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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汇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勇已届满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勇已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一)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志勇,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主任编辑。1994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证券时报主任、编委、社长助理、副社长;2014年12月至今,任中国证券期货行业摄影协会执行主席;2020年9月至今,任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2025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参会)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张志勇1010005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召开股东大会5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材料,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所审议事项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次数情况投票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张志勇-0---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不存在缺席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告的议案》和《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公司治理、项目建设、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通过审计沟通会、事中沟通汇报函及审计总结会等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度审计计划和重点审计事项等相关问题以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期间,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沟通、交流,通过现场考察、会谈等方式了解公司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掌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提出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告的议案》,本人同意上述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客观,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分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同意上述议案,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客观,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及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总体得到了持续有效的运行。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同意上述议案,认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相关薪酬考核、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由监管部门、交易所和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5年1-3月,本人继续认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客观审慎的行

使表决权,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最后,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4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张志勇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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