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纳微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林东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东强)

本人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作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于2024年5月15日,因公司董事会换届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林东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在公司重要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林东强,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至1993年,担任浙江大学化工系助教;1998年至今,历任浙江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和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生物化工和生物工程领域的教学和科研。曾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等,2005年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08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2年获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现兼任浙江省生物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化工学会生物化工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兼职技术调查官等。已出版学术专著2部,译著1部,授权中国发明专利50项和美国专利1项,发表论文280多篇,其中SCI收录190多篇。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年度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参加了公司召开的4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针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的相关介绍,详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资料,深入了解决策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年度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林东强440033

本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有异议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不存在缺席情况,并就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限制性股票的执行等事项,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以及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公司举办的2023年度业绩交流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建议和意见;在日常履职过程中,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等各方对公司的评价,在履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战略研讨会等,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组织董监高现场考察了IPO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并参观了公司微球研究所的展厅,本人主动向管理层了解IPO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行业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情况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和可获取的行业资讯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公司关联交易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作为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属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备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

法违规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鉴于独立董事周中胜教授于2023年11月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吴安平教授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1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补选独立董事议案,本人通过对吴安平教授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解,认为吴安平教授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法定情形,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本人在报告期内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相关企业的薪酬水平,按照公司薪酬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事业发展前景制定。相关薪酬方案的制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职董事、高管的薪酬结合了任职情况制定,有利于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考核制度,且薪酬标准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和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程序合法、合规,绩效考核执行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积极作用,推定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签名: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