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在任独立董事田锋、黎直前、王志钢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上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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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