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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秀强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合群联系电话:021-52523118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叙嘉联系电话:021-5252321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无,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2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1、学习国务院及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相关材料;2、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并购六条”背景下了解学习了并购市场最新进展与发展方向;3、向公司董监高介绍新公司法实行后,董监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4、学习了募集资金使用及注意事项。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3.控股股东关于保持公司股份独立性的承诺不适用
4.不同业竞争承诺不适用
5.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股份限售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4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平、王世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63号);2024年5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会〔2024〕146号)。2024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1号)。保荐机构就监管函件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要求,强化持续督导的业务执行能力,完善投行三道防线内控体系建设。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合群 顾叙嘉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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