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赫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森赫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96,6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2,117,901.3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5,377,879.2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740,022.06元。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8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于2021年8月3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9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 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62,117,901.31 |
减:各项发行费用 | 45,377,879.25 |
募集资金净额 | 216,740,022.06 |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23,319,328.85 |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49,814,272.54 |
减: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31,508,804.03 |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3,789,864.37 |
加:以前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11,795,670.51 |
加:本报告期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3,095,158.3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13,198,581.1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04,642,405.42元。其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73,133,601.39元,包括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9,814,272.54元和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319,328.85元。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31,508,804.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3,198,581.1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21年9月28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双林小微专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练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练市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公司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双林小微专营支行募集资金专
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因中国农业银行内部统一管理,中国农业银行练市支行与外部公司签署的协议统一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南浔支行”)与外部单位签署,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浔支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对“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72.60万元(含利息收入且已扣除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公司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申请,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13,789,864.37元,并将该事项通知给了保荐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9月13日、12月18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放金额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33100080201000006391 |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101,236,734.47 已结项未销户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33100080201000006409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11,961,846.6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练市支行 | 19115701040015575 |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已结项销户 |
合计 | - | - | 113,198,581.12 |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对“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72.60万元(含利息收入且已扣除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公司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申请,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13,789,864.37元,并将该事项通知给了保荐机构。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聘请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投顾”)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
划等因素,并根据大象投顾出具的《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调整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拟调整“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10,081.65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及待支付合同尾款
159.2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管,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项目节余资金的安排使用,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13,198,581.12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自项目建设起36个月延期至自项目建设起46个月(即2025年7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但实际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除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575号)。其鉴证结论为:
“我们认为,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森赫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1,674.0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29.8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43.2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16,954.73 | 8,957.41 | 330.89 | 4,799.65 | 53.58% | 已结项 | 2,592.89 | 是 | 否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7,232.28 | 2,800.00 | 1,604.69 | 1,784.70 | 63.74% | 自项目建设起46个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9,810.37 | 5,200.00 | 1,215.30 | 3,879.90 | 74.61% | 已结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997.38 | 16,957.41 | 3,150.88 | 10,464.24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378.99 | 1,378.99 | ||||||||
合计 | 33,997.38 | 16,957.41 | 4,529.87 | 11,843.2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前期对募投项目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但是,因外部客观环境、设备采购条件等变化,“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将至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聘请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投顾”)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并根据大象投顾出具的《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调整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拟调整“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10,081.65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及待支付合同尾款159.2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管,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项目节余资金的安排使用,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此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因电梯行业新检规在2023年4月颁布,2024年4月全面实施,其中涉及产品配置说明及多个标识标志、非金属材料部件使用的特殊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要求、主机封芯保护、制动器分组控制及试验、被困人员安抚功能与声光提示等较多的变化,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部分子项目需参照新检规开展建设,公司根据规则落地情况,优先开展了其他子项目建设。行业新检规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宏观政策、整体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从而导致“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整体规划建设及实施有所延迟。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上述项目截至目前的最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3、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公司原计划通过“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扩建公司现有营销网络,在国内各省会城市及其他重点城市新增和扩建30个包含营销、安装、维保等功能的服务全面、功能完善的分公司,以建立具有较强覆盖能力的服务营销网络。截至2024年8月,公司已按计划在选址城市建设或扩建了15家分公司、47家办事处。结合市场发展情况,原计划部分营销网点以“办事处”的形式成立,更为灵活经济,体现了公司对市场的高度适应性。经董事会审慎评估,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已基本搭建完成,该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同时,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总投入。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
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对“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72.60万元(含利息收入且已扣除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公司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申请,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13,789,864.37元,并将该事项通知给了保荐机构。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以前年度置换情况: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319,328.85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083,289.5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1、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对“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72.60万元(含利息收入且已扣除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公司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申请,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13,789,864.37元,并将该事项通知给了保荐机构。 |
2、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聘请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投顾”)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并根据大象投顾出具的《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调整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拟调整“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10,081.65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及待支付合同尾款159.2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管,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项目节余资金的安排使用,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本报告中若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之和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冯 颂 王刑天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