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55,378,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193,637.44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650,404.95元,母公司实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净利润为29,017,188.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09,912,375.4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26,864,585.6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6,864,585.63元。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 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55,378,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193,637.44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27,193,637.4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02%。
5.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7,193,637.44 | 26,438,258.63 | 37,768,940.9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7,650,404.95 | 28,405,592.84 | 75,712,702.60 |
研发投入(元) | 138,583,803.01 | 123,552,302.51 | 89,828,314.08 |
营业收入(元) | 2,460,581,601.35 | 1,951,630,203.94 | 1,697,758,870.0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09,912,375.4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26,864,585.6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1,400,836.9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 - |
购注销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0,589,566.8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1,400,836.9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351,964,419.6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76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91,400,836.97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