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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余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余振)尊敬的各位股东:

作为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凭借自身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判断,独立、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履职能力,任职过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余振,男,1980年5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后,教授,现任武汉大学弘毅学堂院长、博士生导师,兼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高端智库国际法治研究院团队首席专家、教育部区域国别备案基地武汉大学美加所所长。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在对董事会审议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次数
余振990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本人在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在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委员。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讨论研究了公司薪酬分配、绩效考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及弃权的情况。

2.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讨论,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并对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及弃权的情况。

3.年报沟通会2024年4月2日,公司组织全体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同召开2023年年报工作第二次沟通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或重要事项进行了详细沟通交流,为公司年度报告提供有力支撑。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延长关联交易承诺履行期限、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等事项进行讨论,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及弃权的情况。

(三)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意见事项
2024年1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电启明星签署房屋租赁意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年1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电启明星签署房屋租赁意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4年2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四)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多次赴现场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会议、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参与公司对外调研交流活动等,在现场与公司经营层、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第三方进行深入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情况。

(五)公司配合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及时的反馈和落实,同时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管理部、合规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履行职责,能较好地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主动参与公司决策,严格审慎进行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重组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延长关联交易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相关方案,能有效解决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同业竞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认为关联交易承诺事项的延期履行综合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规定。

(二)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事前征得了本人的认可,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解锁上市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进行回购注销,是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调离公司,故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故为151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591,125股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均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履行程序,选举陈太林先生为董事,郭

正雄先生为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提名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经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核公司经营层2023年年薪分配方案和2024年基本年薪方案、公司2024年度经营层绩效考核目标,认为相关方案和目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业绩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顺利,充分挖掘公司现存的风险点并加以完善,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报告期内,内部控制体系健全,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切实保障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本人很荣幸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我将秉持诚信负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专

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不断学习、持续沟通、加深了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余振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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