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06公司简称:东方环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含税)。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差异化分红的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东方环宇 | 603706 | 不适用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姓名 | 周静 |
联系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 |
电话 | 0994-2266135 |
传真 | 0994-2266212 |
电子信箱 | xj_dfhyrq@dfhyrq.com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国家双碳能源发展目标的深入推进,作为优质清洁能源的天然气在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环境、加速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在“双碳”的大背景下,高热值、低碳排放的天然气将成为我国向低碳化产业转型的重要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能源组成部分。天然气作为清洁稳定的低碳能源,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也必将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达2,46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2%,连续8年保持百亿立方米增产势头;天然气消费方面,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0.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00%,首次突破4,000亿立方米大关;进口气方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天然气进口量为13,169万吨,同比增长9.9%。2024年中国天然气行业延续了产量与消费的双增长,但进口依赖和价格波动问题仍存在。2024年是中国天然气行业政策调整与深化发展的关键一年,多项重要政策法规的出台旨在优化能源结构、保障供应安全、推动市场化改革,并强化行业监管。国家发改委修订并发布《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2024年8月1日施行),将利用方向分为“优先类、限制类、禁止类、允许类”,并调整具体内容:“优先类:新增农村清洁取暖、天然气调峰电站、远洋船舶LNG燃料等方向,删除燃气空调等低效项目;限制类与禁止类:如天然气制甲醇项目由禁止类调整为限制类,禁止新建产能;允许类:采用开放式管理模式,未列入前三类的合规项目可有序发展,鼓励天然气掺氢等新技术应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特许经营期限从30年延长至40年,明确排他性条款,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控股或参股方式参与项目。同时强化政府履约监管,新增价格调整机制和股权变更限制条款。
2024年政策核心围绕“安全、高效、市场化”展开,通过优化利用结构、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监管机制,推动天然气在新型能源体系中发挥调峰与安全保障作用。未来,行业将持续应对气价倒挂、终端顺价等挑战。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一体,专注于城市燃气供应、城市集中供热的公用事业服务商,主要从事城镇燃气的输配与运营业务,包括天然气终端销售和服务、天然气用户设施设备安装业务以及城市集中供热业务。公司目前城市燃气供应经营区域为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城市集中供热供应经营区域为智慧能源所供热区域范围之外的伊宁市行政区域范围。
产品及服务类别 | 用户类型 | 主要用途 |
天然气销售业务 | 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CNG(压缩天然气)汽车用户等 | 厨用、采暖、CNG(压缩天然气)汽车等燃料用气及工商业用气 |
天然气安装业务 | 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等用天然气用户 | 为各类燃气用户提供配套服务 |
供热业务 | 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 | 提供供暖业务 |
(二)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公司从上游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通过天然气高压气源管线、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等设施,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商业、工业、采暖、加气站、综合用能等用户。
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在销售价格方面,居民、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车用气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自行定价。
2、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经营模式: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供热业务经营模式
(1)城市集中供热业务经营模式由热电联产,热电厂作为集中供热的主要热源,公司自有锅炉房作为调峰热源进行补充。热量通过一次管网输送至各换热站进行换热后,将热量输送至终端热用户,集中供热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机制。
(2)天然气供热及制冷业务经营模式公司以采购的天然气为燃料,通过燃气热水锅炉系统对水加热,采用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向用户终端直接供热;公司以采购的天然气为燃料,通过直燃机制冷系统对商业用户供应制冷空调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2,918,275,906.82 | 2,921,458,146.12 | -0.11 | 2,661,457,760.98 | 2,661,169,971.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86,747,143.59 | 1,649,201,309.04 | 2.28 | 1,578,534,388.92 | 1,578,514,564.45 |
营业收入 | 1,443,647,957.35 | 1,203,080,972.46 | 20.00 | 1,057,097,726.68 | 1,057,097,726.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7,469,418.68 | 197,397,798.20 | 0.04 | 137,093,002.64 | 137,085,731.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1,932,846.34 | 178,139,943.06 | 2.13 | 125,666,550.74 | 125,659,279.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7,726,866.57 | 453,317,466.13 | -16.67 | 260,503,484.86 | 260,503,484.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19 | 12.25 | 减少0.06个百分点 | 8.67 | 8.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1.04 | 0.00 | 0.72 | 0.7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1.04 | 0.00 | 0.72 | 0.72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87,597,467.11 | 172,347,913.75 | 149,641,271.09 | 634,061,305.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2,719,121.72 | 42,249,639.29 | 6,725,013.85 | 75,775,643.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6,153,546.61 | 37,008,768.41 | 16,674,257.21 | 62,096,274.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55,615.89 | -9,293,729.30 | 91,012,313.55 | 333,863,898.2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649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527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明 | 0 | 62,399,588 | 32.9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55,112,749 | 29.1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李伟伟 | 0 | 12,848,067 | 6.7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刘新福 | -404,900 | 6,405,195 | 3.3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3,340,700 | 3,340,700 | 1.76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202,300 | 2,202,300 | 1.16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1,643,605 | 1,643,605 | 0.87 | 0 | 无 | 0 | 其他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24,500 | 1,624,500 | 0.86 | 0 | 无 | 0 | 其他 |
范进江 | -8,200 | 1,215,674 | 0.6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田荣江 | 0 | 876,600 | 0.4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李明先生、李伟伟先生。李明与李伟伟系父子关系,且二人为一致行动人。李明先生与李伟伟先生同为环宇集团股东,李明先生为环宇集团控股股东。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364.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00%;营业成本108,832.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46.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193.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3%。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91,827.59万元,负债总额为111,056.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68,674.71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