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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吉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德皓审字〔2025〕00001167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12,829.58元,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6,388,581.00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6,036,049.15元,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1,100,041.4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拟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712,829.5832,185,641.43-91,448,081.1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606,388,581.0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501,100,041.4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8,470,291.9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1167号);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4.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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