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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亚药: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 报表项目合并母公司
2024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规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营业成本913,900.80815,174.63
销售费用-913,900.80-815,174.63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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