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唐祖全)
本人自2024年12月担任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坚守独立性原则,将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视为独立董事职责的关键所在,客观独立发表意见与建议。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祖全,1969年生,博士,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综合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川仪股份独立董事等职。曾任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教师、西南农业大学教师、重庆市科学技术信息中心副主任、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综合计划管理、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科研公共服务平台主任、综合分析测试加工中心主任等职。
在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在报告期内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2024年12月任职以来,本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川仪股份共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未召开股
东大会。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唐祖全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人本着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没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科技创新委员会会议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对审议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关于科技创新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川仪股份“揭榜挂帅”研发项目相关方案,针对“分布式光纤温度测温系统”项目,提出“光纤测温产品仅有单一测温功能有一定风险”意见建议被公司采纳。
2024年,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独董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微信、腾讯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最新运营情况,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前往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交流,参观了公司主力产品智能变送器、智能流量仪表、智能执行机构等生产线,深入了解企业产品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并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现场参加董监高履职合规要点专项培训,了解上市公司董监高义务的监管体系和履职合规要点,提升自身履职水平。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公司组织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题沟通交流会,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详细介绍了关于独立董事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有关流程、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等,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履职。同时,公司还组织董监高交流沟通会,加深了独立董事对公司所在行业、产品类型、市场竞争态势的了解,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撑。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情况
(一)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关注了公司及相关方做出的承诺履行情况,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需要单独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发展需要,持续推进内控体系优化,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并于2025年1月实施完毕,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任职以来本人保持独立性原则,通过参加会议和现场调研,快速建立起对公司的全方位了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公司积极贡献专业见解。展望2025年,我将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投入更多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深入沟通与交流,利用好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提供更加多元化、更具前瞻性的建议,助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祖全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