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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截止2024年12月合伙人数量66人
截2024年12月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300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0人
2024年度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
审计业务收入29,244.86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22,572.37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客户家数125家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名称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北京德皓国际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北京德皓国际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环宇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北京德皓国际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较好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4年4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2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2024年报审计项目审计计划阶段沟通会,主要就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可能构成关键审计事项的沟通等主要问题进行了沟通。

(二)2025年4月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项目审计总结阶段沟通会,主要就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1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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