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中胜,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至今,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获财政部会计学术领军人才、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以上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表决。能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
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保持进行良好的沟通。另外,能积极利用参加会议的时机,与公司高管层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做好调研工作。上市公司也能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基本条件和良好氛围。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履职时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定等,本人认为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修订以及制定新的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签名: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