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76号文)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2,926,16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0.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7.14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金额9,433,999.97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90,565,997.17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764,128.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235,868.7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72,926,162元,增加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16,309,706.7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883号的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799,999,997.14 |
减:发行费用 | 10,764,128.42 |
募集资金净额 | 789,235,868.72 |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注1) | 96,807,147.03 |
加: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注1) | 300,000.00 |
减:募投项目资金投入 | 263,308,875.63 |
减: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注2) | 150,000,000.00 |
减: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注3) | 230,976,555.52 |
加:累计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手续费 | 12,292,211.04 |
募集资金余额 | 60,735,501.58 |
注1: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6,807,147.03元(含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00,000.00元)。注2: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3:2024年4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管理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于2023年07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余额 | 款项用途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冯川支行 | 36050110236100000546 | 200,000,000.00 | 41.76 | 项目资金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冯川支行 | 36050110236100000544 | 140,565,997.17 | 3,414.61 | 项目资金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 2875300103010000858 | 300,000,000.00 | 60,659,238.38 | 项目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 1508260129000315888 | 150,000,000.00 | 72,806.83 | 项目资金 |
合计 | 790,565,997.17 | 60,735,501.58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6,807,147.0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预先投入金额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目二期工程 | 96,807,147.03 |
合计 | 96,807,147.03 |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笔募集资金于2024年4月已经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入大额存单的余额为230,976,555.5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存入日期 | 存单到期日 | 面值 | 金额 | 是否受限 |
1 | 中国建设银行奉新冯川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否 |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存入日期 | 存单到期日 | 面值 | 金额 | 是否受限 |
2 | 中国建设银行奉新冯川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24年7月22日 | 2027年7月22日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否 |
3 | 中国工商银行奉新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24年12月27日 | 2027年7月23日 | 80,000,000.00 | 80,976,555.52 | 否 |
合计 | 230,000,000.00 | 230,976,555.52 |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04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45.3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981.6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金额 | (3)=(2)/(1)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目二期工程 | 否 | 58,923.59 | 58,923.59 | 4,333.78 | 15,977.72 | 27.12% | 2025年12月 | -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11.52 | 20,003.88 | 100.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否 | 78,923.59 | 78,923.59 | 4,345.30 | 35,981.60 | 45.59%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否 | 78,923.59 | 78,923.59 | 4,345.30 | 35,981.60 | 45.5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目二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2月,2024年度项目尚未投产,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将该项目延期至2028年12月。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6,807,147.03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笔募集资金于2024年4月已经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目二期工程”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正式投产时间由2025年12月调整至2028年12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