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负责对中力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力股份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最终协商的内容和方式执行。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批准确定。在授信额度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
(二)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2025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79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 100% | 84.06% | 20000 | 19000 | 7.99% | 一年 | 否 | 无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 | 100% | 85.76% | 10000 | 5000 | 3.07% | 一年 | 否 | 无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 100% | 98.16% | 15000 | 0 | 3.07% | 一年 | 否 | 无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 | 83.59% | 52500 | 13410 | 13.50% | 一年 | 否 | 无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E-P Equipment Europe BV | 100% | 97.40% | 0 | 1522 | 0.31% | 一年 | 否 | 无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EP EQUIPAMENTOS LTDA | 100% | 93.81% | 0 | 1460 | 0.30% | 一年 | 否 | 无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EP EQUIPMENT AUSTRALIA FOR FORKLIFT SALES AND SERVICE PTY | 100% | 105.97% | 0 | 1460 | 0.30% | 一年 | 否 | 无 |
LTD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 100% | 56.55% | 20500 | 8000 | 5.84% | 一年 | 否 | 无 |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具体调剂原则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未列举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新设或新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可按照实际情况在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内新设的子公司可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2)注册地址:老河口市光化大道339号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何金辉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设备
租赁服务;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蓄电池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8月9日
(2)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李楼街道朱楼村村委会办公楼102房间
(3)注册资本:8,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何金辉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0年5月24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永华街121号2幢307、308室
(3)注册资本:75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张屹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蓄电池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塑料制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
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企业管理咨询;木制容器销售;金属工具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汽车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12月9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霞泉村(04省道旁)1幢3层303室
(3)注册资本:6,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赵海良
(5)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皮革制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和卫星接收设备)、化妆品、服装、箱包、鞋、针纺织品、玩具、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机电产品、五金制品、汽车零配件、燃料油、润滑油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及监控化学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劵、期货业务咨询);防腐材料及设备、炼油化工专业设备、通用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五金工具、机械设备及配件、钢材研发、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12月5日
(2)注册地址: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春及路2号(经营场所:江苏靖江城南园区江防西路2号)
(3)注册资本:22,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周凤彬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装卸搬运;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E-P Equipment Europe BV
(1)成立日期:2011年4月5日
(2)注册地址:G. Demeurslaan 69, box A1, 1654 Huizingen
(3)股本:100 股
(4)主要业务情况:机动工业车辆欧洲市场销售与服务
7、EP EQUIPAMENTOS LTDA
(1)成立日期:2023年8月24日
(2)注册地址:AVENIDA PEDRO BUENO, 1219 SALA 07 - Bairro: Jabaquara,SAO PAULO - SP CEP 04342011
(3)股本:600,000 股
(4)主营业务情况:机动工业车辆巴西市场销售与服务
8、EP EQUIPMENT AUSTRALIA FOR FORKLIFT SALES AND SERVICEPTY LTD
(1)成立日期:2023年2月17日
(2)注册地址:17 CROMPTON WAY ,DANDENONG SOUTH VIC 3175
(3)股本:10股
(4)主营业务情况:机动工业车辆澳洲市场销售与服务
以上被担保人的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被担保人名称 | 总资产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资产负债率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 754,057,379.12 | 633,840,630.26 | 120,216,748.86 | 84.06% | 584,121,112.62 | 99,963,132.84 | 79,919,091.97 |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 | 241,806,116.93 | 207,370,641.58 | 34,435,475.35 | 85.76% | 127,872,643.36 | -22,521,336.34 | -15,288,888.18 |
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 1,186,434,872.10 | 1,164,589,979.45 | 21,844,892.65 | 98.16% | 1,984,656,068.85 | 31,841,960.75 | 23,695,830.11 |
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 990,621,847.25 | 828,076,297.40 | 162,545,549.85 | 83.59% | 2,763,468,192.24 | -5,108,889.61 | -5,020,029.79 |
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 983,951,783.39 | 556,455,255.33 | 427,496,528.06 | 56.55% | 1,438,189,914.60 | 101,720,428.89 | 82,023,214.03 |
E-P Equipment Europe BV | 277,514,592.56 | 270,310,717.87 | 7,203,874.69 | 97.40% | 313,099,628.17 | -14,835,787.83 | -11,126,840.87 |
EP EQUIPAMENTOS LTDA | 7,012,343.20 | 6,578,524.10 | 433,819.10 | 93.81% | 2,249,297.51 | -456,363.54 | -340,403.01 |
EP EQUIPMENT AUSTRALIA FOR FORKLIFT SALES AND SERVICE PTY LTD | 45,188,742.55 | 47,884,384.30 | -2,695,641.75 | 105.97% | 34,925,430.68 | -5,654,324.24 | -4,158,966.98 |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是为了获取金融机构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运作效率,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业务和各项资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各方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
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33%;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1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6%。其余对外担保为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周 琦 |
蒋 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