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
月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4年
月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4〕24号),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
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区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 | 影响金额 |
营业成本 | 25,490,765.77 |
销售费用 | -25,490,765.77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营业成本 | 179,272,487.98 | 200,332,018.41 | 21,059,530.43 |
销售费用 | 83,033,333.06 | 61,973,802.63 | -21,059,530.43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