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方钦雄先生、王俊亮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方钦雄先生、王俊亮先生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主要社会关系以及其签署的自查文件等资料,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