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94证券简称:中力股份公告编号:
2025-02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30号《关于同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5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2,700,472.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819,527.32元。
募集资金于2024年12月19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7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按照《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序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账户状态 |
1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574904411610008 | 本次完成销户 |
2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 | 367585385002 | 本次完成销户 |
3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000374592349 | 本次完成销户 |
4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 19135101040041729 | 正常使用 |
5 |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127915146710006 | 正常使用 |
6 |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127915146810016 | 正常使用 |
7 | 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 | 366285379517 | 正常使用 |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用于实施“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由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4904411610008)分别转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于本次完成销户;
用于实施“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由公司在中国
银行安吉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7585385002)转入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在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于本次完成销户;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存放于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1000374592349)的资金已经按照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于本次完成销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