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现任成员为独立董事李真女士、独立董事张跃进先生和董事谢辉宗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李真女士担任,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
2024年1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3年财务报表预审情况报告的议案》《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2023年度业绩预增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鉴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对公司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多次沟通,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讨论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办法,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计划顺利完成。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计师出具初步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与会计师进
一步的沟通,最终会计师出具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建立较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健康、平稳地运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章程及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以下职责: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认为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并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其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领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促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坚持做好相关
工作,加强自身财务、审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特此报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