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到本年度执行审计业务完毕,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而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立信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审计沟通会、事中沟通汇报函及审计总结会等方式,对立信的工作进展和审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监督和审查。
(三)同时我们认真审阅了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其所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