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天职国际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职国际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6日、3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职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职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提议启动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工作,审阅了选聘评价要素、标准等材料,监督选聘过程,并认真审核了天职国际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结合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具备开展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2025年2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
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职国际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格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