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81公司简称:科汇股份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筹资与投资管理、研发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实物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信息与沟通、监督与检查等各个方面事项。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工程招标、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内部监督与内部审计等方面。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内控要素作为重点,以公司的各项内控目标为引领,遵循内部控制的全面、重要、有效、制衡和成本效益的原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的10% | 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资产总额的0.2%≤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错报<资产总额的0.2%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②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⑤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⑥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
⑦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内得到纠正。 |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它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造成财务损失金额 | 人民币(含)300万元以上 | 人民币(含)20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 | 人民币200万元以下 |
重大负面影响 |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
重要缺陷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
一般缺陷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报告期内的一般缺陷均在发现时及时进行了整改。公司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得到了有效整改,一般缺陷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报告期内的一般缺陷均在发现时及时进行了整改。公司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得到了有效整改,一般缺陷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针对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完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同时,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审计,内部控制总体得到了持续有效的运行。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
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帮助公司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为公司经济效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保障,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朱亦军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