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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微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旷攀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旷攀峰)作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依法合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在增强董事会运作规范性和有效性、激励约束高管层、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等方面积极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公司重要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独立自主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旷攀峰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2012年至2013年,担任北京冰峰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苏州大禹数字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1次,参加4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1次。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主动向公司了解各项议案的内容和背景,对相关资料认真阅读、仔细

分析和研究,辨识分析风险;在会上认真听取公司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独立发表意见,以忠实勤勉、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审议并表决通过20项董事会会议议案,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会后,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信息,对董事会相关决议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推动了董事会决议的落实。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除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通过现场工作、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途径,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充分利用多种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规范运作、股东减持、管理状况及财务状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出建议。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充分的说明,认真听取本人提出的建议并能够有改进,为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便利。同时,较好的传递了监管部门发出的相关通知,让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学习最新的政策以及监管动向,支持本人更好的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人认真审阅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赛谱仪器向赛正科技增资及提供担保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背景、目的,在充分了解关联交易实质后,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都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在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开、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关联交易议案表决中,本人与其他非关联董事共同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按相关要求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经审查,本人对任职期间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风险,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控体系扎实有序、运行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公司续聘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查,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2023年度工作中,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对公司因换届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进行核查,认为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五)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作废了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调整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一直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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