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田昆如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作为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4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田昆如: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曾先后任天津财经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天津滨海建设投资集团外部董事、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审议议题37项;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审议议题14项。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具体 职务 |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田昆如 | 独立董事 | 9 | 8 | 1 | 0 | 0 | 否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董事 姓名 | 具体 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田昆如 | 独立董事 | 3 | 3 | 0 | 0 | 0 | 否 |
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6 | 6 | 0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 | 0 | 0 | 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3 | 3 | 0 | 0 | 0 |
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在2024年主持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各专业委员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委托理财、套期保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宜,提出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本人审议了公司关联对外投资事宜,对交易价格和协议条款进行审查,保障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回答中小股东的提问,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在作出判断、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和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合规及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真实、全面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 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7、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修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确保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更好地实施,综合考虑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修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方式,在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中增加“将股票过户至本计划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的权益处置方式。经审议,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修订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田昆如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