
应收款项融资 | 42,543,464.14 | 29,285,044.44 | |
预付款项 | 15,005,238.18 | 29,303,107.8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59,816,179.72 | 21,551,600.1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42,070,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88,683,301.40 | 465,086,689.0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962,792.4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9,943,503.45 | 88,739,121.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3,324,845,599.01 | 1,495,066,784.1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257,235,995.47 | 17,868,662,306.2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189,851,278.82 | 4,084,809,793.92 | |
在建工程 | 860,974,885.25 | 1,100,379,205.2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68,166,803.78 | 276,100,695.0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689,652.46 | 30,886,384.7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9,042,263.26 | 79,909,499.5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736,960,879.04 | 23,490,747,884.75 | |
资产总计 | 27,061,806,478.05 | 24,985,814,668.9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84,136,867.28 | 3,289,121,735.87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44,686,700.25 | 570,818,465.03 | |
应付账款 | 731,883,717.83 | 1,262,214,215.26 | |
预收款项 | 959,713.21 | ||
合同负债 | 102,432,402.52 | 204,164,159.4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99,351,106.82 | 86,136,776.77 | |
应交税费 | 3,385,420.27 | 3,730,446.49 |
/
其他应付款 | 49,380,090.37 | 40,204,816.1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54,032,755.63 | 1,287,787,146.5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298,733.86 | 26,486,318.65 | |
流动负债合计 | 7,982,587,794.83 | 6,771,623,793.4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463,840,000.00 | 2,734,9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7,120,000.00 | 37,12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1,938,910.32 | 74,238,764.9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4,703.73 | 84,323.1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73,013,614.05 | 2,846,343,088.04 | |
负债合计 | 11,555,601,408.88 | 9,617,966,881.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562,121,154.00 | 2,562,121,15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015,819,181.49 | 7,001,813,303.0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8,604,971.69 | -18,311,717.60 | |
专项储备 | 2,975,731.70 | 7,154,493.26 | |
盈余公积 | 1,072,589,518.84 | 1,044,671,278.9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665,704,721.55 | 4,558,611,273.7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300,605,335.89 | 15,156,059,785.42 | |
少数股东权益 | 205,599,733.28 | 211,788,002.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506,205,069.17 | 15,367,847,787.4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061,806,478.05 | 24,985,814,668.91 |
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02,986,296.10 | 787,616,173.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2,783,891.18 | 49,678,534.70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993,464.14 | 27,177,044.44 | |
预付款项 | 14,988,667.88 | 29,276,681.48 | |
其他应收款 | 1,467,832,011.39 | 29,467,687.3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42,070,000.00 | ||
存货 | 392,542,390.86 | 466,820,584.3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9,570,505.97 | 88,090,286.18 | |
流动资产合计 | 3,322,697,227.52 | 1,478,126,992.0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853,408,974.02 | 19,466,491,662.3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183,755,246.31 | 4,078,488,524.69 | |
在建工程 | 85,736,040.65 | 324,728,489.7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2,209,571.11 | 54,458,066.1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528,166.25 | 26,064,115.8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251,637,998.34 | 24,000,230,858.76 | |
资产总计 | 27,574,335,225.86 | 25,478,357,850.7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89,271,818.08 | 3,125,319,729.7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44,686,700.25 | 570,818,465.03 |
/
应付账款 | 732,926,901.67 | 1,240,319,369.92 | |
预收款项 | 959,713.21 | ||
合同负债 | 102,335,315.14 | 202,143,740.33 | |
应付职工薪酬 | 91,980,666.55 | 79,579,532.40 | |
应交税费 | 3,121,511.69 | 3,540,738.38 | |
其他应付款 | 46,540,412.02 | 32,737,120.0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53,809,700.07 | 1,287,564,091.0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295,821.24 | 26,259,320.57 | |
流动负债合计 | 7,577,968,846.71 | 6,569,241,820.6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463,840,000.00 | 2,534,9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7,120,000.00 | 37,12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1,938,910.32 | 74,238,764.9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72,898,910.32 | 2,646,258,764.91 | |
负债合计 | 11,150,867,757.03 | 9,215,500,585.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562,121,154.00 | 2,562,121,15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030,168,411.81 | 7,016,162,533.3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8,604,971.69 | -18,311,717.60 | |
专项储备 | 2,975,731.70 | 7,154,493.26 | |
盈余公积 | 1,072,589,518.84 | 1,044,671,278.99 | |
未分配利润 | 5,774,217,624.17 | 5,651,059,523.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423,467,468.83 | 16,262,857,265.2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574,335,225.86 | 25,478,357,850.76 |
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506,751,595.46 | 8,749,346,733.73 |
/
其中:营业收入 | 7,506,751,595.46 | 8,749,346,733.73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529,733,531.13 | 10,410,632,823.94 | |
其中:营业成本 | 8,741,395,543.06 | 9,705,879,539.3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9,810,608.87 | 30,132,927.81 | |
销售费用 | 51,542,113.67 | 52,998,944.20 | |
管理费用 | 314,662,803.89 | 305,311,251.82 | |
研发费用 | 96,707,899.23 | 95,281,585.73 | |
财务费用 | 295,614,562.41 | 221,028,575.00 | |
其中:利息费用 | 291,473,898.62 | 241,654,849.45 | |
利息收入 | 11,046,527.38 | 21,577,915.00 | |
加:其他收益 | 11,216,960.74 | 8,843,280.5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15,274,687.25 | 2,985,422,438.8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15,274,687.25 | 2,985,422,438.8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5,924.38 | 297,488.6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0,306,670.35 | -63,812,602.1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5,920.3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3,288,966.35 | 1,269,640,435.9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369,668.67 | 2,757,237.8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96,238.27 | 9,347,576.0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6,462,396.75 | 1,263,050,097.76 | |
减:所得税费用 | -467,079.86 | -5,574,849.0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6,929,476.61 | 1,268,624,946.8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6,929,476.61 | 1,268,624,946.8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3,117,745.33 | 1,275,272,586.8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88,268.72 | -6,647,639.9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3,254.09 | 480,270.3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3,254.09 | 480,270.3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3,254.09 | 480,270.3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3,254.09 | 480,270.39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6,636,222.52 | 1,269,105,217.2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2,824,491.24 | 1,275,752,857.2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88,268.72 | -6,647,639.9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27 | 0.497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27 | 0.4977 |
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487,119,999.00 | 8,729,577,122.83 | |
减:营业成本 | 8,733,711,671.45 | 9,698,619,101.82 | |
税金及附加 | 27,542,693.05 | 27,853,258.40 |
/
销售费用 | 49,976,310.14 | 51,852,333.18 | |
管理费用 | 300,022,734.48 | 286,630,556.59 | |
研发费用 | 94,469,598.74 | 93,029,913.52 | |
财务费用 | 281,768,544.09 | 206,627,490.6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7,578,936.66 | 227,212,480.90 | |
利息收入 | 10,993,355.02 | 21,529,797.20 | |
加:其他收益 | 11,154,403.85 | 8,726,246.2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15,274,687.25 | 2,985,422,438.8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1,624.33 | 34,238.9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0,605,787.46 | -63,706,097.0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5,920.3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5,543,375.02 | 1,295,617,215.84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369,668.67 | 2,746,152.8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94,695.64 | 9,096,264.8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8,718,348.05 | 1,289,267,103.78 | |
减:所得税费用 | -464,050.44 | -2,923,322.8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9,182,398.49 | 1,292,190,426.6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9,182,398.49 | 1,292,190,426.6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3,254.09 | 480,270.3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3,254.09 | 480,270.3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3,254.09 | 480,270.39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78,889,144.40 | 1,292,670,697.0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10,979,715.00 | 8,631,609,006.2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4,434.43 | 75,047,729.2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182,082.66 | 55,334,201.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60,366,232.09 | 8,761,990,937.1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587,550,399.62 | 9,790,291,511.6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15,521,960.44 | 759,806,816.7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146,881.06 | 41,909,208.9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002,849.98 | 69,877,578.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27,222,091.10 | 10,661,885,115.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6,855,859.01 | -1,899,894,178.2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52,248.3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00 | 500,652,248.3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0,783,894.71 | 285,076,150.6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0,783,894.71 | 285,076,150.6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216,105.29 | 215,576,097.7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280,400,000.00 | 6,769,8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7,666,302.0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28,066,302.09 | 6,769,8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590,510,000.00 | 4,942,44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9,269,215.85 | 752,096,039.4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59,722.2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12,938,938.07 | 5,694,536,039.4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5,127,364.02 | 1,075,263,960.5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80 | 22.2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2,512,369.90 | -609,054,097.7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4,059,932.21 | 1,253,114,029.9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1,547,562.31 | 644,059,932.21 |
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00,691,692.22 | 8,619,348,470.5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4,844,597.0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438,575.03 | 50,731,634.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49,130,267.25 | 8,744,924,701.7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615,569,786.94 | 9,816,220,327.3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58,403,539.27 | 719,909,516.9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608,355.48 | 35,106,877.0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245,752.69 | 66,776,381.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79,827,434.38 | 10,638,013,102.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0,697,167.13 | -1,893,088,400.6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52,248.3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00 | 500,652,248.3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9,543,736.69 | 295,069,273.5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9,543,736.69 | 295,069,273.5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456,263.31 | 205,582,974.8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87,000,000.00 | 6,407,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7,666,302.0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34,666,302.09 | 6,407,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427,710,000.00 | 4,599,64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5,837,296.95 | 738,413,604.0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59,722.2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36,707,019.17 | 5,338,053,604.0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7,959,282.92 | 1,068,946,395.9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80 | 22.2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2,281,601.10 | -618,559,007.6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1,869,208.94 | 1,250,428,216.6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9,587,607.84 | 631,869,208.94 |
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562,121,154.00 | 7,001,813,303.00 | -18,311,717.60 | 7,154,493.26 | 1,044,671,278.99 | 4,558,611,273.77 | 15,156,059,785.42 | 211,788,002.00 | 15,367,847,787.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62,121,154.00 | 7,001,813,303.00 | -18,311,717.60 | 7,154,493.26 | 1,044,671,278.99 | 4,558,611,273.77 | 15,156,059,785.42 | 211,788,002.00 | 15,367,847,787.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005,878.49 | -293,254.09 | -4,178,761.56 | 27,918,239.85 | 107,093,447.78 | 144,545,550.47 | -6,188,268.72 | 138,357,281.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3,254.09 | 263,117,745.33 | 262,824,491.24 | -6,188,268.72 | 256,636,222.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005,878.49 | 14,005,878.49 | 14,005,878.4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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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005,878.49 | 14,005,878.49 | 14,005,878.49 | ||||||||||
(三)利润分配 | 27,918,239.85 | -156,024,297.55 | -128,106,057.70 | -128,106,057.7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918,239.85 | -27,918,239.8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8,106,057.70 | -128,106,057.70 | -128,106,057.7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178,761.56 | -4,178,761.56 | -4,178,761.56 | ||||||||||
1.本期提取 | 22,864,464.75 | 22,864,464.75 | 22,864,464.75 | ||||||||||
2.本期使用 | 27,043,226.31 | 27,043,226.31 | 27,043,226.3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62,121,154.00 | 7,015,819,181.49 | -18,604,971.69 | 2,975,731.70 | 1,072,589,518.84 | 4,665,704,721.55 | 15,300,605,335.89 | 205,599,733.28 | 15,506,205,069.17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562,121,154.00 | 7,050,971,873.61 | -18,791,987.99 | 17,510,120.48 | 915,452,236.33 | 3,924,981,960.39 | 14,452,245,356.82 | 218,435,641.99 | 14,670,680,998.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62,121,154.00 | 7,050,971,873.61 | -18,791,987.99 | 17,510,120.48 | 915,452,236.33 | 3,924,981,960.39 | 14,452,245,356.82 | 218,435,641.99 | 14,670,680,998.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158,570.61 | 480,270.39 | -10,355,627.22 | 129,219,042.66 | 633,629,313.38 | 703,814,428.60 | -6,647,639.99 | 697,166,788.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0,270.39 | 1,275,272,586.84 | 1,275,752,857.23 | -6,647,639.99 | 1,269,105,217.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158,570.61 | -49,158,570.61 | -49,158,570.6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9,158,570.61 | -49,158,570.61 | -49,158,570.61 | ||||||||||||
(三)利润分配 | 129,219,042.66 | -641,643,273.46 | -512,424,230.80 | -512,424,230.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9,219,042.66 | -129,219,042.6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2,424,230.80 | -512,424,230.80 | -512,424,230.8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355,627.22 | -10,355,627.22 | -10,355,627.22 | ||||||||||
1.本期提取 | 29,439,471.48 | 29,439,471.48 | 29,439,471.48 | ||||||||||
2.本期使用 | 39,795,098.70 | 39,795,098.70 | 39,795,098.7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62,121,154.00 | 7,001,813,303.00 | -18,311,717.60 | 7,154,493.26 | 1,044,671,278.99 | 4,558,611,273.77 | 15,156,059,785.42 | 211,788,002.00 | 15,367,847,787.42 |
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562,121,154.00 | 7,016,162,533.32 | -18,311,717.60 | 7,154,493.26 | 1,044,671,278.99 | 5,651,059,523.23 | 16,262,857,265.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62,121,154.00 | 7,016,162,533.32 | -18,311,717.60 | 7,154,493.26 | 1,044,671,278.99 | 5,651,059,523.23 | 16,262,857,265.2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005,878.49 | -293,254.09 | -4,178,761.56 | 27,918,239.85 | 123,158,100.94 | 160,610,203.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3,254.09 | 279,182,398.49 | 278,889,144.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005,878.49 | 14,005,878.4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005,878.49 | 14,005,878.49 | |||||||||
(三)利润分配 | 27,918,239.85 | -156,024,297.55 | -128,106,057.7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918,239.85 | -27,918,239.8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8,106,057.70 | -128,106,057.7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178,761.56 | -4,178,761.56 | |||||||
1.本期提取 | 22,864,464.75 | 22,864,464.75 | |||||||
2.本期使用 | 27,043,226.31 | 27,043,226.3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62,121,154.00 | 7,030,168,411.81 | -18,604,971.69 | 2,975,731.70 | 1,072,589,518.84 | 5,774,217,624.17 | 16,423,467,468.83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562,121,154.00 | 7,065,321,103.93 | -18,791,987.99 | 17,510,120.48 | 915,452,236.33 | 5,000,512,370.06 | 15,542,124,996.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62,121,154.00 | 7,065,321,103.93 | -18,791,987.99 | 17,510,120.48 | 915,452,236.33 | 5,000,512,370.06 | 15,542,124,996.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158,570.61 | 480,270.39 | -10,355,627.22 | 129,219,042.66 | 650,547,153.17 | 720,732,268.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0,270.39 | 1,292,190,426.63 | 1,292,670,697.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158,570.61 | -49,158,570.6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9,158,570.61 | -49,158,570.61 | |||||||||
(三)利润分配 | 129,219,042.66 | -641,643,273.46 | -512,424,230.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9,219,042.66 | -129,219,042.6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2,424,230.80 | -512,424,230.8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355,627.22 | -10,355,627.22 | |||||||
1.本期提取 | 29,439,471.48 | 29,439,471.48 | |||||||
2.本期使用 | 39,795,098.70 | 39,795,098.7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62,121,154.00 | 7,016,162,533.32 | -18,311,717.60 | 7,154,493.26 | 1,044,671,278.99 | 5,651,059,523.23 | 16,262,857,265.20 |
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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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在山西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10月23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5)134号文批准,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3273064E,本公司总部位于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7,800万元,其中国有发起人持有5,300万股,社会公众持有2,500万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256,212.12万元,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产品为冶金焦炭,副产品有:
硫铵、工业萘、蒽油、改制沥青、纯苯、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重苯、甲醇和炭黑等化工产品。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批准。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1.固定资产、26.无形资产、34.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5,000,000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金额≥10,000,000元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00,000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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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
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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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随后按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的预计负债的损失准备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5)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7)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其他客户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关联方客户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
:其他客户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逾期天数自信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其他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保证金和备用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其他款项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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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
(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8)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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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中有关内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中有关内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中有关内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及周转材料。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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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材料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中有关内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7.长期资产减值。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50年 | 3% | 12.13%-1.94%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35年 | 3%、4% | 19.40%-2.74%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3%、4% | 19.40%-6.4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3%、4% | 19.40%-9.60% |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上表所示。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类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转入固定资产。 |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7.长期资产减值。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许可权。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产权登记期限 | 直线法分期摊销 |
软件许可权 | 5-8年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直线法分期摊销 |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7.长期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①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Ⅰ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Ⅱ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Ⅲ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Ⅰ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Ⅱ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Ⅲ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Ⅳ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Ⅴ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Ⅵ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7))。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②具体方法
本公司焦化产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通过铁路运输的焦炭产品,本公司按照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在指定铁路站点发出商品并取得铁路运输单后确认收入;通过铁路运输+港口转运的焦炭产品,本公司按照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在取得SGS检验报告并将其移交客户后确认收入;通过公路运输的焦炭和化工产品,由客户按照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在指定的仓库自行提货或装运后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营业外支出。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7.长期资产减值。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依据[2022]136号文,按上年度自产焦炭、化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50%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25%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0%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未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未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具有类似条款和风险特征的项目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种估价要求本公司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税项本公司按照规定计提多项税项,确定该等税项的计提时需要作出判断。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许多交易及计算所涉及的最终税项并不确定。若该等事项的最终税务结果与初始记录金额不同,其差额将影响作出判断有关期间的税项。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 无 | 0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 无 | 0 |
/
其他说明:
采用解释第17号、第18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本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40,455,097.02 | 140,836,050.10 |
其他货币资金 | 702,666,432.70 | 155,714,964.56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461,092,465.29 | 503,223,882.11 |
存款应计利息 | 732,255.56 | 32,000.00 |
合计 | 1,204,946,250.57 | 799,806,896.77 |
其中:存放在境外 |
/
其他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的款项总额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证保证金 | 354,500,000.00 | 47,222,22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48,166,432.70 | 108,492,744.56 |
合计 | 702,666,432.70 | 155,714,964.56 |
(2)受限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702,666,432.70 | 155,714,964.56 |
合计 | 702,666,432.70 | 155,714,964.56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50,090,614.66 | 57,550,328.17 |
1年以内小计 | 50,090,614.66 | 57,550,328.17 |
1至2年 | 4,634,933.39 | 1,172,801.63 |
2至3年 | 986,601.63 | 716,306.5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6,576.54 | 705,741.70 |
4至5年 | 157,100.34 | 15,728.50 |
5年以上 | 37,910,085.44 | 38,220,516.94 |
合计 | 93,845,912.00 | 98,381,423.4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7,452,455.52 | 39.91 | 37,452,455.52 | 100.00 | 37,400,672.52 | 38.02 | 37,400,672.5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393,456.48 | 60.09 | 2,485,794.93 | 14.54 | 53,907,661.55 | 60,980,750.96 | 61.98 | 2,649,219.49 | 4.34 | 58,331,531.47 |
其中: | ||||||||||
组合1: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 | 41,389,029.90 | 44.10 | 478,338.36 | 1.16 | 40,910,691.54 | 50,224,631.88 | 51.05 | 575,169.12 | 1.15 | 49,649,462.76 |
组合2:其他客户 | 15,004,426.58 | 15.99 | 2,007,456.57 | 13.38 | 12,996,970.01 | 10,756,119.08 | 10.93 | 2,074,050.37 | 19.28 | 8,682,068.71 |
合计 | 93,845,912.00 | / | 39,938,250.45 | / | 53,907,661.55 | 98,381,423.48 | / | 40,049,892.01 | / | 58,331,531.47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1 | 5,755,860.00 | 5,755,86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2 | 5,473,868.10 | 5,473,868.1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3 | 3,744,536.70 | 3,744,536.7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4 | 2,707,780.30 | 2,707,780.3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5 | 2,206,594.06 | 2,206,594.06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其他单位 | 17,563,816.36 | 17,563,816.36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37,452,455.52 | 37,452,455.5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1,389,029.90 | 478,338.36 | 1.16 |
合计 | 41,389,029.90 | 478,338.36 | 1.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其他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8,701,585.16 | 535,719.57 | 6.16 |
1至2年 | 4,634,932.99 | 597,420.72 | 12.89 |
2至3年 | 986,601.63 | 257,897.67 | 26.14 |
3至4年 | 66,576.54 | 29,666.51 | 44.56 |
4至5年 | 157,100.34 | 131,273.04 | 83.56 |
5年以上 | 457,629.92 | 455,479.06 | 99.53 |
合计 | 15,004,426.58 | 2,007,456.57 | 13.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7,400,672.52 | 51,783.00 | 37,452,455.52 | |||
按组合1计提 | 575,169.12 | -96,830.76 | 478,338.36 | |||
按组合2计提 | 2,074,050.37 | -66,593.80 | 2,007,456.57 | |||
合计 | 40,049,892.01 | -111,641.56 | 39,938,250.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40,797,151.50 | 40,797,151.50 | 43.47 | 471,887.05 | |
上海元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5,755,860.00 | 5,755,860.00 | 6.13 | 5,755,860.00 | |
太原市通盛化工公司 | 5,473,868.10 | 5,473,868.10 | 5.83 | 5,473,868.10 | |
烟台渤丰钢铁建材有限公司 | 3,744,536.70 | 3,744,536.70 | 3.99 | 3,744,536.70 | |
镇江市好胜建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2,707,780.30 | 2,707,780.30 | 2.89 | 2,707,780.30 | |
合计 | 58,479,196.60 | 58,479,196.60 | 62.31 | 18,153,932.1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3,261,909.56 | 299,117.11 | 2,962,792.45 |
/
合计 | 3,261,909.56 | 299,117.11 | 2,962,792.45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99,117.11 | 299,117.1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99,117.11 | -299,117.1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2,543,464.14 | 29,285,044.44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42,543,464.14 | 29,285,044.44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91,197,680.46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291,197,680.46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005,238.18 | 100.00 | 29,239,842.79 | 99.78 |
1至2年 | 63,265.06 | 0.22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5,005,238.18 | 100.00 | 29,303,107.85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山西蔺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2,488,729.11 | 16.59 |
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 | 2,111,321.06 | 14.07 |
圣鑫焦化有限公司 | 1,904,401.51 | 12.69 |
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 | 1,857,474.00 | 12.38 |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 | 1,142,139.37 | 7.61 |
合计 | 9,504,065.05 | 63.3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42,07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7,746,179.72 | 21,551,600.18 |
合计 | 1,459,816,179.72 | 21,551,600.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1,442,070,000.00 | |
合计 | 1,442,07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7,945,954.74 | 19,470,473.43 |
1年以内小计 | 17,945,954.74 | 19,470,473.43 |
1至2年 | 196,434.43 | 944,734.43 |
2至3年 | 64,351.00 | 1,693,090.1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8,954.53 | 1,343,600.00 |
4至5年 | 1,343,600.00 | 857,521.32 |
5年以上 | 6,902,642.98 | 6,052,221.66 |
合计 | 26,581,937.68 | 30,361,640.9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运费 | 10,947,488.32 | 15,820,977.89 |
备用金 | 478,730.12 | 486,704.49 |
预付材料款转入 | 5,055,292.45 | 3,912,666.60 |
保证金 | 180,000.00 | |
往来款及其他 | 10,100,426.79 | 9,961,291.98 |
合计 | 26,581,937.68 | 30,361,640.96 |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919,119.12 | 5,890,921.66 | 8,810,040.7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717.18 | 25,717.1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944,836.30 | 5,890,921.66 | 8,835,757.9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期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962,712.26 | 10,962,712.26 | 未逾期 | ||
单位1 | 10,947,488.32 | 10,947,488.32 | 未逾期 | ||
单位2 | 15,223.94 | 15,223.94 | 未逾期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728,303.76 | 2,944,836.30 | 6,783,467.46 | ||
押金、保证金和备用金 | 478,730.12 | 196,669.60 | 282,060.52 | ||
其他款项 | 9,249,573.64 | 2,748,166.70 | 6,501,406.94 | ||
合计 | 20,691,016.02 | 2,944,836.30 | 17,746,179.72 |
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期末,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
类别 | 期末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单位1 | 2,092,474.76 | 100.00 | 2,092,474.76 | 逾期无法收回 | |
单位2 | 524,762.85 | 100.00 | 524,762.85 | 逾期无法收回 | |
单位3 | 510,175.00 | 100.00 | 510,175.00 | 逾期无法收回 | |
单位4 | 472,642.15 | 100.00 | 472,642.15 | 逾期无法收回 | |
其他单位 | 2,290,866.90 | 100.00 | 2,290,866.90 | 逾期无法收回 | |
合计 | 5,890,921.66 | 100.00 | 5,890,921.6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第一阶段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2,919,119.12 | 25,717.18 | 2,944,836.30 | |||
第二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
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5,890,921.66 | 5,890,921.66 | ||||
合计 | 8,810,040.78 | 25,717.18 | 8,835,757.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代垫运费 | 10,947,488.32 | 41.26 | 代垫运费 | 1年以内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6,811,042.35 | 25.67 | 往来款 | 5年以内 | 2,498,514.84 |
洪洞县朝胜选煤厂 | 2,092,474.76 | 7.89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092,474.76 |
太原市顺天利商贸有限公司 | 524,762.85 | 1.98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524,762.85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510,175.00 | 1.92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510,175.00 |
合计 | 20,885,943.28 | 78.72 | / | / | 5,625,927.45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75,286,599.73 | 45,194,106.65 | 230,092,493.08 | 311,204,001.09 | 42,986,051.91 | 268,217,949.18 |
在产品 | 36,348,903.54 | 3,362,878.90 | 32,986,024.64 | 68,110,837.50 | 4,522,324.64 | 63,588,512.86 |
库存商品 | 132,199,693.27 | 16,893,892.91 | 115,305,800.36 | 139,040,558.00 | 15,996,297.78 | 123,044,260.22 |
周转材料 | 2,344,398.79 | 2,344,398.79 | 2,406,203.96 | 2,406,203.96 | ||
合同履约成本 | 7,954,584.53 | 7,954,584.53 | 7,829,762.85 | 7,829,762.85 | ||
合计 | 454,134,179.86 | 65,450,878.46 | 388,683,301.40 | 528,591,363.40 | 63,504,674.33 | 465,086,689.07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2,986,051.91 | 40,349,015.65 | 38,140,960.91 | 45,194,106.65 | ||
在产品 | 4,522,324.64 | 3,362,878.90 | 4,522,324.64 | 3,362,878.90 | ||
库存商品 | 15,996,297.78 | 16,893,892.91 | 15,996,297.78 | 16,893,892.91 | ||
合计 | 63,504,674.33 | 60,605,787.46 | 58,659,583.33 | 65,450,878.46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已领用或已出售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已领用 |
库存商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已出售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摊费用 | 28,160,839.59 | 37,754,434.42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31,634,243.85 | 50,560,429.23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32,667.30 | 424,258.28 |
预缴其他税金 | 15,752.71 | |
合计 | 159,943,503.45 | 88,739,121.93 |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6,785,207.11 | -298,017.87 | 797,934.97 | 17,285,124.21 |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17,851,877,099.14 | 2,317,229,082.69 | -293,254.09 | 13,207,943.52 | 1,942,070,000.00 | 18,239,950,871.26 | ||
小计 | 17,868,662,306.25 | 2,316,931,064.82 | -293,254.09 | 14,005,878.49 | 1,942,070,000.00 | 18,257,235,995.47 | ||
合计 | 17,868,662,306.25 | 2,316,931,064.82 | -293,254.09 | 14,005,878.49 | 1,942,070,000.00 | 18,257,235,995.47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源通煤焦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
山西洪洞华实热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5,033,820.00 | ||||||||||
山西焦炭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7,533,820.00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189,851,278.82 | 4,084,809,793.9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189,851,278.82 | 4,084,809,793.9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77,170,195.27 | 5,959,584,549.18 | 59,202,422.77 | 5,698,214.46 | 8,901,655,381.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485,363.03 | 352,529,164.47 | 411,504.42 | 486,426,031.92 | |
(1)购置 | 24,969,078.33 | 411,504.42 | 25,380,582.7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3,485,363.03 | 327,560,086.14 | 461,045,449.1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1,000.00 | 44,059,363.13 | 649,129.05 | 44,789,492.18 | |
(1)处置或报废 | 81,000.00 | 44,059,363.13 | 649,129.05 | 44,789,492.18 | |
4.期末余额 | 3,010,574,558.30 | 6,268,054,350.52 | 58,964,798.14 | 5,698,214.46 | 9,343,291,921.4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09,076,395.78 | 3,352,302,732.81 | 32,746,799.76 | 4,779,911.62 | 4,798,905,839.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1,698,554.45 | 243,427,127.75 | 4,353,630.06 | 203,900.27 | 379,683,212.53 |
/
(1)计提 | 131,698,554.45 | 243,427,127.75 | 4,353,630.06 | 203,900.27 | 379,683,212.53 |
3.本期减少金额 | 78,570.00 | 41,618,372.50 | 623,163.89 | 42,320,106.39 | |
(1)处置或报废 | 78,570.00 | 41,618,372.50 | 623,163.89 | 42,320,106.39 | |
4.期末余额 | 1,540,696,380.23 | 3,554,111,488.06 | 36,477,265.93 | 4,983,811.89 | 5,136,268,946.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965,436.28 | 11,974,311.51 | 17,939,747.7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8,051.30 | 768,051.30 | |||
(1)处置或报废 | 768,051.30 | 768,051.30 | |||
4.期末余额 | 5,965,436.28 | 11,206,260.21 | 17,171,696.4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63,912,741.79 | 2,702,736,602.25 | 22,487,532.21 | 714,402.57 | 4,189,851,278.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62,128,363.21 | 2,595,307,504.86 | 26,455,623.01 | 918,302.84 | 4,084,809,793.92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6,176,965.63 | 10,293,571.61 | 5,071,568.16 | 811,825.86 | |
机器设备 | 3,875,240.36 | 3,683,042.57 | 192,197.79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75,010,516.46 |
机器设备 | 3,511,949.40 |
运输设备 | 69,840.00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353,652,829.40 | 正在办理中 |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60,974,885.25 | 1,100,379,205.2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860,974,885.25 | 1,100,379,205.2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甲醇制烯烃项目 | 1,952,596,795.54 | 1,177,357,950.94 | 775,238,844.60 | 1,953,008,666.47 | 1,177,357,950.94 | 775,650,715.53 |
二回收一次脱硫增加备塔技术改造 | 16,061,822.81 | 16,061,822.81 | 12,691,431.87 | 12,691,431.87 | ||
通用级沥青碳纤维长丝制备技术开发 | 12,977,786.34 | 12,977,786.34 | 6,532,962.35 | 6,532,962.35 | ||
建设园区三级防控事故水池 | 6,569,517.86 | 6,569,517.86 |
/
储备煤厂 | ||||||
焦化厂1、6脱硫脱硝装置增加备用系统 | 4,932,600.66 | 4,932,600.66 | ||||
中央站1号2号联络线电缆大修 | 5,713,026.90 | 5,713,026.90 | ||||
5#、6#焦炉备用干熄焦项目 | 127,853,569.06 | 127,853,569.06 | ||||
3#-6#焦炉机侧加罩项目 | 87,100,685.68 | 87,100,685.68 | ||||
富余蒸汽综合利用项目 | 41,882,425.84 | 41,882,425.84 | ||||
110kV焦化四站易地扩容改造 | 32,524,045.17 | 32,524,045.17 | ||||
零星工程项目 | 39,481,286.08 | 39,481,286.08 | 16,143,369.73 | 16,143,369.73 | ||
合计 | 2,038,332,836.19 | 1,177,357,950.94 | 860,974,885.25 | 2,277,737,156.17 | 1,177,357,950.94 | 1,100,379,205.2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甲醇制烯烃项目 | 10,225,677,800.00 | 1,953,008,666.47 | 411,870.93 | 1,952,596,795.54 | 19.10 | 21.89% | 106,685,982.49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二回收一次脱硫增加备塔技术改造 | 22,506,000.00 | 12,691,431.87 | 3,370,390.94 | 16,061,822.81 | 71.37 | 71.00%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通用级沥青碳纤维长丝制备 | 50,000,000.00 | 6,532,962.35 | 6,444,823.99 | 12,977,786.34 | 25.96 | 40.00% | 金融机构贷款、 |
/
技术开发 | 自筹 | |||||||||||
建设园区三级防控事故水池储备煤厂 | 17,069,300.00 | 6,569,517.86 | 6,569,517.86 | 38.49 | 69.00%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焦化厂1、6脱硫脱硝装置增加备用系统 | 21,976,600.00 | 4,932,600.66 | 4,932,600.66 | 22.44 | 50.00%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中央站1号2号联络线电缆大修 | 7,160,000.00 | 5,713,026.90 | 5,713,026.90 | 79.79 | 90.00%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5#、6#焦炉备用干熄焦项目 | 195,503,300.00 | 127,853,569.06 | 11,424,738.92 | 139,278,307.98 | 71.24 | 100.00%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3#-6#焦炉机侧加罩项目 | 143,500,900.00 | 87,100,685.68 | 8,067,863.17 | 95,168,548.85 | 66.32 | 100.00%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富余蒸汽综合利用项目 | 138,880,000.00 | 41,882,425.84 | 40,713,987.14 | 82,596,412.98 | 59.47 | 100.00%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110kV焦化四站易地扩容改造 | 57,570,000.00 | 32,524,045.17 | 14,621,509.07 | 47,145,554.24 | 81.89 | 100.00%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合计 | 10,879,843,900.00 | 2,261,593,786.44 | 101,858,458.65 | 364,188,824.05 | 411,870.93 | 1,998,851,550.11 | / | / | 106,685,982.49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许可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4,596,266.97 | 2,684,243.41 | 357,280,510.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54,596,266.97 | 2,684,243.41 | 357,280,510.3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9,593,540.67 | 1,586,274.68 | 81,179,815.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11,799.92 | 622,091.33 | 7,933,891.25 |
(1)计提 | 7,311,799.92 | 622,091.33 | 7,933,891.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6,905,340.59 | 2,208,366.01 | 89,113,706.6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7,690,926.38 | 475,877.40 | 268,166,803.7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5,002,726.30 | 1,097,968.73 | 276,100,695.03 |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 | 69,750,641.24 | 正在办理中 |
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 65,879,362.58 | 正在办理中 |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14,105,953.63 | 28,526,488.43 | 112,549,260.59 | 28,137,315.1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652,656.12 | 3,163,164.03 | 10,996,278.56 | 2,749,069.64 |
合计 | 126,758,609.75 | 31,689,652.46 | 123,545,539.15 | 30,886,384.7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应纳税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
差异 | 负债 | 差异 | 负债 | |
500万元以下设备一次性抵扣影响 | 458,814.91 | 114,703.73 | 337,292.52 | 84,323.13 |
合计 | 458,814.91 | 114,703.73 | 337,292.52 | 84,323.1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4,686,770,235.12 | 3,428,069,390.67 |
资产/信用减值准备 | 1,194,648,580.67 | 1,195,412,162.37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71,938,910.32 | 74,238,764.91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7,533,820.00 | 17,533,820.00 |
合计 | 5,970,891,546.11 | 4,715,254,137.9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度 | 778,832,474.31 | ||
2025年度 | 234,687,880.16 | 234,687,880.16 | |
2026年度 | 75,225,779.08 | 75,225,779.08 | |
2027年度 | 759,747,679.37 | 759,747,679.37 | |
2028年度 | 1,579,575,577.75 | 1,579,575,577.75 | |
2029年度 | 2,037,533,318.76 | ||
合计 | 4,686,770,235.12 | 3,428,069,390.6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79,042,263.26 | 79,042,263.26 | 79,909,499.54 | 79,909,499.54 | ||
合计 | 79,042,263.26 | 79,042,263.26 | 79,909,499.54 | 79,909,499.54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702,666,432.70 | 702,666,432.70 | 其他 | 保证金 | 155,714,964.56 | 155,714,964.56 | 其他 | 保证金 |
合计 | 702,666,432.70 | 702,666,432.70 | / | / | 155,714,964.56 | 155,714,964.56 | / | /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600,655,416.68 | |
信用借款 | 2,584,136,867.28 | 2,688,466,319.19 |
合计 | 2,584,136,867.28 | 3,289,121,735.87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2,344,686,700.25 | 570,818,465.03 |
合计 | 2,444,686,700.25 | 570,818,465.03 |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470,863,905.13 | 909,464,320.81 |
工程款 | 232,666,298.28 | 302,186,527.20 |
修理及劳务费 | 28,353,514.42 | 50,563,367.25 |
合计 | 731,883,717.83 | 1,262,214,215.2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 12,152,761.12 | 工程款未结算 |
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568,306.00 | 工程款未结算 |
无锡市东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 7,794,677.81 | 工程款未结算 |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378,576.35 | 工程款未结算 |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5,006,350.82 | 工程款未结算 |
合计 | 40,900,672.1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金 | 959,713.21 | |
合计 | 959,713.2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02,432,402.52 | 204,164,159.48 |
合计 | 102,432,402.52 | 204,164,159.4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6,118,713.29 | 798,145,678.38 | 784,946,794.67 | 99,317,597.0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8,063.48 | 130,590,612.11 | 130,575,165.77 | 33,509.82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6,136,776.77 | 928,736,290.49 | 915,521,960.44 | 99,351,106.82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6,695,787.31 | 616,115,329.68 | 613,257,521.01 | 39,553,595.98 |
二、职工福利费 | 49,804,508.97 | 49,804,508.97 | ||
三、社会保险费 | 12,780.10 | 49,246,107.99 | 49,232,870.79 | 26,017.3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670.38 | 39,415,293.56 | 39,405,064.01 | 22,899.93 |
工伤保险费 | 109.72 | 9,800,866.56 | 9,797,858.91 | 3,117.37 |
其他 | 29,947.87 | 29,947.87 | ||
四、住房公积金 | 1,488.00 | 56,371,710.00 | 56,373,064.00 | 13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9,408,657.88 | 26,608,021.74 | 16,278,829.90 | 59,737,849.7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6,118,713.29 | 798,145,678.38 | 784,946,794.67 | 99,317,597.00 |
说明:根据相关文件,公司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到医疗保险中。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903.84 | 86,255,883.18 | 86,240,785.03 | 32,001.99 |
2、失业保险费 | 1,159.64 | 3,752,945.93 | 3,752,597.74 | 1,507.83 |
3、企业年金缴费 | 40,581,783.00 | 40,581,783.00 | ||
合计 | 18,063.48 | 130,590,612.11 | 130,575,165.77 | 33,509.8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24,187.30 | 181,129.36 |
消费税 | 316,074.73 | 333,337.3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042.16 | 28,094.81 |
水资源税 | 880,985.00 | 893,432.00 |
印花税 | 1,396,466.60 | 1,776,798.45 |
环境保护税 | 157,523.07 | 181,551.50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352,132.29 | 295,317.13 |
水利基金 | 15,062.54 | |
教育费附加 | 27,009.12 | 25,723.33 |
合计 | 3,385,420.27 | 3,730,446.49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9,380,090.37 | 40,204,816.12 |
合计 | 49,380,090.37 | 40,204,816.1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8,320,718.97 | 4,609,674.64 |
暂收款 | 549,733.83 | 2,215,785.37 |
代扣个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 1,855,576.38 | 811,182.62 |
风险抵押金 | 158,200.00 | 402,304.00 |
/
其他 | 38,495,861.19 | 32,165,869.49 |
合计 | 49,380,090.37 | 40,204,816.12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西省洪洞县土地管理局 | 2,789,813.60 | 土地出让金尚未结清 |
临汾市金恒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押金款 |
合计 | 3,789,813.6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54,032,755.63 | 1,287,787,146.57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1,954,032,755.63 | 1,287,787,146.57 |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3,298,733.86 | 26,486,318.65 |
合计 | 13,298,733.86 | 26,486,318.6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744,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3,463,840,000.00 | 1,990,900,000.00 |
合计 | 3,463,840,000.00 | 2,734,9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信用借款-本金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洪洞县支行 | 1,998,500,000.00 | |
建设银行洪洞支行 | 479,000,000.00 | |
中国银行临汾分行 | 307,000,000.00 | |
交通银行临汾分行 | 284,000,000.00 | |
中国邮储银行临汾市分行 | 265,000,000.00 | |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 | 399,000,000.00 | |
中国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 | 500,000,000.00 | |
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 749,950,000.00 | |
华夏银行临汾分行 | 95,000,000.00 | |
浦发银行太原分行 | 135,000,000.00 | |
委托贷款 | 200,000,000.00 | |
合计 | 5,412,45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7,120,000.00 | 37,12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37,120,000.00 | 37,12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债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 37,120,000.00 | 37,120,000.00 |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4,238,764.91 | 5,560,000.00 | 7,859,854.59 | 71,938,910.32 | |
合计 | 74,238,764.91 | 5,560,000.00 | 7,859,854.59 | 71,938,910.3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 38,323,194.42 | 3,065,855.56 | 35,257,338.86 | 与资产相关 | |||
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 10,873,333.28 | 2,174,666.68 | 8,698,666.60 | 与资产相关 | |||
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 4,375,523.65 | 375,000.00 | 4,000,523.65 | 与资产相关 | |||
3#、4#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 4,133,986.96 | 277,777.76 | 3,856,209.20 | 与资产相关 | |||
甲醇装置能力优化项目 | 3,135,000.00 | 285,000.00 | 2,8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焦炉烟气低温定量氧气耦合吸收同时脱硫脱硝中试研究 | 3,031,204.55 | 221,795.44 | 2,809,409.11 | 与资产相关 | |||
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 1,370,966.29 | 100,314.60 | 1,270,651.69 | 与资产相关 | |||
能源计量联网建设与数字化配煤研究室建设 | 1,333,333.43 | 133,333.32 | 1,200,000.11 | 与资产相关 | |||
1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 | 750,000.17 | 600,000.00 | 150,000.17 | 与资产相关 | |||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 694,444.44 | 55,555.56 | 638,888.88 | 与资产相关 | |||
6万吨/年炭黑项目 | 406,666.60 | 406,666.60 | 与资产相关 | ||||
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项目 | 277,777.70 | 22,222.24 | 255,555.46 | 与资产相关 | |||
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造项目 | 208,333.27 | 16,666.68 | 191,666.59 | 与资产相关 | |||
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 225,000.00 | 25,000.00 | 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 100,000.15 | 100,000.15 | 与资产相关 | ||||
焦化厂1至6号脱硫脱硝装备增加备用系统及二干熄焦地面除尘 | 5,560,000.00 | 5,5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站增设烟气脱硫预处理装置项目 | |||||||
合计 | 74,238,764.91 | 5,560,000.00 | 7,859,854.59 | 71,938,910.32 |
A、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根据临汾市财政局、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临财建[2008]396号文件,由临汾市环保局拨付本公司5,800,000.00元专项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9]517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7,400,000.00元专项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改城环发[2008]1431号文件,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拨付本公司2,600,000.00元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根据洪洞县财政局洪财专项指标[2015]308号文件,由洪洞县财政局拨付本公司8,000,000.00元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根据临汾市财政局临财建[2016]11号文件,由临汾市财政局拨付本公司12,497,500.00元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根据临汾市财政局临财建[2017]98号文件,由洪洞县财政局拨付本公司8,887,900.00元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4]250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5,000,000.00元专项用于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与工程示范建设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5]188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2,000,000.00元专项用于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与工程示范建设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6]10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3,000,000.00元用于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与工程示范建设项目。
上述收到政府补助共计55,185,400.00元,从2018年7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3,065,855.56元,累计摊销19,928,061.14元,尚未摊销35,257,338.86元。
B、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根据洪洞县财政局、临汾市财政局、临汾市环境保护局洪财专项指标[2009]29号、临建材[2009]9号文件,由临汾市环保局拨付本公司6,000,000.00元专项用于建设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的干熄焦、运焦系统、热力系统等辅助设施。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建材[2008]625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9,000,000.00元专项用于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委员会晋财建[2008]256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4,620,000.00元专项用于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10]248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8,000,000.00元专项用于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根据山西省经济委员会晋财建[2012]142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5,000,000.00元专项用于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32,620,000.00元,从2014年1月起按15年摊销,本年度摊销2,174,666.68元,累计摊销23,921,333.40元,尚未摊销8,698,666.60元。
C、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2]86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1,600,000.00元专项用于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4]66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600,000.00元专项用于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3]5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800,000.00元专项用于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经济委员会晋财建[2012]36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5,000,000.00元专项用于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8,000,000.00元,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科函[2020]42号,2021年度退回前述政府补助3,000,000.00元,截至2024年末,递延收益余额为5,000,000.00元。
D、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根据临财建[2019]267号和临环科财函[2019]227号文件,由洪洞县财政局(洪财专项指标[2019]145号文件)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000,000.00元,此款项专用于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从2019年9月起按16年摊销,本年度摊销375,000.00元,累计摊销1,999,476.35元,尚未摊销4,000,523.65元。
E、3#、4#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根据临财建[2018]80号和临财建[2017]543号文件,由洪洞县财政局(洪财专项指标[2018]92号文件)下达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中央奖励资金5,000,000.00元,此款项专用于一期3#、4#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从2020年1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277,777.76元,累计摊销1,143,790.80元,尚未摊销3,856,209.20元。
F、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财建[2011]322号“关于下达2011年山西省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拨付本公司2,700,000.00元节能专项资金用于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财建[2012]375号“关于下达2011年山西省节能项目资金的通知”,拨付本公司300,000.00元节能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山西焦化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13]275号“关于下达2013年山西省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投资发[2013]1138号“关于下达2013年山西省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拨付本公司2,700,000.00元节能专项资金用于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5,700,000.00元,从2015年1月起按20年摊销,本年度摊销285,000.00元,累计摊销2,850,000.00元,尚未摊销2,850,000.00元。
G、焦炉烟气低温定量氧气耦合吸收同时脱硫脱硝中试研究
收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253,000.00元,用于焦炉烟气低温定量氧气耦合吸收同时脱硫脱硝中试研究项目,从2023年1月起按15年摊销,本年度摊销221,795.44元,累计摊销443,590.89元,尚未摊销2,809,409.11元。
H、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根据临洪环发[2020]93号文件,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下达低氮燃气锅炉淘汰升级改造补贴1,488,000.00元,此款项专用于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从2022年11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100,314.60元,累计摊销217,348.31元,尚未摊销1,270,651.69元。
I、能源计量联网建设与数字化配煤研究室建设
根据晋财建[2010]243号“关于下达2012年工业企业能源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2,400,000.00元节能专项资金用于能源中心项目。
从2016年1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133,333.32元,累计摊销1,199,999.89元,尚未摊销1,200,000.11元。
J、1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10]49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2,000,000.00元专项用于1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8]49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7,000,000.00元专项用于1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
/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9,000,000.00元,从2010年4月起按15年摊销,本年度摊销600,000.00元,累计摊销8,849,999.83元,摊余金额为150,000.17元。K、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8]492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1,000,000.00元专项用于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从2018年7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55,555.56元,累计摊销361,111.12元,尚未摊销638,888.88元。
L、6万吨/年炭黑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财建[2009]68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按以奖代补方式拨付本公司总金额6,000,000.00元中的70%(即4,270,000.00元)专项用于6万吨/年炭黑项目,剩余30%的资金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对项目实际节能量进行审核,经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复核认定后再行拨付。
根据晋财建[2010]237号“关于准予拨付2007-2009年山西省节能项目剩余资金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本公司资金1,830,000.00元专项用于6万吨/年炭黑项目。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6,100,000.00元,从2010年1月起按15年摊销,本年度摊销406,666.60元,累计摊销6,100,000.00元,2024年已摊销完毕。
M、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项目
根据晋财建[2011]139号“关于下达2011年山西省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本公司资金400,000.00元与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项目。
从2018年7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22,222.24元,累计摊销144,444.54元,尚未摊销255,555.46元。
N、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造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财建[2009]497号“关于准予拨付2007、2008年山西省节能项目剩余30%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拨付本公司300,000.00元专项用于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造项目。
从2018年7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16,666.68元,累计摊销108,333.41元,尚未摊销191,666.59元。
O、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财建[2012]193号“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拨付本公司450,000.00元专项用于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从2015年1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25,000.00元,累计摊销250,000.00元,尚未摊销200,000.00元。
P、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根据临财建[2009]234号文件,由临汾市财政局拨付本公司2,000,000.00元用于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从2009年10月起按15年摊销,本年度摊销100,000.15元,累计摊销2,000,000.00元,2024年摊销完毕。
Q、焦化厂1至6号脱硫脱硝装备增加备用系统及二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增设烟气脱硫预处理装置项目
根据临汾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调整的通知临财建[2024]266号文件,由临汾市财政局拨付本公司5,560,000.00元用于焦化厂1至6号脱硫脱硝装备增加备用系统及二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增设烟气脱硫预处理装置项目。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5,560,000.00元,截至2024年末,递延收益余额为5,560,000.00元。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562,121,154.00 | 2,562,121,154.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113,071,905.71 | 7,113,071,905.71 | ||
其他资本公积 | -111,258,602.71 | 14,005,878.49 | -97,252,724.22 | |
合计 | 7,001,813,303.00 | 14,005,878.49 | 7,015,819,181.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是按照本公司持股比例享有及分担联营企业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储备变动确认的金额。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7.长期股权投资。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 | -17,533,820.00 | -17,533,820.00 |
/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7,533,820.00 | -17,533,820.0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77,897.60 | -293,254.09 | -293,254.09 | -1,071,151.69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77,897.60 | -293,254.09 | -293,254.09 | -1,071,151.69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8,311,717.60 | -293,254.09 | -293,254.09 | -18,604,971.69 |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7,154,493.26 | 22,864,464.75 | 27,043,226.31 | 2,975,731.70 |
合计 | 7,154,493.26 | 22,864,464.75 | 27,043,226.31 | 2,975,731.70 |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04,341,728.73 | 27,918,239.85 | 932,259,968.58 | |
任意盈余公积 | 140,329,550.26 | 140,329,550.26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044,671,278.99 | 27,918,239.85 | 1,072,589,518.84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558,611,273.77 | 3,924,981,960.3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558,611,273.77 | 3,924,981,960.3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3,117,745.33 | 1,275,272,586.8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7,918,239.85 | 129,219,042.6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28,106,057.70 | 512,424,230.8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65,704,721.55 | 4,558,611,273.77 |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494,779,445.31 | 8,727,498,473.43 | 8,701,568,638.82 | 9,668,062,810.06 |
其他业务 | 11,972,150.15 | 13,897,069.63 | 47,778,094.91 | 37,816,729.32 |
合计 | 7,506,751,595.46 | 8,741,395,543.06 | 8,749,346,733.73 | 9,705,879,539.3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焦化-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焦炭产品 | 5,154,604,404.74 | 6,394,929,948.45 | 5,154,604,404.74 | 6,394,929,948.45 |
化工产品 | 2,310,674,868.00 | 2,314,908,032.82 | 2,310,674,868.00 | 2,314,908,032.82 |
现代服务收入 | 29,500,172.57 | 17,660,492.16 | 29,500,172.57 | 17,660,492.1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 | 3,266,182,015.55 | 3,768,152,243.20 | 3,266,182,015.55 | 3,768,152,243.20 |
华东 | 2,264,341,442.40 | 2,657,959,565.19 | 2,264,341,442.40 | 2,657,959,565.19 |
华中 | 981,732,052.47 | 1,119,473,641.84 | 981,732,052.47 | 1,119,473,641.84 |
东北 | 712,658,512.02 | 874,323,827.01 | 712,658,512.02 | 874,323,827.01 |
华南 | 215,276,606.77 | 258,382,786.77 | 215,276,606.77 | 258,382,786.77 |
西北 | 32,828,308.86 | 29,660,401.66 | 32,828,308.86 | 29,660,401.66 |
西南 | 21,760,507.24 | 19,546,007.76 | 21,760,507.24 | 19,546,007.76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焦炭) | 5,154,604,404.74 | 6,394,929,948.45 | 5,154,604,404.74 | 6,394,929,948.45 |
在某一时点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化工产品) | 2,310,674,868.00 | 2,314,908,032.82 | 2,310,674,868.00 | 2,314,908,032.82 |
在某一时点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现代服务收入) | 29,500,172.57 | 17,660,492.16 | 29,500,172.57 | 17,660,492.16 |
合计 | 7,494,779,445.31 | 8,727,498,473.43 | 8,701,568,638.82 | 9,668,062,810.0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3,387,351.00 | 1,883,354.03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42,737.89 | 271,561.32 |
教育费附加 | 299,993.73 | 228,864.05 |
水资源税 | 4,511,202.00 | 5,435,749.00 |
房产税 | 11,089,521.42 | 10,824,590.15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833,795.70 | 3,833,795.70 |
车船使用税 | 74,938.32 | 67,630.90 |
印花税 | 5,317,185.31 | 6,510,490.42 |
环境保护税 | 561,445.18 | 722,244.00 |
水利基金 | 392,438.32 | 354,648.24 |
合计 | 29,810,608.87 | 30,132,927.81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六、税项。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场内运输费 | 33,064,250.21 | 34,713,101.39 |
职工薪酬 | 14,483,207.39 | 13,014,627.85 |
折旧费 | 207,254.12 | 211,463.97 |
日常经费及其他 | 3,787,401.95 | 5,059,750.99 |
合计 | 51,542,113.67 | 52,998,944.20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1,226,528.04 | 205,760,525.13 |
劳务费 | 4,447,495.26 | 4,704,039.54 |
折旧费 | 26,389,844.56 | 27,251,831.40 |
修理费 | 5,953,281.54 | 4,798,068.92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3,981,388.83 | 7,325,351.75 |
水电暖费用 | 1,941,286.79 | 2,196,183.87 |
技术服务费 | 8,045,987.09 | 3,070,249.44 |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2,788,639.55 | 2,626,125.33 |
绿化费 | 645,391.12 | 978,154.71 |
无形资产摊销 | 7,933,891.25 | 7,985,820.23 |
董事会经费 | 198,407.51 | 186,201.32 |
日常经费及其他 | 11,110,662.35 | 38,428,700.18 |
合计 | 314,662,803.89 | 305,311,251.82 |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8,476,344.00 | 37,086,143.14 |
动力消耗 | 37,071,584.03 | 51,976,795.52 |
折旧费 | 613,299.20 | 1,144,513.76 |
其他费用 | 546,672.00 | 5,074,133.31 |
合计 | 96,707,899.23 | 95,281,585.73 |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91,473,898.62 | 241,654,849.45 |
利息收入 | 11,046,527.38 | 21,577,915.00 |
汇兑损益 | -19.80 | -22.25 |
手续费及其他 | 15,187,210.97 | 951,662.80 |
合计 | 295,614,562.41 | 221,028,575.00 |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859,854.59 | 8,458,799.63 |
个税返款 | 170,642.48 | 307,202.13 |
债务重组收益 | 135,507.67 | |
稳岗补贴 | 50,956.00 | |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 5,939.98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71,338.81 | |
合计 | 11,216,960.74 | 8,843,280.55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结转 | 7,859,854.59 |
工业企业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3,000,000.00 |
合计 | 10,859,854.59 |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15,274,687.25 | 2,985,422,438.8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315,274,687.25 | 2,985,422,438.84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1,641.56 | 343,656.1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5,717.18 | -46,167.4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85,924.38 | 297,488.67 |
其他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0,605,787.46 | -52,589,652.6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1,116,444.44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299,117.11 | -106,505.14 |
合计 | -60,306,670.35 | -63,812,602.19 |
其他说明:
(1)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上表中十二、其他指“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 175,920.31 | |
合计 | 175,920.31 |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12,631.59 | 619,593.49 | 12,631.59 |
罚款收入 | 386,640.04 | 205,492.38 | 386,640.04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9,108,599.55 | 9,108,599.55 | |
其他利得 | 5,861,797.49 | 1,932,151.94 | 5,861,797.49 |
合计 | 15,369,668.67 | 2,757,237.81 | 15,369,668.6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非货币性资产报废损失 | 1,012,063.96 | 4,358,114.52 |
罚款、滞纳金 | 100.00 | 256,153.04 |
其他损失 | 1,184,074.31 | 4,733,308.46 |
合计 | 2,196,238.27 | 9,347,576.02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05,807.22 | 77,698.1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72,887.08 | -5,652,547.26 |
合计 | -467,079.86 | -5,574,849.0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56,462,396.7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4,115,599.1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05,807.2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386,639.1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00,103,121.47 |
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损益 | -578,818,671.81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 | -559,575.12 |
所得税费用 | -467,079.8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8,917,359.54 | 23,952,059.54 |
政府补助 | 3,231,140.98 | 81,704.00 |
收到保证金 | 6,670,883.19 | 3,576,620.57 |
罚款及违约金收入 | 345,381.19 | 274,502.38 |
收到保险赔款 | 5,681,497.49 | 2,076,577.25 |
租金收入 | 500,000.00 | 7,466,000.00 |
其他 | 23,835,820.27 | 17,906,737.97 |
合计 | 49,182,082.66 | 55,334,201.7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及往来 | 89,084,425.67 | 64,616,208.65 |
补偿款 | 838,553.43 | |
支付保证金 | 760,250.00 | 3,260,056.84 |
罚款滞纳金 | 1,158,174.31 | 1,162,759.26 |
合计 | 91,002,849.98 | 69,877,578.18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融资 | 1,347,666,302.09 | |
合计 | 1,347,666,302.0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信用证利息 | 3,159,722.22 | |
合计 | 3,159,722.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 |
/
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289,121,735.87 | 2,580,400,000.00 | 123,517,600.82 | 3,408,902,469.41 | 2,584,136,867.28 | |
长期借款 | 4,022,687,146.57 | 2,700,000,000.00 | 167,956,297.80 | 1,472,770,688.74 | 5,417,872,755.63 | |
合计 | 7,311,808,882.44 | 5,280,400,000.00 | 291,473,898.62 | 4,881,673,158.15 | 8,002,009,622.91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56,929,476.61 | 1,268,624,946.8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0,306,670.35 | 63,812,602.19 |
信用减值损失 | -85,924.38 | -297,488.6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79,683,212.53 | 381,754,330.5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7,933,891.25 | 7,985,820.2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5,920.31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99,432.37 | 3,738,521.0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94,633,620.84 | 241,654,849.4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15,274,687.25 | -2,985,422,438.8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03,267.68 | -5,629,075.1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0,380.60 | -23,472.1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6,403,387.67 | 38,290,711.9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41,919,758.54 | 251,396,120.8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 -185,692,293.38 | -1,165,603,686.26 |
/
“-”号填列) |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6,855,859.01 | -1,899,894,178.2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01,547,562.31 | 644,059,932.2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44,059,932.21 | 1,253,114,029.9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2,512,369.90 | -609,054,097.71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01,547,562.31 | 644,059,932.21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01,547,562.31 | 644,059,932.2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1,547,562.31 | 644,059,932.2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702,666,432.70 | 155,714,964.56 | 合同约定期限内不得支取、转存或用于其他用途 |
/
计提银行存款利息 | 732,255.56 | 32,000.00 | 未实际收到 |
合计 | 703,398,688.26 | 155,746,964.5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86.59 | 7.1888 | 1,341.35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①计入本年损益和相关资产成本的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计入本年损益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 ||
列报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金额 |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 管理费用 | 1,643,514.23 |
②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出情况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现金流量类别 | 本年金额 |
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支付的付款额(适用于简化处理)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1,125,114.23 |
合计 | ——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125,114.2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动产租赁 | 3,291,704.10 | |
不动产租赁 | 2,912,513.01 | |
合计 | 6,204,217.11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0,530,000.00 | 7,393,125.00 |
第二年 | 10,530,000.00 | 8,463,000.00 |
第三年 | 10,530,000.00 | 8,463,000.00 |
第四年 | 10,530,000.00 | 8,463,000.00 |
第五年 | 10,530,000.00 | 8,463,000.00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52,650,000.00 | 41,245,125.00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8,476,344.00 | 37,086,143.14 |
动力消耗 | 37,071,584.03 | 51,976,795.52 |
折旧费 | 613,299.20 | 1,144,513.76 |
其他费用 | 546,672.00 | 5,074,133.31 |
合计 | 96,707,899.23 | 95,281,585.7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96,707,899.23 | 95,281,585.7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 | 1,000.00 | 山西省太原市 | 商业、服务 | 40.00 | 新设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省洪洞县 | 224,285.20 | 山西省洪洞县 | 制造业 | 75.03 | 新设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持有山焦德力信公司40%股份,由于本公司能够控制该公司,故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188,728.43 | 29,632,132.69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4.97 | -5,999,540.29 | 175,967,600.6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9,004,725.80 | 3,064,182.82 | 72,068,908.62 | 22,438,866.98 | 243,153.83 | 22,682,020.81 | 68,995,231.02 | 3,688,837.72 | 72,684,068.74 | 22,310,866.40 | 671,767.15 | 22,982,633.55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153,927.87 | 1,141,752,625.70 | 1,143,906,553.57 | 439,190,491.86 | 439,190,491.86 | 8,669,423.74 | 1,150,560,017.38 | 1,159,229,441.12 | 230,486,385.87 | 200,000,000.00 | 430,486,385.87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3,522,740.10 | -314,547.38 | -314,547.38 | -2,937,344.88 | 63,381,606.83 | 881,483.37 | 881,483.37 | 1,317,767.88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5,222,824.84 | -24,026,993.54 | -24,026,993.54 | -24,461,505.02 | 15,524,188.45 | -28,740,608.79 | -28,740,608.79 | 1,876,454.54 |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山西省洪洞县 | 山西省洪洞县 | 工程建筑 | 44.14 | 权益法 |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省河津市 | 山西省太原市 | 煤炭开采及销售 | 49.00 | 权益法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67,769,044.79 | 25,882,847,532.74 | 83,006,337.84 | 25,561,529,753.42 |
非流动资产 | 5,042,767.80 | 25,157,013,973.84 | 5,364,621.73 | 23,535,233,319.25 |
资产合计 | 72,811,812.59 | 51,039,861,506.58 | 88,370,959.57 | 49,096,763,072.67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33,652,038.67 | 5,720,996,449.55 | 50,343,757.25 | 4,630,687,895.12 |
非流动负债 | 4,322,792,567.26 | 4,074,126,096.21 | ||
负债合计 | 33,652,038.67 | 10,043,789,016.81 | 50,343,757.25 | 8,704,813,991.33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3,771,666,630.08 | 3,959,538,674.9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9,159,773.92 | 37,224,405,859.69 | 38,027,202.32 | 36,432,410,406.39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7,285,124.21 | 18,239,958,871.25 | 16,785,207.11 | 17,851,881,099.14 |
调整事项 | -8,000.00 | -4,000.00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8,000.00 | -4,000.00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7,285,124.21 | 18,239,950,871.26 | 16,785,207.11 | 17,851,877,099.1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122,508,373.86 | 14,871,262,465.24 | 105,080,641.13 | 16,282,454,860.26 |
净利润 | -675,165.08 | 5,750,166,766.98 | -83,297.01 | 7,249,485,434.2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598,477.74 | -980,143.65 | ||
综合收益总额 | -675,165.08 | 5,749,568,289.24 | -83,297.01 | 7,248,505,290.6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74,238,764.91 | 5,560,000.00 | 7,859,854.59 | 71,938,910.3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4,238,764.91 | 5,560,000.00 | 7,859,854.59 | 71,938,910.32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0,859,854.59 | 8,048,743.28 |
与收益相关 | 410,056.35 | |
合计 | 10,859,854.59 | 8,458,799.63 |
其他说明: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摊销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1、递延收益。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客户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金额占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62.31%(2023年12月31日:66.0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78.72%(2023年12月31日:74.15%)。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敞口额度为192,455.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351,704.00万元)。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8,413.69 | 258,413.69 | ||
应付票据 | 244,468.67 | 244,468.67 |
/
应付账款 | 73,188.37 | 73,188.37 | ||
其他应付款 | 4,938.01 | 4,938.0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5,403.28 | 195,403.28 | ||
长期借款 | 346,384.00 | 346,384.00 | ||
长期应付款 | 3,712.00 | 3,712.00 | ||
对外提供的担保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776,412.02 | 350,096.00 | 1,126,508.02 |
期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8,912.17 | 328,912.17 | ||
应付票据 | 57,081.85 | 57,081.85 | ||
应付账款 | 126,221.42 | 126,221.42 | ||
其他应付款 | 4,020.48 | 4,020.4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8,778.71 | 128,778.71 | ||
长期借款 | 273,490.00 | 273,490.00 | ||
长期应付款 | 3,712.00 | 3,712.00 | ||
对外提供的担保 | 100,000.00 | 100,000.00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745,014.63 | 277,202.00 | 1,022,216.63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
其中:短期借款 | 258,040.00 | 318,680.00 |
长期借款 | 514,745.00 | 106,600.00 |
金融负债小计 | 772,785.00 | 425,280.00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资产 | ||
其中:货币资金 | 120,494.63 | 79,980.69 |
金融资产小计 | 120,494.63 | 79,980.69 |
金融负债 | ||
其中:短期借款 | 9,800.00 | |
长期借款 | 26,500.00 | 295,216.00 |
金融负债小计 | 26,500.00 | 305,016.00 |
于2024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266.48万元(2023年12月31日:2,633.43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变动的风险。
/
本公司密切关注价格变动对本公司权益证券投资价格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其他价格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其他价格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2.70%(2023年12月31日:38.49%)。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 | 5,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254.35 | 4,254.3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254.35 | 9,254.35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因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以收益法及资产基础评估价值以及账面净资产为依据。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省洪洞县 | 制造业 | 205,681.36 | 51.14 | 51.1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实质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联营企业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杏花岭分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综合经销部 | 其他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西山煤电福利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西山煤电通用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中源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电分公司 | 其他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种经营分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分公司 | 其他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 |
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 |
霍州煤电集团紫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焦炭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所 | 其他 |
山西焦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龙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焦炭集团经销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太原理工天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销分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 其他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所 | 其他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其他 |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洗精煤 | 6,072,233,426.66 | 12,480,000,000.00 | 否 | 6,938,731,138.85 |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辅助材料 | 12,613.49 | 4,550,441.58 |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辅助材料、焦油、粗苯、液碱 | 3,726,859.09 | 40,000,000.00 | 否 | 11,186,168.28 |
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 | 安全环保用品、材料 | 755,492.31 | 890,059.40 |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材料及劳务费 | 14,159,633.14 | 30,020,825.92 | ||
山西西山煤电福利有限公司 | 辅助材料 | 12,433.63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综合经销部 | 油料 | 9,299,473.56 | 8,004,648.79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 | 修理及工程劳务等 | 118,708,337.61 | 120,000,000.00 | 否 | 99,053,329.08 |
/
司 |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及材料费 | 10,733,962.26 | 20,570,815.68 | |
山西焦煤集团中源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 宣传费 | 1,592.92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分公司 | 油料 | 4,622,526.29 | 2,888,473.96 | |
山西焦煤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 辅助材料、工程 | 2,909,527.99 | 2,054,869.51 | |
山西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技术服务 | 608,107.78 | 1,894,743.46 |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寓租赁费、清洁劳务费 | 339,762.57 | 1,031,530.75 |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杏花岭分公司 | 食宿费 | 98,650.00 | 441,895.00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委托运营费用 | 1,345,358.49 | 3,139,169.81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培训费 | 4,962,264.15 | 3,867,924.52 | |
山西焦 | 技术服 | 1,640,211.14 | 1,787,670.50 |
/
煤焦炭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务 | |||
山西焦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11,632,612.68 | 11,874,575.19 | |
山西省龙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1,863,690.57 | 960,083.01 |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所 | 技术服务 | 350,943.40 | 169,811.32 | |
山西省焦炭集团经销贸易有限公司 | 化工原材料 | 654,508.36 | ||
太原理工天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材料、工程劳务 | 1,830,586.72 | ||
山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物资 | 6,108,090.00 |
说明:①获批的交易额度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上限值;
②定价政策为市场定价。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材料及其他 | 120,440.89 | 415,034.01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及其他 | 89,410.15 | 183,399.26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垃圾清运费 | 7,547.17 | 196,584.90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水电汽 | 126,690.60 | 243,464.01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270,335.56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综合经销部 | 材料及其他 | 34,894.70 | 17,019.33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水电气及其他 | 8,363.97 | 8,154.78 |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及其他 | 45,734.83 | 82,517.32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网络技术服务及其他 | 1,091,250.64 | 1,267,471.96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废旧物资处置 | 545,732.47 | 1,263,387.03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焦炭 | 10,875,231.68 | |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炭黑 | 10,678,938.04 | |
山西省焦炭集团经销贸易有限公司 | 炭黑 | 30,088.50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33,707.56 | 362,367.92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5,660.38 |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7,547.1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定价政策为市场定价。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4,444.47 | 76,190.48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 404,443.32 | 404,443.32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 3,714,409.87 | 6,501,017.55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3/3/7 | 2024/3/1 | 是 |
50,000.00 | 2023/6/27 | 2024/6/21 | 是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3/5/31 | 2024/5/30 | 是 |
100.00 | 2022/9/19 | 2024/6/21 | 是 | |
100.00 | 2022/9/19 | 2024/12/21 | 是 | |
30,000.00 | 2023/5/31 | 2024/5/31 | 是 | |
300.00 | 2022/11/29 | 2024/11/29 | 是 | |
14,100.00 | 2022/11/29 | 2024/11/25 | 是 | |
100.00 | 2022/09/28 | 2024/03/21 | 是 | |
2,700.00 | 2022/09/28 | 2024/09/28 | 是 | |
300.00 | 2022/12/29 | 2024/6/21 | 是 | |
300.00 | 2022/12/29 | 2024/12/21 | 是 | |
300.00 | 2023/5/31 | 2024/5/21 | 是 | |
300.00 | 2023/5/31 | 2024/11/21 | 是 |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680.00 | 2023/7/14 | 2024/9/21 | 是 |
48,450.00 | 2022/6/16 | 2024/10/9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A、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中,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43,000.00万元,全部为银行借款担保。2024年度已归还的银行借款68,600.00万元,剩余借款74,4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剩余借款部分已全部由保证借款变更为信用借款,其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洪洞支行长期借款26,50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洪洞支行长期借款47,900.00万元。截至2024年末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
B、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60,850.00万元最高额担保,截至2024年末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3-31 | 2025-3-28 | A |
10,000,000.00 | 2023-6-19 | 2024-6-19 | B | |
10,000,000.00 | 2023-10-27 | 2024-10-25 | C | |
142,800,000.00 | 2023-11-10 | 2024-11-8 | D | |
10,000,000.00 | 2024-5-23 | 2025-5-23 | E | |
10,000,000.00 | 2024-6-19 | 2025-6-19 | F | |
10,000,000.00 | 2024-8-22 | 2025-8-22 | G | |
10,600,000.00 | 2024-10-23 | 2025-10-23 | H | |
10,000,000.00 | 2024-10-25 | 2025-10-24 | I | |
142,800,000.00 | 2024-11-8 | 2025-11-7 | J |
说明:
①A、2023年4月,山西焦煤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飞虹化工公司提供2.00亿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止,年利率3.65%,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B、2023年6月,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飞虹化工公司提供1,00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23年6月19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止,年利率
3.6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C、2023年10月,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飞虹化工公司提供1,00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23年10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年利率3.6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D、2023年11月,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飞虹化工公司提供1.428亿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止,年利率
3.6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E、2024年5月,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飞虹化工公司提供1,00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年利率
3.6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F、2024年6月,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飞虹化工公司提供1,00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止,年利率
3.6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G、2024年8月,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飞虹化工公司提供1,00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止,年利率
3.6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H、2024年10月,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飞虹化工公司提供1,06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止,年利率3.6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I、2024年10月,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飞虹化工公司提供1,00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止,年利率3.6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J、2024年11月,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飞虹化工公司提供1.428亿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止,年利率3.6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②存款余额及存款、贷款利息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金额 | 期初余额/上期金额 | 说明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存款余额 | 461,824,720.85 | 503,255,882.11 | K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存款利息 | 7,137,382.03 | 10,462,482.73 | L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贷款利息 | 13,894,961.96 | 14,442,368.55 | M |
K、本期末及上期末,本公司在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余额。
L、本年度及上年度,本公司取得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M、本年度及上年度,本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确认的利息。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23.22 | 73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销分公司 | 233,000.00 | 231,904.90 | 233,000.00 | 183,697.20 |
应收账款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237,452.45 | 221,564.51 | 959,988.48 | 88,030.94 |
应收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63,395.91 | 107,122.64 | 260,470.91 | 82,644.89 |
应收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00,997.83 | 117,228.47 | 161,311.12 | 73,357.21 |
应收账款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电分公司 | 28,000.00 | 23,396.80 | 28,000.00 | 14,672.00 |
合同资产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5,000.00 | 14,213.50 | ||
合同资产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35,900.00 | 3,292.03 | ||
预付账款 | 山西焦煤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 426,581.41 | 294,803.38 | ||
其他应收款 | 霍州煤电集团紫晟煤业有限 | 228,493.60 | 228,493.60 | 228,493.60 | 228,493.60 |
/
责任公司 |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6,811,042.35 | 2,498,514.84 | 2,170,679.92 | 1,311,379.02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42,324.51 | 25,874.60 | 142,324.51 | 19,783.11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杏花岭分公司 | 42,397.92 | 7,707.19 | 37,537.92 | 5,216.07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焦煤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 17,900.00 | 179.00 | ||
应收股利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1,442,070,000.00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37,114,089.59 | 745,839,658.19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3,070,635.97 | 10,859,285.20 |
应付账款 | 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 | 1,064,029.47 | 910,323.17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4,502,426.06 | 18,091,172.96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547,795.41 | 5,569,458.22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538,512.34 | 4,026,193.17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42,173.05 | 42,173.05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煤集团中源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 53,800.00 | 53,800.00 |
应付账款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289,711.81 | 289,711.81 |
应付账款 | 山西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1,663,630.00 | 1,626,555.00 |
应付账款 | 山西西山煤电福利有限公司 | 55,881.53 | 55,881.53 |
应付账款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种经营分公司 | 189,646.00 | 189,646.00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分公司 | 2,539,649.98 | 1,471,863.83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1,901,440.00 | |
应付账款 |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7,650.33 | 607,650.33 |
应付账款 | 山西西山煤电通用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3,770.40 | 3,770.40 |
应付账款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所 | 192,000.00 |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2,600.00 | |
应付账款 | 山西省焦炭集团经销贸易有限公司 | 479.14 | |
应付账款 | 太原理工天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48,563.00 | |
预收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959,713.21 | |
合同负债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03,358.71 | 303,358.71 |
/
合同负债 |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584.07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36,500.00 | 161,554.0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综合经销部 | 870,489.52 | 1,012,084.4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020,000.00 | 6,52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216,141.20 | 3,229,956.2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339,254.44 | 32,048.64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767,092.00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648.00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省龙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99,320.00 | 239,456.0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310,000.00 | 26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所 | 180,000.00 | 1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3,672.00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煤焦炭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816,663.35 | |
其他应付款 | 山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3,554,279.00 | |
应付票据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304,500,000.00 | 495,697,840.97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年度报告中第六节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中有关关联方承诺的相关事项。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截至2024年末,本公司与16家金融机构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实际授信额度1,117,400.00万元,已经使用额度924,945.00万元,尚未使用额度192,455.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 到期日 | 授信品种 | 各品种授信额度 | 已使用额度 | 未使用额度 |
建设银行洪洞支行 | 2025-9-30 | 短期流资 | 140,000.00 | 43,700.00 | 48,400.00 |
长期流资 | 47,900.00 | ||||
工商银行洪洞支行 | 2025-11-30 | 短期流资 | 80,000.00 | 80,000.00 | |
交通银行临汾分行 | 2026-11-1 | 长期流资 | 34,000.00 | 28,400.00 | 5,600.00 |
中国银行洪洞支行 | 2025-7-23 | 长期流资 | 31,000.00 | 30,700.00 | 300.00 |
浦发银行太原分行 | 2024-11-17 | 短期流资 | 110,000.00 | 65,000.00 | 11,500.00 |
2024-11-17 | 长期流资 | 13,500.00 | |||
2024-11-17 | 银行承兑 | 20,000.00 | |||
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 2026-6-26 | 长期流资 | 100,000.00 | 74,995.00 | 25,005.00 |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 | 2025-7-14 | 短期流资 | 60,000.00 | 20,000.00 | 100.00 |
长期流资 | 39,900.00 | ||||
兴业银行临汾分行 | 2025-1-31 | 银行承兑 | 50,000.00 | 50,000.00 | |
邮政储蓄银行洪洞支行 | 2025-5-23 | 国内信用证 | 60,000.00 | 20,000.00 | 13,500.00 |
长期流资 | 26,500.00 | ||||
中国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 | 2025-8-25 | 长期流资 | 50,000.00 | 50,000.00 | |
农业银行洪洞县支行 | 2025-12-29 | 短期流资 | 210,000.00 | 10,000.00 | 150.00 |
长期流资 | 199,850.00 | ||||
华夏银行太原滨西支行 | 2024-12-28 | 银行承兑 | 30,000.00 | 10,000.00 | 10,500.00 |
长期流资 | 9,500.00 | ||||
中信银行太原分行 | 2026-8-16 | 短期流资 | 50,000.00 | 50,000.00 | |
浙商银行太原分行 | 2025-4-22 | 国内信用证 | 80,000.00 | 65,000.00 | 15,000.00 |
/
授信银行 | 到期日 | 授信品种 | 各品种授信额度 | 已使用额度 | 未使用额度 |
招商银行太原分行 | 2025-8-15 | 短期流资 | 20,000.00 | 20,000.00 | |
晋商银行洪洞支行 | 2025-12-25 | 短期流资 | 12,400.00 | 12,400.00 | |
合计 | 1,117,400.00 | 924,945.00 | 192,455.00 |
截至2024年末,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4年末,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1,242,423.0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51,242,423.08 |
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拟派发现金红利51,242,423.08元(含税)。如后续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综合授信、贷款等资金事项
截至2025年4月23日,本公司新增银行借款70,550.00万元,偿还到期银行借款153,801.00万元。
(2)联营企业分配股利
本公司联营企业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以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588,605.87万元的50%分配现金股利294,300.00万元。本公司应收现金股利144,207.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联营企业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144,207.00万元,2025年1月2日收到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分红144,207.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23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公司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主要内容: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参加年金计划: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在职职工;
(2)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
(3)本人自愿参加年金方案。
年金方案的缴费由企业和参加个人共同缴纳。公司缴费根据职工实缴金额乘以缴费系数计算,采取每月缴费的方式。缴费系数根据职工个人的连续工龄确定,具体缴费系数如下表所示:
职工连续工龄 | 10年以下 | 10-20年 | 20-30年 | 30年以上 |
企业缴费系数 | 1 | 1.5 | 2 | 3 |
参加人个人缴费金额按照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缴纳,最高缴费基数不得超过上年度本公司在岗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年金基金受托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担任受托人。
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个人账户管理,由受托人委托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银行和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资格的投资管理人管理。
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43,272,387.30 | 50,253,872.88 |
1年以内小计 | 43,272,387.30 | 50,253,872.88 |
1至2年 | 3,997.40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31,644,812.52 | 31,644,812.52 |
合计 | 74,921,197.22 | 81,898,685.4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644,812.52 | 42.24 | 31,644,812.52 | 100.00 | 31,644,812.52 | 38.64 | 31,644,812.5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276,384.7 | 57.76 | 492,493.52 | 1.14 | 42,783,891.18 | 50,253,872.88 | 61.36 | 575,338.18 | 1.14 | 49,678,534.70 |
其中: | ||||||||||
组合1:中大型国有企业 | 41,389,029.90 | 55.24 | 478,338.36 | 1.16 | 40,910,691.54 | 50,224,631.88 | 61.32 | 575,169.12 | 1.15 | 49,649,462.76 |
/
客户 | ||||||||||
组合2:其他客户 | 1,887,354.80 | 2.52 | 14,155.16 | 0.75 | 1,873,199.64 | 15,197.00 | 0.02 | 169.06 | 1.11 | 15,027.94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 | 14,044.00 | 0.02 | 14,044.00 | |||||||
合计 | 74,921,197.22 | / | 32,137,306.04 | / | 42,783,891.18 | 81,898,685.40 | / | 32,220,150.70 | / | 49,678,534.7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1 | 5,473,868.10 | 5,473,868.1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2 | 3,744,536.70 | 3,744,536.7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3 | 2,707,780.30 | 2,707,780.3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4 | 2,206,594.06 | 2,206,594.06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其他单位 | 17,512,033.36 | 17,512,033.36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31,644,812.52 | 31,644,812.5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1,389,029.90 | 478,338.36 | 1.16 |
合计 | 41,389,029.90 | 478,338.36 | 1.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其他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883,357.80 | 14,125.18 | 0.75 |
1至2年 | 3,997.00 | 29.98 | |
合计 | 1,887,354.80 | 14,155.16 | 0.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 31,644,812.52 | 31,644,812.52 | ||||
按组合1计提 | 575,169.12 | -96,830.76 | 478,338.36 | |||
按组合2计提 | 169.06 | 13,986.10 | 14,155.16 | |||
合计 | 32,220,150.70 | -82,844.66 | 32,137,306.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40,797,151.50 | 40,797,151.50 | 54.45 | 471,887.05 | |
太原市通盛化工公司 | 5,473,868.10 | 5,473,868.10 | 7.31 | 5,473,868.10 | |
烟台渤丰钢铁建材有限公司 | 3,744,536.70 | 3,744,536.70 | 5.00 | 3,744,536.70 | |
镇江市好胜建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2,707,780.30 | 2,707,780.30 | 3.61 | 2,707,780.30 | |
山西省生资服务公司 | 2,206,594.06 | 2,206,594.06 | 2.95 | 2,206,594.06 | |
合计 | 54,929,930.66 | 54,929,930.66 | 73.32 | 14,604,666.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42,07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25,762,011.39 | 29,467,687.34 |
合计 | 1,467,832,011.39 | 29,467,687.3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1,442,070,000.00 | |
合计 | 1,442,07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6,154,334.59 | 27,556,200.24 |
1年以内小计 | 26,154,334.59 | 27,556,200.24 |
1至2年 | 54,109.92 | 879,734.43 |
/
2至3年 | 49,351.00 | 1,529,216.4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343,600.00 | |
4至5年 | 1,343,600.00 | 857,521.32 |
5年以上 | 6,902,642.98 | 6,052,221.66 |
合计 | 34,504,038.49 | 38,218,494.1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运费 | 10,947,488.32 | 15,820,977.89 |
备用金 | 458,730.12 | 292,830.83 |
预付材料款转入 | 5,055,292.45 | 3,912,666.60 |
保证金 | 130,000.00 | |
往来款及其他 | 18,042,527.60 | 18,062,018.79 |
合计 | 34,504,038.49 | 38,218,494.1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859,885.11 | 5,890,921.66 | 8,750,806.7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779.67 | -8,779.6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851,105.44 | 5,890,921.66 | 8,742,027.1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期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
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962,712.26 | 10,962,712.26 | 未逾期 | ||
单位1 | 10,947,488.32 | 10,947,488.32 | 未逾期 | ||
单位2 | 15,223.94 | 15,223.94 | 未逾期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650,404.57 | 2,851,105.44 | 14,799,299.13 | ||
押金、保证金和备用金 | 458,730.12 | 196,469.60 | 262,260.52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8,297,163.08 | 8,297,163.08 | |||
其他款项 | 8,894,511.37 | 2,654,635.84 | 6,239,875.53 | ||
合计 | 28,613,116.83 | 2,851,105.44 | 25,762,011.39 |
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期末,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单位1 | 2,092,474.76 | 100.00 | 2,092,474.76 | 逾期无法收回 | |
单位2 | 524,762.85 | 100.00 | 524,762.85 | 逾期无法收回 | |
单位3 | 510,175.00 | 100.00 | 510,175.00 | 逾期无法收回 | |
单位4 | 472,642.15 | 100.00 | 472,642.15 | 逾期无法收回 | |
其他单位 | 2,290,866.90 | 100.00 | 2,290,866.90 | 逾期无法收回 | |
合计 | 5,890,921.66 | 100.00 | 5,890,921.6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第一阶段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2,859,885.11 | -8,779.67 | 2,851,105.44 | |||
第二阶段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
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5,890,921.66 | 5,890,921.66 | ||
合计 | 8,750,806.77 | -8,779.67 | 8,742,027.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代垫运费 | 10,947,488.32 | 31.73 | 代垫运费 | 1年以内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8,297,163.08 | 24.05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6,811,042.35 | 19.74 | 往来款 | 5年以内 | 2,498,514.84 |
洪洞县朝胜选煤厂 | 2,092,474.76 | 6.06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092,474.76 |
太原市顺天利商贸有限公司 | 524,762.85 | 1.52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524,762.85 |
合计 | 28,672,931.36 | 83.10 | / | / | 5,115,752.45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608,825,634.67 | 1,608,825,634.67 | 1,608,825,634.67 | 1,608,825,634.6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8,244,583,339.35 | 18,244,583,339.35 | 17,857,666,027.70 | 17,857,666,027.70 | ||
合计 | 19,853,408,974.02 | 19,853,408,974.02 | 19,466,491,662.37 | 19,466,491,662.37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97,960.00 | 897,960.00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607,927,674.67 | 1,607,927,674.67 | ||||||
合计 | 1,608,825,634.67 | 1,608,825,634.67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6,785,207.11 | -298,017.87 | 797,934.97 | 17,285,124.21 | |||||||
中煤华晋集团 | 17,840,880,820.59 | 2,315,572,705.12 | -293,254.09 | 13,207,943.52 | 1,942,070,000.00 | 18,227,298,215.14 |
/
有限公司 | ||||||||
小计 | 17,857,666,027.70 | 2,315,274,687.25 | -293,254.09 | 14,005,878.49 | 1,942,070,000.00 | 18,244,583,339.35 | ||
合计 | 17,857,666,027.70 | 2,315,274,687.25 | -293,254.09 | 14,005,878.49 | 1,942,070,000.00 | 18,244,583,339.35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474,849,876.99 | 8,719,442,426.22 | 8,701,568,638.82 | 9,668,062,810.06 |
其他业务 | 12,270,122.01 | 14,269,245.23 | 28,008,484.01 | 30,556,291.76 |
合计 | 7,487,119,999.00 | 8,733,711,671.45 | 8,729,577,122.83 | 9,698,619,101.8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焦化-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焦炭产品 | 5,154,604,404.74 | 6,394,929,948.45 | 5,154,604,404.74 | 6,394,929,948.45 |
化工产品 | 2,310,674,868.00 | 2,314,908,032.82 | 2,310,674,868.00 | 2,314,908,032.82 |
现代服务 | 9,570,604.25 | 9,604,444.95 | 9,570,604.25 | 9,604,444.9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 | 3,263,282,127.60 | 3,770,343,278.50 | 3,263,282,127.60 | 3,770,343,278.50 |
华东 | 2,258,347,453.21 | 2,654,447,767.84 | 2,258,347,453.21 | 2,654,447,767.84 |
华中 | 978,437,683.00 | 1,117,189,620.45 | 978,437,683.00 | 1,117,189,620.45 |
东北 | 712,658,512.02 | 874,399,611.89 | 712,658,512.02 | 874,399,611.89 |
华南 | 215,276,606.77 | 258,395,187.97 | 215,276,606.77 | 258,395,187.97 |
西北 | 30,329,415.06 | 28,148,621.64 | 30,329,415.06 | 28,148,621.64 |
西南 | 16,518,079.33 | 16,518,337.93 | 16,518,079.33 | 16,518,337.93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焦炭) | 5,154,604,404.74 | 6,394,929,948.45 | 5,154,604,404.74 | 6,394,929,948.45 |
在某一时点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化工产品) | 2,310,674,868.00 | 2,314,908,032.82 | 2,310,674,868.00 | 2,314,908,032.82 |
在某一时点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 9,570,604.25 | 9,604,444.95 | 9,570,604.25 | 9,604,444.95 |
/
现代服务收入) | ||||
合计 | 7,474,849,876.99 | 8,719,442,426.22 | 8,701,568,638.82 | 9,668,062,810.0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15,274,687.25 | 2,985,422,438.8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315,274,687.25 | 2,985,422,438.84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99,432.3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910,810.59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172,862.7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06,150.1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235.26 |
合计 | 24,375,155.88 |
说明: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列报其他收益的非政府补助项目。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3 | 0.1027 | 0.10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7 | 0.0932 | 0.093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李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