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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业:关于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5-024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以后续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积极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4月24日,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旅业”或“公司”)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签署《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宗旨,从业务融合发展考虑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未来双方将依托张家界优势资源,结合凯撒旅业的核心能力,积极推动业务协同,实现各方资源整合提效。

二、协议对方介绍

名称: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00186881407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30法定代表人:张坚持注册资本:40,481.7686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7日注册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南庄坪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配套服务,与旅游有关的高科技开发;旅游环保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投资;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产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及政策允许的矿产品、金属材料。

股东情况: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7.83%股份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张家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协议对方发生类似交易。

签署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内容明确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决策程序。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建立长期、紧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优势,以提升旅游产业服务品质、拓展市场空间为目标,通过整合乙方在旅游服务、产品研发及渠道运营方面的优势,结合甲方在景区资源、目的地开发及区域品牌影响力,共同打造高品质旅游生态链,为游客创造更优质的旅游体验,助力张家界文旅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张家界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

2.双方在战略合作过程中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合作模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审慎运作,稳步实施。

(二)合作领域及内容

1.双方依托张家界的优势资源和凯撒旅业的核心能力,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和业务基础,积极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共享、协同、集成与互补,实现双方资源整合提效。

2.双方共同挖掘张家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开发具有互补性的旅游产品,实现资源共享、市场共享,促进张家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3.双方遵循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推动在入境旅游、康养旅居、研学旅游、旅游专列、旅游包机、定制游、会议会展、体育赛事等旅游相关产业链的深度合作。充分利用凯撒旅业的客源优势与张家界的旅游资源优势,通过深化合作,开发高质量、多元化的旅游产品,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多样化需求,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旅游体验,增强客户粘性。为张家界引入客流,促进消费,从而推动双方业务协同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的双赢格局。

4.凯撒旅业充分利用全球旅游渠道网络优势,以及自身强大的运营能力,协助张家界及其关联方开展各类推介活动,与世界各地的旅游业界媒体及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深化国际旅游市场布局,共同推广张家界旅游,提升张家界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双方在前述合作基础之上,持续探索合作空间、深挖合作纵深、推进产融结合,以达成承载社会职能、夯实主营业务、保障双方资产保值增值、提升企业价值、进一步助力张家界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框架下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由双方或者双方指定的分子公司或下属单位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本协议为双方意向性约定,对双方不具有法律

约束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后续确定性文本中予以确认,并以最终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2.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双方未签订正式业务合作协议,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如双方仍有意向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新的战略合作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助力公司业务的全面复苏,通过与全球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战略协同,获取旅游产业链上游优质资源,深化公司旅游产业链布局,进而构建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本框架性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进行战略性合作的框架协议,不具有强制法律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尚需根据具体合作进展进一步磋商确定,具体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基于战略布局、业务协同、经营发展等多方因素考虑,已向张家界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提交参与张家界重整投资的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公司将按照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要求有序参加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工作,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代表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对重整投资人的选定。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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