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2次以现场方式召开,1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共审议了17项议案。
(一)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监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监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文革 | 3 | 3 | 0 | 0 |
尚仁华 | 3 | 3 | 0 | 0 |
熊军 | 3 | 3 | 0 | 0 |
(二)监事会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 |
2024年4月23日 |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
案》;7.《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1.《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2024年8月21日 |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3.《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24年10月23日 | 第十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议案》。 |
上述会议的提案、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和各项规范的要求;监事会决议内容和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况,相关决议都得到了及时有效地执行。
二、监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两次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并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时间和地点如期召开,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充分利用会上、会后时间与股东交流,认真听取了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全程由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列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列席公司董事会6次,对董事会会议
的召开程序、会议资料、决策过程、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对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四、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过程、制度建设及执行能够全面参与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地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本年度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管理人员的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核查,认为: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
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四)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对外担保事项均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在核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内部信息
使用人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行为。
五、2025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为核心,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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