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证券简称:山西焦化编号:临2025-01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本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应对持续下行的市场形势,聚焦主责主业,通过改革治理结构、数智化赋能、提升回报水平、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元化举措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以下简称《指引》),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
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2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每股净资产(5.64元),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每股净资产(5.92元),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成员9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实施本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应对持续下行的市场形势,聚焦主责主业,采取以下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改革治理结构,助力主业发展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有关规定,统筹推进监事会改革工作,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决策效率;配套开展《公司章程》修订等工作,持续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的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治理效能的提升。
(二)深化改革变革,提升经营质效公司以实现“强基、满产、降本、增效”为导向,以“长周期满负荷安全稳定优质生产”为目标,坚守安全底线,严守环保红线,以
质量管控为根本,强化生产经营攻坚,成立工作专班推进产能产效提升;深化设备管理及检维修改革,树立“设备靠维不靠检”精益管理理念,变革检维修管理模式;深化财务管理改革,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会计职能,构建精益化成本管控模型,推进精益成本管控,定期组织效益测算,指导优化生产运营,进一步提升公司主业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数智化赋能,培育新质生产力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生产运营管控能力,通过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数据治理及标准化体系,完成生产执行、设备管理、安环管控等应用系统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实现系统管理集成化、数据管理标准化、全局数据可视化,助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以高质量科技创新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体系,坚持研发服务于生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以科技赋能企业发展,塑造新动能新优势,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提升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0.25亿元,占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60.08%,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公司为规范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编制并发布《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在未来三年达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
净利润的15%,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要求拟定”的措施,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稳定和可持续,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五)多维度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1、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继续在定期报告发布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邀请广大投资者、业内人士等相关方参加,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与投资者直接对话,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成果、传递公司价值,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并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2、丰富投资者交流渠道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安排专人负责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保障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接待来访、座谈交流、上证e互动等方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强化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提供有效信息公司制定了包括《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山
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在内的制度体系,将继续严格落实“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公司质量。
(七)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积极践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理念,构建ESG管理架构,推进ESG体系建设,披露了2023年度ESG报告,全面展示公司年度ESG工作成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的有关要求,公司将继续编制和发布2024年ESG报告,并在2025年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促进公司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八)强化市值管理方式的研究与应用根据《指引》的要求,公司将综合研判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以及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对可适用的市值管理方式开展研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项目投资需求以及回报投资者等情况,寻求以增强主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的并购重组机会,适时开展股票回购,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应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估值提升计划进行修正或终止。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