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15:00—2025年5月16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920111 | 聚星科技 | 2025年5月8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文件,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1)。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4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志刚)》(公告编号:2025-03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远)》(公告编号:2025-038)、《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法沪)》(公告编号:2025-039)。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基于企业的战略规划,为保障战略目标的落地,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予以汇报。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委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5年度需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为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3)。
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情况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5)。
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拓展需要,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预计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本数),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同类型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均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有关业务的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8)。
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4)、《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5-026)。
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01,016,899.5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4,012,477.97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九、十四;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九、十;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2、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由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5、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9:30-11: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林锋;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
仙胜路90号;邮编:325062;电话:0577-56587798。
(二)会议费用:参会人员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