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成委员调整以及换届工作。
公司于2024年1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周中胜先生、独立董事DELONGZHANG先生和董事赵顺先生调整为独立董事吴安平先生、独立董事DELONGZHANG先生和董事林生跃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吴安平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4年5月,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安平先生、独立董事包杨欢先生和职工代表董事林生跃先生共3名委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吴安平先生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共审议22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参与意见 |
1 | 2024年4月13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议案议案六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八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九关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议案十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十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聘任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 ||||
2 | 2024年5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一致通过该议案 |
3 | 2024年8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4 | 2024年10月25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集团范围内各单位印章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5 | 2024年12月23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 一致通过该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下,切实有效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职能,在对公司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中发挥了建设性作用。重点工作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保持着充分、持续、有效的沟通,主动安排与容诚关于审计工作的业务沟通会议,在会上对容诚递交的《2023年度审计总结》中的2023年度审计整体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其他关注及沟通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讨论,并向容诚着重强调审计工作所需的严谨性和责任感,督促审计工作合规、高效完成。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认为容诚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财务部保持充分有效沟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3、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听取了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关于内部控制的汇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4、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对关联方赛正仪器关联增资及担保事项,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侵犯公司和股东利益等行为。
5、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6、关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两次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恪尽职守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勤勉尽责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吴安平、包杨欢、林生跃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