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凯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用地被收储的议案》
为达成公司战略目标,公司使用2018年度募集资金(含利息)及自筹资金建设“血液制品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或智能工厂
项目),该项目用地涉及东地块(322.74亩),西地块(217.92亩、117.18亩;合计335.10亩)三宗合计657.84亩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因受地方政府规划环评未完成等原因影响,西地块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经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管委会)研究,对公司智能工厂项目西地块(217.92亩、117.18亩;合计335.10亩)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土地收储。经双方协商,区管委会与公司拟签署《收储协议书》,以47,311,574.81元的价格进行收储。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用地被收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