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名称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2024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08年12月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 ||
首席合伙人 | 杨雄 | 截止2024年12月合伙人数量 | 66人 |
截止2024年12月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300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140人 | ||
2024年度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 | |
审计业务收入 | 29,244.86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22,572.37万元 |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125家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 1家 |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德皓国际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
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北京德皓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北京德皓国际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北京德皓国际建立了完善后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签字项目合伙人:潘红卫,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泽斌,201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0年及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周俊祥,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北京德皓国际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北京德皓国际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北京德皓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北京德皓国际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
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北京德皓国际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北京德皓国际在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工作方案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北京德皓国际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北京德皓国际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北京德皓国际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北京德皓国际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北京德皓国际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
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