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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肖海军)-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2024

作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5月14日)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肖海军先生,生于1965年10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学历。1986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邵阳学院政史系讲师、副教授;2000年12月至今,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现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沙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专家委员,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肖海军33100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公司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作为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秉着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董高薪酬、股票激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应参加会议次数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211
审计委员会6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2

(三)表决情况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人在对公司相关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四)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除了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外,本人也通过实地走访公司生产基地、与公司高管现场交流、与年审会计师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以及合规经营情况进行考察。

同时,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及时提前报送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5月14日),合计现场工作时间7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计划基础上进行的,是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及正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屈茂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人对上述聘任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专业知识和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工作经验,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或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对2023年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授予,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了作废、调整以及归属。本人对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上述股权激励计划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其他事项进行认真调查及讨论,公正、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肖海军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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