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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药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宛虹)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度,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5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5500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1次股东大会,并就相关议案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召开的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日期会议议案
2024年1月25日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2024年4月23日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 与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促进加强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 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八、 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九、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有关重大问题(二厂区一期工程试生产情况、二期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

1、2016年10月12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实施新厂区项目的议案》(新厂区即下文的二厂区),项目名称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吨7-甲氧基萘满酮、30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20亿片口服固体制剂项目》。报告期内,二厂区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2022年1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实施公司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二厂区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实施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目。本项目改扩建部分已完成;新建部分已于2022年7月开工,报告期内,部分车间已完成主设备采购并开始设备安装,质检研发楼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十、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5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最后,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 2024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愿公司在未来能够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宛 虹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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