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6证券简称:乐惠国际公告编号:2025-020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5)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15,246股,每股发行价为35.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7,999,977.28元;扣除发行费用13,809,194.1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4,190,783.17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083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以前年度投入项目金额合计20,033.18万元,2024年度投入项目金额合计3,283.4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599.24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405,320,732.64 |
减:支付定增发行费用 | 1,129,949.47 |
项目 | 金额(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04,190,783.17 |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233,166,743.17 |
减:累计购买理财使用募集资金 | 962,000,00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 | 13,995,116.99 |
加:累计收回理财产品本金 | 816,000,000.00 |
加:累计收回理财收益 | 6,973,198.92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5,992,355.91 |
加:购买理财产品暂未收回的本金 | 146,000,000.00 |
减: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 | 13,995,116.99 |
减:累计收回理财收益 | 6,973,198.92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71,024,04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1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3月5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子公司长沙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鲜啤
公司”)在长沙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5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五矿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4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子公司武汉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鲜啤公司”)在武汉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月5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五矿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蔡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了《乐惠国际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因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五矿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五矿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蔡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并将募集资金15,450.00万元投入至“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
和“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详见公司2023年8月10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由项目实施主体昆明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和长春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9月23日,公司及昆明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就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日期 | 初始存放金额 | 变更后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 | 39708001040015987 | 2021年2月23日 | 122,320,732.64 | 16,120,732.64 | 20,364.68 |
2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 | 3320021310120100061417 | 2021年2月23日 | 58,000,000.00 | 18,000,000.00 | 1,848,679.55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 8114701013700377786 | 2021年2月23日 | 100,000,000.00 | 70,000,000.00 | 17,040,044.49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 | 388020100100025096 | 2021年2月23日 | 125,000,000.00 | 24,780,000.00 | 33,461.32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支行(注1) | 585978424374 | 2022年4月13日 | - | 80,000,000.00 | 230,800.30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奓山支行 | 17096801040010775 | 2023年1月21日 | - | 126,420,000.00 | 4,485,193.10 |
序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日期 | 初始存放金额 | 变更后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广卫支行 | 871913601510608 | 2023年9月26日 | - | 40,000,000.00 | 2,062,183.17 |
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09-090301040072103 | 2023年9月25日 | - | 30,000,000.00 | 20,271,629.30 |
合计(注2) | 405,320,732.64 | 405,320,732.64 | 45,992,355.91 |
注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5年4月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及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支行585978424374)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资金转入“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奓山支行17096801040010775),用于该项目建设。
注2:初始存放金额405,320,732.64元中有1,129,949.47元为定增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账号为39708001040015987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来购买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来购买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额度在期限内根据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人士行使日常投资决策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协议方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 | 产品类型 |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 起止时间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FD24034号 | 60,000,000.00 | 本金保障型 | 3.01% | 2024年8月14日至2025年1月15日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FD24034号 | 30,000,000.00 | 本金保障型 | 3.01% | 2024年8月14日至2025年1月15日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FD24034号 | 10,000,000.00 | 本金保障型 | 3.01% | 2024年8月14日至2025年1月15日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FD24043号 | 10,000,000.00 | 本金保障型 | 2.90% | 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1月14日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广卫支行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FD24052号 | 20,000,000.00 | 本金保障型 | 2.93% | 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月14日 |
6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 | 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H24044UT) | 8,000,000.00 | 本金保障型 | 2.65% | 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5月29日 |
7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 | 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H24044DT) | 8,000,000.00 | 本金保障型 | 2.65% | 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5月29日 |
合计 | 146,000,000.00 | - | - | -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将“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和“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宁波精酿谷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投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全资子公司及上市公司之间进行变更的不视为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从26,000万元调整为18,000万元,将结余的8,000万元资金投入“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0月31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终止“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6,313.56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18,000万元,利用募集资金16,313.56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终止“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并将募集资金15,450.00万元投入至“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和“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总投资为15,230.54万元,利用募集资金10,445.53万元;“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总投资为7,851.28万元,利用募集资金5,004.47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募投项目“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客观因素对市场经济环境的冲击以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等多方面的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期至2025年4月。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二期)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3月,“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和“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4月,由于“鲜啤30公里”精酿鲜啤销量不及预期,公司优先考虑提高目前在手产能的利用率,放缓新城市酒厂的投产进度,公司将上述三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4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不适用。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0,419.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83.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9,763.5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316.6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8.38%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 | 是 | 24,619.08 | 961.87 | 961.87 | - | 961.87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 | 是 | 15,800.00 | 350.00 | 350.00 | - | 35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 | 否 | - | 8,000.00 | 8,000.00 | 322.65 | 7,997.18 | -2.82 | 99.96 | 2022年9月 | -922.21 | 否 | 否 | |
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 | 否 | - | 16,313.56 | 16,313.56 | 2,939.40 | 12,201.80 | -4,111.76 | 74.80 | 一期:2024年7月二期:2027年4月 | 一期:-919.26 | 否 | 否 | |
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 | 否 | - | 10,445.53 | 10,445.53 | 21.44 | 1,798.22 | -8,647.31 | 17.22 | 2027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 | 否 | - | 5,004.47 | 5,004.47 | - | 7.60 | -4,996.87 | 0.15 | 2027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40,419.08 | 41,075.43 | 41,075.43 | 3,283.49 | 23,316.67 | -17,758.76 | 56.77 | — | — | — | — |
(注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由于“鲜啤30公里”精酿鲜啤销量不及预期,公司优先考虑提高目前在手产能的利用率,放缓新城市酒厂的投产进度。公司现拟将“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二期)、“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和“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4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在授权额度和授权期限内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62,000,000.00元,理财产品赎回金额116,000,000.00元,并取得理财收益1,460,897.10元。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 | |
注1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0,419.08万元为变更前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41,075.43万元高于承诺投资总额656.35万元,系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收益。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 | 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 | 8,000.00 | 8,000.00 | 322.65 | 7,997.18 | 99.96 | 2022年9月 | -922.21 | 否 | 否 |
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 | 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 | 16,313.56 | 16,313.56 | 2,939.40 | 12,201.80 | 74.80 | 一期:2024年7月二期:2027年4月 | -919.26 | 否 | 否 |
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 | 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 | 10,445.53 | 10,445.53 | 21.44 | 1,798.22 | 17.22 | 2027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 | 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 | 5,004.47 | 5,004.47 | - | 7.60 | 0.15 | 2027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9,763.56 | 39,763.56 | 3,283.49 | 22,004.80 | 55.34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一、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一)变更原因由于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在国内均属于首创,不仅在技术上需要克服很多难点,同时需要同潜在客户就商业模式和合作方式进行长期深入沟通,结合客户需求对该设备进行了数轮调试和改进工作;另一方面,系统配套的浓缩配方麦汁种类多、研发周期长,因此项目进度晚于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拟缩减“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规模8,000万元,并将缩减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募投项目“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中。受居民生活水平提升以及新一代年轻消费者引领啤酒消费升级等因素驱动,中高端啤酒市场在未来具备巨大的潜力,因此公司新增“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二、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一)变更原因由于市场原因,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的商业模式的实施受到了较大影响,同时,采用预包装方式的鲜啤由于方便在商超以及网络渠道购买而受到市场的欢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决定终止“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剩余的募集资金16,313.56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由于“鲜啤30公里”精酿鲜啤销量不及预期,公司优先考虑提高目前在手产能的利用率,放缓新城市酒厂的投产进度,公司将募投项目“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4月。(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0月31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募投项目“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4月。三、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一)变更原因公司自推出“鲜啤30公里”品牌以来,始终围绕“百城百厂”的经营战略,致力于满足消费者对于鲜啤精酿产品的需求。“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和“鲜啤酒售酒机运营项目”等精酿鲜啤相关项目作为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这两个项目的商业模式均属于国内首创,虽然在技术层面克服了许多困难,但是同时需要和潜在客户就商业模式和合作方式进行长期深入沟通。整体项目推进情况相对缓慢。公司城市酒厂生产的预包装精酿鲜啤酒产品以及小酒馆和打酒站商业模型已逐渐满足“当日鲜精酿(鲜啤工坊)”和“鲜啤酒售酒机项目”在目标市场的营业场所及自营场地的业务需求。为进一步扩大公司鲜啤精酿业务的目标市场区域,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市场需求更为广阔,需求更为迫切的城市酒厂建设,以提高公司区域预包装精酿鲜啤产品和小酒馆、打酒站业态的供应链能力。经审慎分析和充分论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股东的价值回报,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将15,4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和“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受到客观因素对市场经济环境的冲击以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等多方面的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期至2025年4月。由于“鲜啤30公里”精酿鲜啤销量不及预期,公司优先考虑提高目前在手产能的利用率,放缓新城市酒厂的投产进度,公司将募投项目“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期至2027年4月。(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募投项目“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期至2025年4月。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二期)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3月,“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和“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4月,由于“鲜啤30公里”精酿鲜啤销量不及预期,公司优先考虑提高目前在手产能的利用率,放缓新城市酒厂的投产进度。公司现拟将上述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4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由于“鲜啤30公里”精酿鲜啤销量不及预期,公司优先考虑提高目前在手产能的利用率,放缓新城市酒厂的投产进度。公司现拟将“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和“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4月。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