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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共有8名董事,实到董事8名,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268,611.2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69,628,506.42元,减去2024年实施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25,889,565.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37,470,329.34元。

参考公司2024年度利润情况,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3,475,687.8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2,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股份暂未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详见2024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的公告》。公司2024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用资金视同公司2024年度的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25,889,565.8063,094,957.92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2,257,067.3663,698,267.5497,661,918.4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70,293,229.1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37,470,329.34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88,984,523.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6,367,706.2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88,984,523.72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公司在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应进行现金分红”。“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因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因此2024年度拟不分配现金红利。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努力改善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5)》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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