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的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当前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流程和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