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烟台公司本部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根据《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与会监事已知悉本次会议议案并同意召开会议。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王晓岚女士、监事高振立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会主席王晓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以举手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64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