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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朝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应朝阳自2024年12月2日起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应朝阳,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89年8月至1993年3月任湖州市司法局基层办事处科员,1993年3月至2018 年1月历任浙江正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6月至今任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2024年度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通讯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朝阳11000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共召开提名委员会3次,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现场出席会议1次,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实时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动态,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现场出席会议1次,重点对公司财务总监及内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审核和监督职能,对内外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对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确保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2日(本人于2024年12月2日选举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多次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了解会计师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与会计师就重点关注事项达成共识,及时跟踪、关注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合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2024年,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运营动态,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阅各类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及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4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4年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3、2024年任职期内,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4、2024年任职期内,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应朝阳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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