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65公司简称:力源科技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侯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时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时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52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6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17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力源科技 | 指 |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唐山力泉、力泉环保 | 指 | 唐山力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汇联投资 | 指 | 深圳市中广核汇联二号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嘉诚动能 | 指 | 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嘉诚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本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凝结水精处理 | 指 | 通过过滤和离子交换处理,对水质进行高精度处理,除去凝结水中的微量盐份、腐蚀产物、悬浮物等杂质 |
除盐水处理 | 指 | 通过各种工艺对原水进行净化和提纯,以满足工业生产对于低杂质水的需要 |
海水淡化 | 指 | 脱除海水中的盐分,生产淡水的过程 |
化学加药 | 指 | 一种具备投药、搅拌、输送液体、自动控制等功能于一体的成套装置,主要用于电力、化工、市政等多行业的水处理系统设备。 |
水汽取样 | 指 | 为检测水、蒸汽的质量,从热力系统中取出有代表性的水或蒸汽样品的过程 |
继电保护 | 指 | 对电力系统中发生的故障或异常情况进行检测,从而发出报警信号,或直接将故障部分隔离、切除的一种重要措施 |
超滤 | 指 | 介于微滤和钠滤之间的过滤,过滤精度一般在0.01微米-0.1微米之间 |
反渗透 | 指 | 在高于渗透压差的压力作用下,溶剂(如水)通过半透膜进入膜的低压侧,而溶液中的其他组份(如盐分)被阻挡在膜的高压侧并随浓溶液排出,从而达到有效分离的过程 |
低温多效 | 指 | 由多个蒸发效串联组成,蒸汽在传热管一侧冷凝生成淡水,同时放出的热使传热管另一侧的海水蒸发生成二次蒸汽,并进入下一效对海水进行加热蒸发产生淡水的方法,其最高盐水温度低于70℃ |
多级闪蒸 | 指 | 海水经过加热,依次通过多个温度、压力逐级降低的闪急蒸馏室,进行蒸发冷凝的蒸馏淡化方法 |
超临界 | 指 | 锅炉内水的压力和温度,炉内蒸汽温度不低于374.15℃或蒸汽压力不低于22.129MPa被称为超临界状态 |
超超临界 | 指 | 锅炉内水的压力和温度,炉内蒸汽温度不低于593℃或蒸汽压力不低于31MPa被称为超超临界状态 |
PLC | 指 | ProgrammableLogicController,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一种数字运算操作的电子系统,专为在工业环境应用而设计的。它采用一类可编程的存储器,用于其内部存储程序、执行逻辑运算、顺序 |
控制、定时、计数与算术操作等面向用户的指令,并通过数字或模拟式输入/输出控制各种类型的机械或生产过程 | ||
DCS | 指 | DistributedControlSystem,在国内自控行业又称之为集散控制系统,是相对于集中式控制系统而言的一种新型计算机控制系统,它是在集中式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的 |
TDS | 指 | TotalDissolvedSolids溶解性固体总量,一般测量单位为毫克/升(mg/L),它表明1升水中溶有多少毫克溶解性固体,TDS值越高,表示水中含有的溶解物越多 |
燃料电池/氢燃料电池 | 指 | 一种将氢气和氧气的化学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装置。其基本原理是电解水的逆反应,把氢和氧分别供给阳极和阴极,氢通过阳极向外扩散和电解质发生反应后,放出电子通过外部的负载到达阴极 |
燃料电池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 | 指 | 氢燃料汽车是指以氢为主要能量作为移动的汽车 |
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 | 指 | 一种能将氢和氧经过电化学反应将化学能转变成电能的发动机系统。一般包括燃料电池堆、气体输配和回收系统、散热和加湿系统、监测和控制系统、氢气安全系统、辅助电源、电能输出系统等部件 |
电堆 | 指 | 核心部件包括双极板和膜电极等,通过双极板和膜电极的交替叠合,各单体之间通过密封件密封,再经前、后端板压紧后用螺杆等方式紧固 |
膜电极组件 | 指 | 又称膜电极,由极板、气体扩散层、催化层、质子交换膜组成,承担燃料电池内的多相物质传输,是燃料电池内部能量转换的场所 |
双极板 | 指 | 又称集流板,负责提供气体流道,防止电池气室中的氢气与氧气串通,并在串联的阴阳两极之间建立电流通路,通常包含阴极板、阳极板、冷却板(可与阴极板或阳极板集成)以及端板 |
电解槽隔膜 | 指 | 电解槽隔膜是一种在电解槽中使用的膜材料,其主要作用是隔离电解液中的阳极和阴极,防止它们直接接触,从而避免短路 |
电解槽 | 指 | 电解槽是一种用于进行电解过程的设备,它利用电流通过电解液(可以是液态或熔融状态的化学物质)来驱动非自发化学反应的发生 |
注: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可能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力源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HaiyanPowerSystemResourcesEnvironmentalTechnolo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PSRTech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侯俊波 |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0年12月,公司注册地由“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绮园路68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43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psr-china.com/ |
电子信箱 | psrzqb@psr.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叶珊珊 | 张小芬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 |
电话 | 0573-86028565 | 0573-86028565 |
传真 | 0573-86028565 | 0573-86028565 |
电子信箱 | psrzqb@psr.cn | psrzqb@psr.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科创板 | 力源科技 | 688565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黄明、陈东东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胡征源、李嵩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5-13至2024-12-31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56 | 不适用 | -0.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56 | 不适用 | -0.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 -0.18 | -0.57 | 不适用 | -0.28 |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373,786,224.06 | 255,012,203.33 | 46.58 | 203,153,854.95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373,111,638.89 | 253,811,681.99 | 47.00 | 202,298,386.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38,931.10 | -87,842,523.16 | 不适用 | -36,322,519.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636,621.54 | -88,472,189.64 | 不适用 | -41,002,761.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742,129.85 | 7,822,485.70 | 625.37 | -62,064,974.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6,255.40 | -7,799,356.69 | 不适用 | -55,926,116.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54,527.01 | 2,403,329.92 | -1,338.05 | 80,558,896.4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87,768,046.20 | 491,714,970.14 | -0.80 | 580,950,739.24 |
总资产 | 910,667,585.80 | 1,001,869,876.04 | -9.10 | 960,573,643.41 |
收益(元/股)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2 | -16.36 | 不适用 | -6.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5 | -16.47 | 不适用 | -6.7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21 | 10.62 | 减少5.41个百分点 | 8.9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7,378.6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6.58%,主要系报告期内完工项目增长所致。
2、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8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02.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63.6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亏损6,083.56万元。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公司不断优化运营效率,并加强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管理,2024年度公司的毛利率同比有所上升;(3)公司继续积极强化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工作,加大催收力度,根据会计政策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4)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上升。
3、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74.2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625.37%,主要原因系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4、2024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8.6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7.35%,主要原因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5、202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75.4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38.05%,主要原因系归还银行短期借款的现金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9,621,810.11 | 56,624,372.00 | 70,222,597.77 | 197,317,44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0,987.59 | -9,503,282.27 | -16,184,376.73 | 27,705,602.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081,998.27 | -11,080,709.22 | -16,566,634.02 | 6,092,719.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599.06 | -5,065,396.44 | 7,143,230.26 | 55,338,895.0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514.26 | -11,517.77 | -825.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37,103.72 | 4,786,048.82 | 5,654,465.1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0,983,284.52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73,920.00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92,109.00 | -3,504,312.87 | -72,517.9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331,430.34 | 640,551.70 | 826,960.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0,175,552.64 | 629,666.48 | 4,680,242.1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28,444,895.87 | 5,369,778.83 | -23,075,117.04 | 502,052.63 |
合计 | 28,444,895.87 | 5,369,778.83 | -23,075,117.04 | 502,052.63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业务和产品公司主要从事核能发电厂、火力发电厂、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及市政行业的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以及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同时为电力企业提供智能电站设备的研发、设计和系统集成服务。
(二)经营情况回顾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78.6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6.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8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02.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74.2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25.37%;资产总额91,066.76万元,较上年末下降9.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8,776.8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0.80%。报告期内,按产品分类,其中: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系统设备(含海水淡化)、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分别实现收入20,257.42万元、12,343.70万元、3,509.5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4.29%、
33.08%、9.41%,系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三)经营计划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系统总结了新时代十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重大变革,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部署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强化生态保护,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鼓励绿色产业发展,以优质生态托举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诸多与“水”相关的政策,明确提及了行业及水处理的要求与规划,更是强调“治国先治水”,如《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等,行业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在“双碳”的政策目标驱动下,进一步奠定了水处理行业的基调,也有利于技术实力先进、产品质量领先以及品牌声誉良好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工业水处理行业中的火电、核电水处理领域,同时依靠多年的技术积累和项目实践,已经涉足冶金、石化、化工等工业水处理以及市政水处理领域。同时公司继续加大在膜法除盐水、水汽取样、化学加药、废水污水处理、水网控制系统等方面创新研发投入,不断开发适用于非电力行业的水处理技术,积极进入其他工业水处理细分领域,形成较为全面的产品体系和综合竞争力。随着这些行业市场需求的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未来将拥抱更多的机遇,市场价值有望进一步释放。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巩固国内现有的核电、火电行业水处理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的同时,持续发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及智能电站业务,进一步拓展其他环保水处理领域的业务范围,力争成为行业前列的科技型企业。
公司2021年组建氢燃料电池业务团队,已完成规模化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产线铺设。公司高度注重产品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研发团队在国内外燃料电池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对燃料电池的深刻理解,已成功研发了高性能车用膜电极、高耐腐蚀性金属双极板、车用燃料电池电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掌握了低铂膜电极技术、膜电极高效涂敷工艺、五合一和七合一膜电极精准装配技术、高性能双极板精密制造和涂层技术、电堆设计和制造技术、燃料电池低温保存与启动技术、燃料电池系统的设计与集成技术、系统冗余控制技术、系统容错报错高可靠性控制技术、电-氢-电零碳智慧多能互补站集成、碱性电解槽第三代隔膜等技术。公司将继续在现有基础上重点开拓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加快培育战略新兴产品,持续完善产业板块布局,更好发挥企业科创优势,从而进一步面向科技前沿、面向重大需求、服务国家战略,在巩固自身行业地位、持续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同时融入并贡献于我国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的构建。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概况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环保领域的先进制造,是一家基于技术创新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为支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环保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
公司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为依托,拥有一支专业的科研团队,专业涉及能源工程、电气控制、自动化控制以及机械工程等领域。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十分重视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秉持科技创新理念,正在通过自身高质量发展与技术创新带动生态环保技术革新,力争成为行业前列的科技型企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占比22.99%,并拥有66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另有15项软件著作权。
公司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其中,公司的“浙江省力源科技水处理技术及装备企业研究院”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和对外合作双轮驱动,充分利用和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的技术合作以进一步加快行业科研技术的产业化。2024年,公司被中国检验检测学会认定为《分布式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系统》(T/CITS158-2024)、《高温质子交换膜(HT-PEM)氢燃料电池系统(T/CITS169-2024)》团体标准起草单位,被中国核学会高温堆分会授予“高温气冷堆设备卓越供应商”荣誉。
公司的产品获“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省内首台(套)产品”“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浙江制造精品”和“嘉兴市科学技术一等奖”等荣誉。
公司在国内核电和火电行业水处理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以及市场竞争力,是国内极少数能够提供满足核电厂生产要求的凝结水精处理设备的供应商,在国内核电和大型火电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领域处于相对领先地位。截至2024年底,公司已经成功为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国电投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集团、华润集团、大唐集团、中煤集团以及各大地方发电集团提供了数百套水处理项目的系统研发、设计、集成等服务。海外业务方面,公司自2010年开始进入海外市场,并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公司水处理系统已应用到南美、东南亚、南亚、中东、欧洲等市场,代表性项目包括:委内瑞拉中央电厂1×660MW机组、越南沿海一期火力发电2×622MW机组、印尼宏发韦立氧化铝公司热电厂、恒逸石化文莱PMB石油化工电站、巴基斯坦卡拉奇K-2/K-3核电2×1000MW机组等项目。
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领域,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巩固在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强环境适应性和高经济性的氢能技术和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HYPSR-01燃料电池系统样机(62kW)、HYPSR-02燃料电池系统样机(60kW,公交用)、HYPSR-03燃料电池系统样机(112kW)、HYPSR-04燃料电池系统样机(70kW)、HYPSR-07燃料电池系统样机(120kW)、HYPSR-06燃料电池系统样机(235kW)在发动机性能、发动机额定输出功率等方面均已通过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公司自主设计研发生产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配套的厦门金龙、厦门金旅客车已入选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公司已实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业务收入。2023年,公司燃料电池电堆自动化产线投入使用,并成功交付17套HYPSR-04型号的70kW车载系统。截至目前,这17台公交车持续运行时间已超两年,总行驶里程超过100万公里,氢气平均消耗为3.7kg/百公里,低于行业内平均的5kg/百公里,在助力公共交通节能环保转型方面展现了一定优势。公司最新研发的235kW电堆产品采用低铂、高性能膜电极、高耐久超薄双极板,高性能电堆设计与水管理技术,可以满足多场景下动力系统的应用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的膜电极、电堆检测服务已形成收入,其中膜电极在目标市场获得较大认可,市场接纳度高,可为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和收入增长奠定相关基础。
在固定式发电应用方面,围绕模块化、智能化、稳定耐久、可靠性四大关键性能,公司开发了集装箱式发电模块,其额定功率为500kW,输出10kV交流电。该模块结合变压设备和储能单元可灵活实现从500kW到100MW的分布式发电弹性容量部署,具有标准化生产、一体化运输、现场施工简单的特点。
除了氢燃料电池应用外,公司还积极向产业上游制氢储能方向不断研究探索,并取得进展。在电解槽行业,碱性水电解槽作为绿氢生产的核心设备在国内占据主导地位。在碱性电解槽中,阴极产生H?,阳极产生O?,需要用隔膜将H?、O?严格地隔离开来。隔膜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H?、O?的纯度和电耗问题。作为电解槽最关键的零部件之一,隔膜的国产化进度相对较慢,经公司研发团队长期的技术攻关,公司自主研发的采用新型涂布成膜工艺制成的第三代碱性电解槽复合隔膜可实现量产,可助力电解槽核心零部件的国产化。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环保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主要产品为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此外,公司还从事智能电站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以及化学加药、水汽取样、水网控制。
(1)环保水处理系统设备
1)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在核电和火电等企业发电过程中,水经高温加热会产生大量蒸汽做功发电,而蒸汽在释放出相关能量转化为动能后,放热降温生成大量的凝结水。发电过程为保证蒸汽转化效率以及发热系统的清洁,一方面对蒸汽发生器或锅炉使用的水质要求极高,因此需要使用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对水进行循环处理;另一方面通过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对凝结水进行回收利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但由于凝结水在蒸汽做功和冷凝为水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定污染(包括化学加药过程中加入的杂质、与金属接触的腐蚀产物和漏入系统的杂质等),如果不加处理直接回收循环使用,会对系统造成腐蚀破坏或沉积在系统中降低系统效率,减少电站锅炉和汽轮机等发电设备的使用寿命。因此,在将这部分凝结水回用前,必须对其进行深度处理,即凝结水精处理。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的TDS标准为1,000mg/L,在电厂生产过程中,凝结水精处理设备要满足高压(管道压力大于5MPa)、高速、大容量的要求,对于出水TDS要求往往低于0.15mg/L,水质要求远高于日常生活用水标准。其中核电厂大型机组对于出水TDS要求趋近于0mg/L,只有通过高质量标准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对水进行超精度处理才能保证水质符合相关要求,为发电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高质量的保证。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是超临界、超超临界核电和火电机组必备的水处理系统设备,是发电厂的永久性装置。
公司提供的高塔法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用滤元式机械过滤及高速混床的离子交换相结合的方式,除去凝结水中悬浮状杂质及阴阳离子,确保达到核电蒸汽发生器和火电锅炉机组规定的给水水质,整个系统通常包含前置机械过滤、除盐、后置过滤及配套再生四大部分:
高塔法凝结水精处理原理示意图
作为核心业务之一,公司专业为三代、四代核电技术常规岛二回路提供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为发电容量300MW~1000MW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厂提供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公司目前生产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计的处理水量可达7,325m?/h,设计制造的设备直径可达3,600mm。整套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针对不同规模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可灵活组合,由PLC或DCS控制全自动运行,公司拥有相关全套软件著作权,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公司集成设计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目前已应用于中核方家山核电2×1,000MW机组工程、中核福清核电2×1,000MW机组工程、巴基斯坦卡拉奇K-2/K-3核电2×1,000MW机组工程、中核福清核电“华龙一号”2×1,000MW机组工程、中核田湾核电2×1,000MW机组工程、国电投协鑫江苏滨海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国家能源上海庙电厂一、二期4×1,000MW机组工程、华润河北曹妃甸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等国内外重点项目。截至2024年底,公司共有62台百万机组投入运行;正在执行中的业务合同包括中核海南昌江3、4号核电2×1,200MW机组工程、中核示范快堆2×600MW机组工程、江苏绿能项目一期4×1000MW机组工程、中核CX一期2×600MW机组工程、中核金七门核电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国能宁夏六盘山2×1000MW机组工程、京能涿州京源热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国能宁夏中卫4×660MW机组工程、国电投滨海电厂三期扩建2×1000MW机组工程、国能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陕投信丰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浙能武威调峰火电2×1000MW机组工程、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扩建2×1000MW机组工程、中煤玉环三期扩建工程1×1060MW等项目。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实物图
2)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在工业生产生活中,水是不可缺少的元素,但是由于工业生产用水大部分来源于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苦咸水、海水等,含有大量杂质,在部分生产工艺过程中不能完全满足需要,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提纯。除盐水系统设备需要根据水质的不同需求,通过膜法或热法的工艺,使水汽循环系统的汽、水品质达到安全、经济运行的标准。
①常规除盐水处理系统设备公司设计的常规除盐水处理系统设备,采用全膜法和电除盐技术,根据客户需要设计水处理工艺流程和控制系统,为核电、火电及工业企业提供合格的除盐水作为热力系统和工业生产的补充水,防止热力设备的结垢、积盐和腐蚀。
产品的制水工艺通常采用超滤+反渗透+电去离子(或离子交换)组合式膜处理系统,可使产品水的水质完全符合核电厂和火电厂锅炉补给水的水质指标:
常规除盐水处理原理示意图
公司提供的除盐水处理系统可以满足核电及火电厂使用除盐水量的需求。整套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可灵活组合的处理方式,由PLC自动控制,通过在线热控仪表和水质分析仪表实时监控。
公司设计集成的除盐水处理系统设备目前已应用于中广核太平岭2×1000MW机组工程、陕西能源赵石畔雷龙湾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浙能台州第二发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神华国华印尼爪哇燃煤发电2×1050MW机组工程、甘肃电投常乐电厂5、6号2×1000MW机组工程、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大唐江西新余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济南热电集团供热项目2×660MW机组工程、大唐保定热电厂2×350MW机组工程、河南能信热电等容量替代民生热电工程2×350MW机组工程;正在设计和执行中的业务合同包括中核金七门核电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国电投海阳核电2×1000MW机组工程、陕投信丰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等项目。
②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随着地球可利用水资源日益紧缺,淡水危机成为21世纪困扰世界各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平均而言,全球有10%的人口生活在高度或严重缺水的国家;有20亿人(约占世界人口的26%)得不到安全用水,有20-30亿人每年至少有一个月会遇到缺水问题,目前真正能够被人类直接利用的淡水资源仅占全球总水量的0.00768%。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水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其中城市需水量到2050年预计将增长80%,但无节制的浪费及对水资源的污染,使得世界上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世界各国通过节约用水、污水处理以及跨流域调水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资源紧张的现状,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进一步缓解水资源危机,从海洋中获取淡水资源已经成为人类的必然选择。尽管我国的水资源总量在全球排名第六,然而人均水资源量却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5%,这意味着全国范围内有近三分之二的城市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水资源短缺问题。通过发展海水淡化技术,从海洋中提取淡水,已成为解决沿海地区水资源供需失衡、确保供水安全的有效策略。我国在《全国海水利用“十五五”规划》指出:海水资源利用是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淡水资源以及陆地矿产资源的重要补充和战略储备,对保障沿海地区水安全、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此前印发的《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从强化技术研发、完善产业链条、提升服务能力等多方面提出14条举措,推进产业规模化发展。海水淡化技术就是从海水中提取淡水的技术和过程,属于除盐水处理技术的一种,在国外特别是中东国家已经开展近百年,随着国内水资源的匮乏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长,近年来相关技术陆续得到推广和使用。
公司现阶段主要运用膜法和热法结合的海水淡化处理系统技术,主要包括反渗透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和低温多效蒸馏(热法)海水淡化技术:
反渗透膜法工艺的基本原理是,海水通过滤池等设备初步过滤后,进入反渗透装置,在压力驱动下海水中的溶剂(水)通过半透膜进入膜的低压侧并得到回收利用,将溶液中包括盐分在内的其他成分阻挡在膜的高压侧,并随浓缩水排出,从而实现有效的分离过程。反渗透海水淡化技术主要是利用反渗透膜的选择透过性,在一定压力下把海水中的淡水分离出来。
3×2.5万吨/天膜法海水淡化项目
低温多效蒸馏(热法)海水淡化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海水蒸发将和盐分分离的水蒸气回收使用,具体过程为海水经冷凝器预热后,被喷淋在传热管上,通过吸收管内蒸汽的潜热而蒸发,同时管内蒸汽放热冷凝为淡水,管外蒸发得到的二次蒸汽进入下一效(这里的“效”指“腔室”)传热管被冷凝,而浓缩海水则被排出;由于蒸汽自身温度在经过每一效传热管时会逐步下降,因此需要通过抽出每一效蒸发罐的部分空气,保持一定的真空状态,逐步降低蒸发罐内的蒸发温度,保证后一效的蒸发温度低于前一效;通过这一流程,可得到相当于输入蒸汽量数倍的蒸馏水。
2.5万吨/天热法海水淡化项目
除了常规通用技术外,公司综合考虑热法以及膜法的技术特点,将低温多效热法系统与膜法系统结合成耦合系统,开发出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并已成功应用于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天(3×2.5万吨/天膜法以及2.5万吨/天热法)海水淡化项目中。该项目系国内海水
淡化项目中少有的利用“反渗透膜+低温多效”(即热膜耦合)工艺的项目,也是少有的海水淡化处理规模在10万吨/天及以上的由国内公司承做的项目。
公司的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可以稳定地大规模应用于国内大型海水淡化项目,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承接的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海水淡化工程施工项目,目前正在稳步执行中。
3)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公司依托自身在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以及除盐水处理系统设备的技术积累以及项目经验,业务范围和产品体系逐步拓宽,已具备成熟的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研发、设计和集成相关业务实施经验,公司已成功实施并完成嘉善县东部污水处理厂、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江济淮工程等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施并完成嘉定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4)其他市政引水工程
2021年公司参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引水工程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是迄今为止广东省历史上投资额最大、输水线路最长、受水区域最广的水资源调配工程。其有效改变以往受水区单一供水格局,提高城市的供水安全性和应急保障能力,对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该项目已于2023年顺利完成。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引水工程项目
(2)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
发展氢能产业是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且对于改善我国能源结构、推动交通领域低碳转型以及提升重点产业国际竞争力和科技创新力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氢能产业已进入到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发展窗口期,氢能应用在从示范城市群向非示范城市群、从商用车场景到其他场景、从国内市场到海外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带来了一系列机遇和挑战。
在过去的数十年中,传统化石能源依然是全球范围内的主流能源,但同时化石能源的大量燃烧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在能源紧缺和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全球主要国家地区高度重视氢能与燃料电池的发展,部分发达国家已将氢能源视为未来新能源的战略发展方向。与储能装置锂电池不同,氢燃料电池是一种电化学能量转化装置,能够直接将储存在燃料和氧化剂中的化学能转化为电能,不受卡诺循环效应的效率限制,因此具有能量转化效率高、无污染、低噪声等特点,在动力汽车、分布式发电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工作原理是,燃料电池电堆将阳极的氢燃料和阴极的氧化剂(空气中的氧气)中的化学能高效地转化为电能。氢燃料和氧化剂不储存于电堆之中,而是在系统控制器的控制下以一定的控制策略通过氢气子系统、空气子系统和热管理子系统,分别将燃料、空气和冷却液导入电堆相应腔体,并将电堆反应产生的热量排出及通过电压变换器(DC/DC)实现燃料电池和整车高压之间的解耦,满足整车的电能需求。
氢燃料电池电堆主要由膜电极和双极板构成,其中膜电极是燃料电池发生电化学反应的场所,由质子交换膜、催化剂与气体扩散层结合而成;双极板是电堆中的“骨架”,在燃料电池中起到支撑、收集电流、分配气体的重要作用,根据材料种类的不同可分为石墨双极板、复合双极板和金属双极板。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通常由燃料电池电堆、氢气子系统、空气子系统、热管理子系统、电压变换器(DC/DC)、系统控制器等构成,具体原理示意图如下: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原理示意图
目前,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HYPSR-01燃料电池系统样机(62kW)、HYPSR-02燃料电池系统样机(60kW,公交用)、HYPSR-03燃料电池系统样机(112kW)、HYPSR-04燃料电池系统样机(70kW)、HYPSR-07燃料电池系统样机(120kW)、HYPSR-06燃料电池系统样机(235kW)在发动机性能、发动机额定输出功率等方面均已通过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公司自主设计并研发的HYPSR-03系列、HYPSR-04系列燃料电池系统产品已实现商业化应用并完成订单交付。公司提供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通过采购燃料电池电堆系统的零配件,利用自主研发的系统集成工艺、系统控制策略、低温启动策略等技术,将储存在氢燃料和氧化剂中的化学能转化为电能,能够满足60kW、100kW、120kW、235kW客车及物流车等动力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电能需求。
60kW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HYPSR-01(62kW)、HYPSR-02(60kW))
112kW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及整车(HYPSR-03)
70kW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及整车(HYPSR-04)
235kW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HYPSR-06)
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一代235kW功率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已完成测试并可正式投产,公司最新研发的300kW电堆产品采用低铂、高性能膜电极、高耐久超薄双极板,高性能电堆设计与水管理技术,可以满足多场景下动力系统的应用需求。
公司整套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模块化设计、高精度集成、自动化装配实现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设计集成,具备高集成度、高功率、高可靠性的特点。公司在燃料电池核心部件膜电极和双极板开发、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零配件选型、系统集成工艺、发动机控制策略开发、低温启动策略开发等方面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并已申请相关知识产权。除了氢燃料电池应用外,公司还积极向产业上游制氢储能方向不断研究探索,并取得进展。
(二)主要经营模式
1.业务承接模式
在环保水处理领域,由于公司执行项目主要为工业领域的大型项目,这些项目采购主要通过招标进行,因此公司承接业务主要通过参与客户招标来实现,主要流程如下图所示:
针对核电及大型火电项目,客户对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稳定性及技术要求极为严格,具有水源复杂、技术难度高等特点,且水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直接关系到正常的生产运转。因此,客户对于设备系统集成供应商的要求极为严格。在招标过程中除了考虑价格因素和业绩因素,还需要对投标方所提供的系统设备技术方案、设计水平、系统运行稳定性进行详细论证和评价,最终的中标结果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因此,技术研发和设计人员在项目的承接过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技术协议及商务合同。
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领域,公司通过招标和商业谈判相结合的模式获取订单。
2.业务执行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以设计与系统集成模式(EP)和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为主,公司的业务执行模式可以划分如下:
(1)环保水处理系统业务模式
1)设计与系统集成模式(EngineeringProcurement,简称EP模式)
电力、化工等大型工业的整体配套水处理项目均包含了若干子项目,以电力行业为例,电厂水处理系统包括循环水方面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给水方面的原水预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再生水方面的再生水(中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系统等,而客户方通常直接或通过总承包方间接将
这些能够独立拆分的子项目中的系统设备供应部分单独进行对外招标,这一部分工作基本不涉及施工安装,通常采取EP模式。
在该种经营模式下,公司会通过对客户项目的实地水环境的考察,根据客户需求以及投入资金的规模,运用水处理设计相关软件进行系统设计以及设备设计、选型和采购,通常将软件、设备及相关系统集成方案交付给客户,并由其组成一个能完成特定功能的系统。
2)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简称EPC模式)
EPC模式是指服务与产品提供方承担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等一系列工作,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后将系统整体移交客户运行。EPC模式系EP模式的延伸,即在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与安装完成后,供应商再附加提供厂房整体设计、土建安装以及后续建设服务。由于电力行业公司一般有下属的工程施工公司,EPC业务相对较少,通常其仅对水处理系统的设计与集成单独招标,EPC模式多见于冶金、化工等大型工业的整体配套水处理项目和市政水处理项目。
3)建设—拥有—经营—转让模式(Build-Own-Operate-Transfer,简称BOOT模式)
BOOT模式是由业主方与服务及设备提供方签订协议,特许服务商在特许经营期内承担水处理系统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工作并获取经营所得,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项目无偿转让给业主方的模式。相较于EPC模式,BOOT模式在其基础上增加了项目前期投资及后续运营管理并收取回报的过程,BOOT模式整体资金占用量较大,但是在特许经营期间内可以获取相对稳定的回报。
具体实践中,公司可通过将整体项目以EPC模式发包给经业主方及公司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建设完成水处理设施后,在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间内由公司经营维护,并通过向客户出售处理后的产品水获取收入,以此来回收项目的投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给业主方。
(2)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模式
公司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是燃料汽车的重要组成部件,根据国家车辆产品准入规定,道路车辆所用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需要经过强制性认证,并匹配对应整车车型。公司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主要客户为整车厂商,公司向整车厂提供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公司已完成规模化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产线铺设,同时向氢燃料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自主研发生产的电堆、膜电极和金属双极板。在销售过程中,公司首先向意向或目标客户了解初步销售意向,在确认技术和重要商务条件后开始进行订单生产,最终完成订单交付。
3.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原材料主要分为两种模式,直接对外采购通用设备和材料以及向协作供应商定制非标设备,前者主要包括水处理设备所需的泵、仪表、管道、树脂、阀门等,以及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所需的核心零部件、各子系统(氢循环系统、水循环系统、空气循环系统)的配件、电子电控件、各类管阀件、各种非标准零部件等,后者主要是用于水处理系统的罐体。同时,EPC模式下,涉及的土建施工的部分主要由公司选择合格的施工供应商负责执行完成。公司的水处理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的大中型项目,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主要应用于交通运输车辆、工程车辆、特种车辆等,系统组件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机组及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的稳定性,对安全运行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因此公司对于供应商的选择和原材料的采购工作非常重视。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稳定的国内外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生产模式
公司的水处理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的核能发电厂、火力发电和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不同行业的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对产品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产品所适用的工况条件也不尽相同,因此不同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具有较大的区别,规格与技术参数等指标均需结合用户主观要求和客观实际情况来设计,这就决定了公司产品中的部分设备采用协作供应商定制化的生产模式,公司及其子公司机器设备较少,且不直接从事水处理设备和部件生产制造业务。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方面,公司已完成规模化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产线铺设,可自行生产膜电极、双极板、电堆及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公司外购系统零配件后可自行完成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集成装配。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环保水处理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我国的环保水处理行业,主要是依据国务院各部门职责分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分级和分部门管理体制,即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县、镇三级分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的独立企业单位的水污染处理设施由各自行政部门管理,但业务、技术上受同级城市环保、建设部门的指导。
随着“双碳”政策的深入推进和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环保行业已经迈入资源循环与绿色能源融合发展的新阶段,环保产业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近年来,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对环保产业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精准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进一步规范和引导行业的发展。同时,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产业政策的扶持力度也逐渐加大,特别是“两新”“两重”政策加力扩围,利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技术实力先进、产品质量领先以及品牌声誉良好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水处理系统是为了使水质满足特定环境及回用的用途,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技术手段,去除或增加水中某些对生产、生活及环境无用或需要的物质的过程。
环保水处理行业是由环保产业中从事工业用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污废水资源化及其回用、水体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恢复、水污染治理工程服务以及水处理设备、药剂、材料、仪器仪表、控制系统等产品制造等细分领域组成。
按应用的具体行业类别,环保水处理行业可以划分如下:
其中,按应用的具体工业环节,工业水处理行业可以划分如下:除盐水处理、凝结水精处理、中水回用处理及其他废水处理等。
近年来,核能安全、清洁、经济、可靠的优势越发凸显,已经成为我国实现能源改革、构建新能源体系的关键环节。2023年12月,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上,包括美、英、法、加等在内的25个国家签署《全球三倍核能宣言》(下称《宣言》),承诺到2050年将全球核电装机容量增加2倍,达到目前容量的3倍。2024年12月,第2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9),又有土耳其、哈萨克斯坦等6个国家加入了《宣言》,总签署国数量达到31个。在气候变化、“碳达峰”等因素推动下,推动核能高质量发展成为大势所趋。在核心技术方面,经历了“三步走”,我国不仅完成了从“热堆时代”—“快堆时代”—“聚变堆时代”的转型,还在自主创新领域捷报频传。目前,我国已全面掌握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国和一号”等第三代核电技术,综合应用能力也跻身全球第一集团。截至2024年底,我国商运核电机组58台(不含台湾地区),总装机容量6,088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7台,总装机容量3,231万千瓦。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预测,在承诺目标愿景下,中国核电装机在2030年达到约1.2亿千瓦,在2050年达到约2.8亿千瓦;在净零排放情景下,中国核电装机在2030年达到约1.5亿千瓦,在2050年达到3.3亿千瓦。
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火电建设再次提速,不仅提出了3个“8,000万”的目标,即2023年、2024年共开工建设2个8,000万千瓦火电机组,2025年投运8,000万千瓦机组;同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火电“压舱石”作用,明确提出增强常规电源调节支撑能力。为了适应国家“双碳”目标提出后电力行业长远发展需要,众多火电企业积极推进绿色转型,新建煤电机组全部实现灵活性制造,现役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支持退役火电机组转应急备用和调相功能改造,不断提高机组涉网性能。预计2023-2025年,我国将投产火电装机23,400万千瓦,未来10年,预计煤电仍是我国最基本的电力安全供应和系统保障运行的发电方式。
行业的技术水平如下:
1)行业技术的大规模应用主要采用成熟稳定的技术
作为工业项目的配套系统,水处理系统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业项目的运行情况。因此,客户一般会优先关注水处理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其后再考虑投资和运行成本,这一特点在电力、冶金、化工等固定资产投入规模较大且工业用水量较高的行业尤其明显。水处理行业企业需要针对每个项目的特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定制化项目方案,除了要满足客户要求的产水量、出水水质等要求之外,还要优先考虑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此客户在招标过程中会青睐具有大规模项目应用的成熟稳定的技术。
2)水处理技术的发展呈现多行业交叉的趋势
传统的水处理技术是一项多学科综合技术,涉及物理、化学等领域,但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提升以及现代经济活动带来的较为复杂的水环境情况,水处理行业的新课题、新需求日益增多,需要引入化工、材料、生物等其他行业的技术来解决新的问题。水处理技术与其他行业技术的交叉组合,有效地拓展了水处理技术的适用领域并提高了处理效果,成为当前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
3)从分散化的水处理技术向综合水处理技术发展
由于水处理系统在生产企业中一般属于配套系统,受过去的环保要求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的影响,企业水处理系统较多呈现分散化特点,不同生产模块的水处理系统的兼容性以及节能效果不理想。在当前环保节能的大环境下,以往水处理系统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企业需要对整体水处理系统进行统一规划,以实现整体水资源的合理分配,以减少用水和排水总量,最大化地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效益,使得综合水处理技术逐渐成为行业发展主流之一。
行业的技术特点主要如下:
1)集成性
水处理技术是多种工艺的集成应用,从单一独立的水处理系统到整体系统之间的相互关联,以满足从简单的使用要求到实现水系统整体高效、低成本运行的需求。
2)定制性水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当地环境条件、水质条件、水样数据和项目运行要求等因素,因此技术应用具有定制化特点。3)稳定性水处理系统作为工业项目的配套系统,客户首先关注水系统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其次才考虑投资和运行成本。所应用技术需要经过多个项目的验证,具有很高的稳定性,以保证水处理系统及整个项目的良好运行。
(2)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行业我国高度重视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关于氢能的顶层设计趋于完善,其中早在“十五”期间,我国就确立了以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以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驱动电机和动力电池为“三横”的新能源汽车“三纵三横”布局,氢燃料电池汽车被确立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技术路径之一。在《2025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前沿新兴氢能产业发展,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提出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202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将氢能列入能源范畴,与石油、煤炭、天然气、核电、水能等并列作为能源进行管理。氢能在国家能源体系和绿色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得到明确。在交通、工业、建筑、电力等领域,氢能的关键作用已成为全球共识。
同时,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先后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政策,促进全产业链项目加速落地。2024年的政策变化主要体现在:(1)更多省市出台政策推动非化工区制氢松绑、危化许可松绑;(2)五类绿氢补贴加速出台,政策主要集中在西北、西南等非城市群地区,推动电解水制氢降本;(3)储运端,内蒙古出台首个绿氢管道规划;(4)山东、四川成都率先对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有利于带动燃料电池车销量进一步提升。通过这些政策,旨在推动氢燃料电池的研发、生产和应用,促进相关产业链的完善和商业模式的探索,为氢燃料电池的商业化和规模化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应用场景方面,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驱动下,以重卡为代表的氢能应用场景得到商业化验证和突破,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发展逐渐成熟。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实现批量应用,打通了重载高速长距离运输场景。重卡应用形成的基础使氢能及燃料电池多元化应用具备了条件,在物料搬运、绿色港口、绿色矿山、石油装备、铁路运输等广泛的领域,已形成应用示范。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企业研究院”等荣誉称号,并建立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专注于1000MW以上的大型核能、火力发电厂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以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与集成,同时扩展其他行业水处理技术产品和发变电综合自动化产品的研发。
公司的产品范围涵盖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常规除盐水处理系统、海水淡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水汽取样系统、化学加药系统、其他废水处理系统、水网控制系统、发变组继电保护等多个领域,在国内的核电和火电行业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以及大型海水淡化系统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是国内极少数能够提供满足核电厂生产要求的凝结水精处理设备的供应商,在国内核电和大型火电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领域处于相对领先地位。
公司的“核电1000MW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装置”被认定为“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省内首台(套)”,并登记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入选“浙江制造精品”名单。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成功为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国电投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集团、华润集团、大唐集团、中煤集团以及各大地方发电集团提供了数百套水处理项目的系统研发、设计、集成等服务。作为中核集团的合格供应商,公司为其首批1000MW等级的压水堆核电机组提供凝结水精处理
系统设备,并成功为我国三代核电“华龙一号”国内首堆工程中核福清核电5、6号机组及海外首堆工程巴基斯坦卡拉奇K-2/K-3核电项目提供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截至2024年底,我国商运核电机组58台,总装机容量6,088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7台。公司供应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的核电机组数量为24台,作为极少数能够提供核电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的供应商,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公司的“10万吨/天热膜联产海水淡化装置”被认定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并入选“浙江制造精品”名单。公司已成功将低温多效(MED)与反渗透(RO)系统相结合的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成功地应用到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天海水淡化项目中,是目前国内应用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规模最大的海水淡化项目之一,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
公司的“重载用高性能氢燃料电池发动机HYPSRO6-240kW”被认定为“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该产品设计了长寿命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和高功率密度燃料电池电堆等,有效保障了电堆性能、效率及可靠性;设计了重载用高性能氢燃料电池发动机集成模块,减小发动机整体体积和重量,提高整车的布置灵活性;研发了燃料电池低温启动温度调控、电机涂敷、自动装配、焊接等工装装置,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加工效率。该产品具有快响应、高效率、高集成等特点,在新型燃料电池电堆和控制系统的设计和生产工艺工装方面有创新,相关技术已获发明专利6件,处国内同类产品前列。(注:该系统可输出240kW功率,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额定功率为235kW。)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无变化。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环保水处理行业
1)新技术——移动式水处理平台的创新应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水体水质整体呈现好转趋势,用于初步处理的水处理系统和设备运行压力逐步降低,为提高设备利用率并满足水处理的应急需求,市场出现移动式组合水处理系统和设备的新技术,用于整合多项水处理步骤,有效降低了初期投资成本,同时提高了系统设备利用率。
2)新产业——灵活多样性技术装备市场正在形成
集成化、模块化的水处理系统装备市场正在形成,与传统产业相比,此类新型装备具备灵活、多样、多用途的优势,能够有效缩短投产时间、降低投资成本,更加有利于构建和谐共融的生态体系,高度契合“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绿色发展目标。
3)新业态——逐步形成信息集约化处理生态圈
目前,行业技术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是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高度智能化的水处理运营体系。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还使传统的低效运维体系管理(需要固定人员值守)升级为应用“物联网+”技术的先进运营服务生态圈。
4)新模式——集成化、模块化的水处理行业业务
目前,行业业务模式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是构建集成化、模块化的水处理系统装备。这种模式能够显著提升水处理系统装备的利用率,满足多场景下的各类水处理需求,有利于构建和谐共融的生态体系,高度契合当前市场及绿色发展需求。
未来,水处理系统整体工艺水平将进一步升级,能耗和运行成本进一步降低。伴随水处理技术的升级,处理后的水质将持续提高,形成良性闭环处理。环保水处理行业将更有力地推动清洁、安全、绿色能源的发展,相应也对相关水处理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更低碳生态的水处理技术研发。
(2)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行业
1)关键技术国产化进程持续加速近三年内,燃料电池系统国产化进程持续加速。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我国企业已从最初仅掌握系统集成和DC/DC等氢燃料系统相关技术,到如今掌握了质子交换膜、膜电极、催化剂、双极板、气体扩散层等核心部件的关键技术,且技术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车用燃料电池技术体系。我国燃料电池关键部件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能力提升迅速。
2)基建完善和技术突破逐步提升氢燃料的经济性近年来,加氢设施在全国各地逐步建设并日趋完善,加之各地用氢规模、氢源供应的逐渐统一,用氢成本随着相关基建的发展而快速下降。与此同时,上游零部件的国产化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制造工艺的进一步完善,也带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成本的降低,氢能源的经济性不断提升,预计这一趋势未来仍将延续。根据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发布的《中国氢能产业发展报告2020》中对车用燃料电池系统的成本目标预测,至2025年、2035年和2050年,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成本拟定分别下降至3500元/kW、1000元/kW和500元/kW;燃料电池重卡、客车、物流车的百公里耗氢量在2025年分别降至8.5kg/100km、5.5kg/100km和2.5kg/100km,在2050年分别降至6kg/100km、3.5kg/100km和1.5kg/100km;氢气成本在2025年和2035年分别下降至20元/kg和10元/kg。基建的日趋完善和技术领域的突破将有效提升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经济性,让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及相关机动车的下游应用的普及更具可行性。3)政策推动氢能源车示范规模和辐射半径不断扩大当前氢能源车处于发展起步期,整车购置成本和用氢成本相对较高,与早期纯电动车的发展路径相似,政策支持对氢能源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近年来,国家层面和地方政府层面大力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24年,国家各部委发布氢能专项政策3项、涉氢政策超59项,整体较2023年增加了19项,各部委在氢能领域布局不断加强。其中,1月29日,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氢能作为未来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方向之一,计划打造“采集-存储-运输-应用”全链条的未来能源装备体系,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材料激励政策,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实践应用方面,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运行也从重大赛事起步,从上海世博会到北京冬奥会,示范区域也由北京、上海拓展到了张家口、成都、苏州等多个氢能示范城市,示范车型也由客车扩大到物流车、轻型客车、环卫车等,地域范围和产品半径均不断扩大。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重视技术积累和发展核心能力,目前公司环保水处理业务已经建立起一套集环保水处理工艺系统、控制系统和电气系统的研发、设计与集成于一体的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体系。公司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研发团队在国内外燃料电池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对燃料电池的深刻理解,已成功研发了高性能车用膜电极、高耐腐蚀性金属双极板、车用燃料电池电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
(1)环保水处理系统设备1)高塔法凝结水精处理技术凝结水一般是指锅炉产生的蒸汽在汽轮机做功发电后,经循环冷却水冷却后凝结产生的水,实际操作中凝汽器热井的凝结水还包括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等加热原水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
对凝结水精处理技术的需求可追溯到上世纪发电厂直流锅炉的应用和推广,直流锅炉通过泵将水输送到锅炉中去,以超临界或超超临界液体流经受热面,再通过汽轮机做功,从而产生电力;蒸汽在释放出相关能量转化为动能后,放热降温生成大量的凝结水。由于系统中常会出现凝汽器渗漏或泄漏(导致凝结水中含有较多悬浮物、胶体和盐类物质)、设备与管道的金属腐蚀产物污染(主要是铁和铜的氧化物)等状况,凝结水中会存在一定的杂质;而对于做功发电的机组而言,
为保证蒸汽转化效率以及发热系统的清洁,对给水水质要求很高,因此在将这部分凝结水回用前,需要对其进行深度处理和净化,即凝结水精处理。
相较于火电凝结水精处理技术,核电凝结水精处理技术对出水水质、运行稳定性、系统精度、工艺流程等方面的要求更高,2010年以前,国内核电项目几乎使用国外进口的全套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公司在不断改进和完善火电凝结水精处理技术的同时,积极摸索核电凝结水精处理技术,并将更为复杂和精细化的核电高塔法凝结水精处理技术引入国内。此后,公司基于扎实的水处理技术功底与丰富的项目经验等竞争优势,在已有技术的基础上持续进行自主创新,推进核心技术不断向精细化、高效化演进,先后掌握了多项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不断推进高塔法凝结水精处理技术在国内的应用以及技术水平的提升。
公司提供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可以实现较好的氨化运行,在缩短启动周期、延长机组寿命和减少水质污染而引起的设备腐蚀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为电厂带来了持续的经济效益。目前,高塔法凝结水精处理技术已经成为国内大型火力发电厂和核能发电厂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的主流技术路线。
当前应用较多的凝结水精处理技术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不设置前置过滤器,采用树脂粉末覆盖过滤器的方式;二是前置过滤器+离子交换的方式。
对于前者,一般称之为粉末树脂过滤技术,其原理是将粉末树脂作为覆盖介质预涂在精密过滤器滤芯上,用以置换溶解性的离子态物质、除去悬浮固体颗粒、有机物及胶体硅及其他胶体物质。完善的系统由粉末树脂覆盖过滤器系统、旁路系统、爆膜清洗及铺膜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废气收集及输送系统等组成,其中爆膜和铺膜系统最为重要,直接决定粉末树脂过滤器出水水质的好坏。对于后者,也称离子交换技术,根据树脂的分离与再生工艺不同,可以分为高塔法技术与锥斗法技术两大类。
公司的离子交换+高塔法再生(分离塔树脂界面智能监测系统)凝结水精处理技术优势在于:
①阴阳树脂接触面积小,树脂分离效果稳定、分离率高;②单设的再生塔和对混脂层的有效隔离确保了再生剂不会被带入运行系统;③在系统投入运行后阴、阳树脂比例还可进行变化调整;
④自动化程度高。此技术缺陷在于:塔身较高,对厂房高度有要求。
公司出水水质各项指标均大幅高于规定标准,保证为客户持续提供高质量稳定运行的水处理系统,是国内核电和大型火电项目凝结水精处理领域为数不多的供应商之一,且处于相对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数项离子再生设备等专利的研发工作,通过对传统设备的改进,降低混合树脂分离难度,提高混合树脂分离率,可靠性高,结构简单,继续推动高塔法凝结水精处理技术的进步。
2)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
淡水资源紧缺问题已经成为困扰世界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世界各国通过节约用水、污水处理以及跨流域调水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资源紧张的现状,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进一步缓解水资源危机,海水成为重要的替代水源之一。
海水淡化处理技术是指将水中的多余盐分和矿物质去除得到淡水的技术工艺。当前海水淡化的方法有很多种,从原理上主要分为热法和膜法两大类:热法海水淡化,又称蒸馏法海水淡化,是指将前期经过预处理的海水注入蒸发器内,通过加热使之沸腾汽化,再把蒸汽冷凝成淡水的方法。根据蒸发方式的不同,通常可以分为低温多效(MED)、多级闪蒸(MSF)和机械蒸汽压缩蒸发(MVC)等技术。膜法海水淡化,是指利用渗透压的原理,用反渗透膜将淡水和海水(盐水)分隔开,在海水一侧施加高于其渗透压的压力使海水中的水分子通过渗透膜向淡水一侧渗透,而海水中的盐类物质由于体积较大无法通过渗透膜,从而使水分子和盐分子分离,得到淡水的方法。根据渗透方法的不同,通常可以分为微滤、超滤、反渗透(RO)、电渗析(EDI)等技术。鉴于技术成熟度和经济成本的制约,目前已在国际上取得成功商业化应用的技术主要有三种,分别是热法的低温多效(MED)、多级闪蒸(MSF)技术和膜法反渗透(RO)。
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是基于热法和膜法海水淡化技术之上发展起来的,综合考虑热法以及膜法的技术特点,将热法系统与膜法系统结合成耦合系统,通过优化工艺技术、流程设计、系统参数以及设备性能等方面来提高海水淡化适用性、经济性以及先进性的一种新型技术。
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在以色列、阿联酋等少数国家的大型海水淡化项目中已经得到成功应用。近年来,随着环保、节能理念的普及,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企业同样在加快热膜耦合领域技术研发以及相应海水淡化工程的落地。目前,公司已成功将低温多效(MED)与反渗透(RO)系统相结合的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应用于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天海水淡化项目中,是目前国内应用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规模最大的海水淡化项目,整体技术水平处于相对领先地位。
从技术特点看,热膜耦合的主要优势在于降低了海水淡化系统的能耗和装置的初始投资成本,主要表现在:①根据热膜耦合系统的工艺设计,其中热法进料海水相比于单纯的热法系统进水经过了一定的预处理,水质有所提升而不易结垢,故其首效内的蒸发温度可相应提高,首效与末效间温度区间更大,可以通过增加效室提高造水比;同时由于其温度更高,单位体积所蕴含的热量更高,各效蒸发器和冷凝器的换热面积相对减少,降低了热法海水淡化的运行成本及初始设备投资。②由于部分热法冷却水的再利用,系统海水总取水量降低,海水取水泵、冷却水泵投资费用及运行成本同样减少。③由于实现了余热利用,膜法系统中进料海水温度提高,增加了膜通量,膜法系统的操作压力相应降低,从而降低了其运行成本。目前公司已率先将热膜耦合技术成功应用到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天海水淡化项目中,该热膜耦合海水淡化项目已成为目前国内技术领先的大型示范项目。
公司的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可以稳定地大规模应用于国内大型海水淡化项目,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
从污水处理技术的工艺流程而言,主要包括物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化学处理两大方面。其中,物理化学处理与前述公司高塔法凝结水精处理技术和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的部分工艺存在共性,涉及技术方法包括沉淀、过滤、反渗透、离子交换等,而生物化学处理技术则系通过特殊培养的微生物来实现降解污水中有机物,降低氮、磷等物质含量的目的。公司依托自身在水处理行业的技术积累以及项目经验,业务范围和产品体系逐步拓宽,在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领域形成了7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
(2)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燃料电池系统业务团队,具备实现开展新业务所必须的核心人员储备。公司已成功掌握高性能车用膜电极、高耐腐蚀性金属双极板、车用燃料电池电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相关技术,掌握了金属双极板制备及涂层技术、膜电极制备技术、自动化装堆技术及系统化集成等技术。
1)金属双极板制备及涂层技术
金属双极板采用自动化冲压工艺,耦合水汽两相流,结合不同相对湿度下粘度和惯性对流体的3D流动特性,使双极板对气体的分配、导流更加充分、合理和流畅,极板成型密度高、厚度薄、位形偏差小。涂层工艺接触电阻、腐蚀电流小。双极板具有优异的导热、导电性能,强度高且阻气性好。自动化产线保证了双极板产品一致性的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完成第二代高性能金属双极板的五轮设计和测试,新一代的双极板在性能方面有大幅提升。
2)膜电极制备技术
公司在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之一的膜电极经检测:膜电极(MEA)功率密度达到2.25W/cm?@0.6V,运用于现有量产燃料电池产品中具有高功率密度、长寿命运行、适应复杂工况的技术特点,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其中核心配料催化剂采用优质的浆料多级分散工艺,表面一致性强、稳定性高,可使搭载了HYSPR燃料电池系统的车辆拥有相对更高的功率密度,动力、可靠性相对更强。
3)自动化装堆技术公司铺设了燃料电池电堆自动化产线,提高产能的同时增强了电堆组装的稳定性。通过双机器人及视觉定位实现膜电极和双极板自动堆叠,可保证堆叠精度控制在±0.05mm以内、组件堆叠节拍控制在2秒/片以内、一次合格率达到99%以上、电堆堆叠时间从手动堆叠的4小时降至25分钟,堆叠精度与效率极大提高。工位还配备三通道多功能气密检测设备(精度达0.01%),能够在自动化堆叠的同时进行气密性检测,相较于传统手动组装产线,极大地提高电堆组装一致性、堆叠效率,燃料电池电堆年产能可在2,000套以上。
4)系统化集成技术系统化、模块化集成以燃料电池为核心,燃料电池和燃料供给与循环系统、氧化剂供给系统、水/热管理系统、控制系统等共同组成发电系统。发动机控制系统内置了故障诊断框架,可快速诊断空气路压力异常、氢空压差过大、氢气压力异常、冷却液回路低压、冷却液温度过高、排水阀卡滞等主要故障类型,并对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故障设有保护性响应机制,以尽可能避免电堆受损。此外,针对一些时间尺度较长的性能劣化,控制系统也进行实时监测与预警,并设有相应的故障改除策略。基于TBOX的实时数据上传系统可远程监控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运行状态,实现远程故障排查。同时,不断扩充的运行数据集可用于分析、学习和挖掘包含的故障信息,不断完善数据驱动的智能诊断机制。
公司氢能源事业部形成了完备的燃料电池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业务体系,并组织了包括在电池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研发人员以及其他管理、生产和销售人员,其中燃料电池技术总监具有超过20年的燃料电池研发和生产经验,曾在中国、欧洲、美国的科研院所和头部燃料电池公司任职并积累了包括膜电极、双极板、电堆、系统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完整燃料电池技术,具备多年的一线生产和研发经验。其余研发人员也大多来自于国内较为领先的燃料电池企业或科研单位,拥有燃料电池领域的研究基础和经验,多数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有能力完成氢燃料电池系统及相关部件的研发生产工作。
公司已完成规模化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产线铺设。公司研发团队在国内外燃料电池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对燃料电池的深刻理解,已成功研发了高性能车用膜电极、高耐腐蚀性金属双极板、车用燃料电池电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掌握了低铂膜电极技术、膜电极高效涂敷工艺、五合一和七合一膜电极精准装配技术、高性能双极板涂层技术、电堆设计和制造技术、电堆叠堆工艺、燃料电池低温保存与启动技术、燃料电池系统的设计与集成技术、系统冗余控制技术、系统容错报错高可靠性控制技术、电-氢-电零碳智慧多能互补站集成等技术。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燃料电池相关发明专利15项,另有7项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技术专利在受理中,已授权专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应用方面 | 具体技术 |
1 | 膜电极 | 一种燃料电池膜电极涂敷装置 |
2 | 一种单边框膜电极热压成型装置 | |
3 | 一种多层膜电极自动装配设备 | |
4 | 一种高稳定性的燃料电池膜电极 | |
5 | 一种高效的燃料电池膜电极涂覆装置 | |
6 | 一种防止燃料电池催化层开裂的多级干燥装置 | |
7 | 金属双极板 | 一种燃料电池双极板流道焊接装置 |
8 | 一种燃料电池双极板涂层装置 | |
9 | 一种燃料电池双极板耐腐蚀测试装置 |
10 | 电堆 | 一种燃料电池电堆堆叠设备 |
11 | 一种燃料电池电堆气体供应量快速检测装置 | |
12 | 一种带拉杆紧固的燃料电池电堆结构 | |
13 | 系统 | 一种新型燃料电池隧道牵引车 |
14 | 一种燃料电池尾气消氢装置 | |
15 | 高性能燃料电池 |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43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达到22.99%。公司拥有授权专利66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另有15项软件著作权。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深厚的行业经验,能准确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同时推动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应用。从专业背景的角度,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能够在保证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前提下,实现公司各类产品的快速研发;从人才层次角度,公司技术研发人才引进机制灵活,在大力引进高端技术研发人才的同时,利用公司完善的培训体制,培养内部人才向高端人才的方向成长。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均未发生变化。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0年 | - |
注:公司2020年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2023年7月通过复审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和对外合作双轮驱动,充分利用和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的技术合作以进一步加快行业科研技术的产业化。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和优化现有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同时大力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积极实施成果转化,稳步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66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以及15项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9 | 7 | 56 | 30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2 | 47 | 36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15 | 15 |
其他 | 0 | 0 | 5 | 5 |
合计 | 11 | 9 | 123 | 86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9,472,381.53 | 27,071,495.28 | -28.0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9,472,381.53 | 27,071,495.28 | -28.0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21 | 10.62 | 下降5.4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2024RD01 | 大通量折叠滤芯的研究 | 300.00 | 144.04 | 144.04 | 数据采集分析 | 使产品更加耐高温,耐强酸强碱,过滤的精度更高 | 国内领先 | 电厂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前置除铁过滤器、补给水(除盐水)保安过滤器、疏水、生产回水的除铁处理 |
2024RD02 | 电力运维安全警示套件智能化研发 | 300.00 | 38.54 | 360.69 | 定产阶段 | 主要研究为电力运维过程中的设备、设施、工器具赋能智慧功能,通过传感技术、通信网络技术,赋予常规器件轻量级的智能化:可适配性、可交互性 | 国内领先 | 目前“大、云、物、移”技术日趋成熟,电力这一细分行业相对来说,对这些技术的利用度还很低,其相应的智能化产品实现落地的也少。因此该细分行业存在着巨大的智能改造的发展空间 |
2024RD03 | 物联无线网络环境侦测和感知记录仪的研发 | 180.00 | 40.03 | 233.66 | 定产阶段 | 监测、收集、存储当前空域内同一信道频段下的通信数据,实现可见性和预警机制,从而提高通信安全 | 国内领先 | 智慧城市、农业监测、工业自动化 |
性 | ||||||||
2024RD04 | 燃料电池带有精细微结构的新型流场板设计和制备 | 250.00 | 112.04 | 248.11 | 完成小批量实验认证并申报知识产权 | 为有效改善氢燃料电池性能、成本与寿命等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公交车、牵引车、物流车、重卡等 |
2024RD05 | 150kW级大功率燃料电池电堆正向开发-A1.0 | 330.00 | 31.13 | 278.55 | 完成小批量实验认证并申报知识产权 | 进一步保证车用燃料电池的大功率及可靠性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公交车、牵引车、物流车、重卡等 |
2024RD06 | 重载用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集成和控制技术 | 250.00 | 79.40 | 192.95 | 完成小批量实验认证并申报知识产权 | 本项目将部分系统零部件集成设计以减小发动机整体体积和重量,提高整车布置的灵活性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公交车、牵引车、物流车、重卡等 |
2024RD07 | 基于LoRa物联网络构建的电厂智能广播系统研发 | 180.00 | 85.49 | 85.49 | 定产阶段 | 发电厂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提供更加高效、灵活的通信手段 | 国内领先 | 发电厂运营管理 |
2024RD08 | 200kW及以上大功率燃料电池单堆开发-A1.0 | 340.00 | 184.88 | 184.88 | 完成小批量实验认证并申报知识产权 | 有效改善氢燃料电池性能、成本与寿命等问题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公交车、牵引车、物流车、重卡等 |
2024RD09 | 乘用车用金属超薄双极板开发-A1.0 | 295.00 | 164.13 | 164.13 | 完成小批量实验认证并申报知识产权 | 突破乘用车所需的高功率超薄金属双极板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公交车、牵引车、物流车、重卡等 |
2024RD10 | 空冷式燃料电池所用高性能、自增湿膜电极 | 350.00 | 225.14 | 225.14 | 完成小批量实验认证并申报知识产权 | 降低燃料电池的系统成本,还有效降低燃料电池系统的辅助能耗 | 国内领先 | 无人机、电动自行车、观光车、叉车以及观光船舶 |
技术的研发 | ||||||||
2024RD11 | 先进核能系统液态铅铋散裂靶研发平台配套充排系统的研究 | 250.00 | 60.42 | 60.42 | 数据采集分析 | 实现铅铋填充、回收 | 国内领先 | 核电、火电厂 |
2024RD12 | 除硬除硅反应器的研究 | 400.00 | 67.25 | 67.25 | 数据采集分析 | 延长反渗透膜清洗周期,降低膜因强力去除硅垢而造成通量降低的风险,提高补给水系统的稳定性 | 国内领先 |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
2024RD13 | 关于水处理控制系统ModBus通讯的研究 | 250.00 | 114.51 | 114.50 | 数据采集分析 | 对PLC和DCS系统间采用ModBus通讯,节约通讯成本,提高便利度 | 国内领先 | 核电、火电厂 |
2024RD14 | 先进核能系统液态铅铋散裂靶研发平台配套靶体安装装置的研究 | 250.00 | 60.52 | 60.52 | 数据采集分析 | 完成靶体入坑,靶体翻转,靶体吊装定位工作 | 国内领先 | 核电、火电厂 |
2024RD15 | 电力施工人员智能安全穿戴套件系统的研发 | 150.00 | 51.22 | 51.22 | 定产阶段 | 进一步提高智能化安全装备的精准度和可靠性 | 国内领先 | 核电、火电厂 |
2024RD16 | 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集成和控制技术 | 350.00 | 282.84 | 282.84 | 完成小批量实验认证并申报知识产权 | 针对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集成和控制技术进行整车布局设计、系统结构集成和控制策略优化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公交车、牵引车、物流车、重卡等 |
2024RD17 | 燃料电池系统控制器开发 | 200.00 | 73.41 | 73.41 | 集成测试、台架测试 | 有效管理和协调各个参数和控制执行部件,保障电池系统长时间安全、稳定地发电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公交车、牵引车、物流车、重卡等 |
2024RD18 | 燃料电池系统引射器开发 | 200.00 | 41.62 | 41.62 | CFD仿真对比测试、整车测试 | 使氢气循环更加充分、显示出更大价值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公交车、牵引车、物流车、重卡等 |
2024RD19 | 智能视觉树脂分离监测及控制系统的迭代研发 | 200.00 | 14.79 | 14.79 | 完成硬件搭建、技术路线筛选 | 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对树脂状态的连续监测和智能评估 | 国内领先 | 核电、火电厂 |
2024RD20 | 高性能氢燃料电池绿色制造和安全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 | 200.00 | 75.85 | 75.85 | 完成关键技术的优化 | 有效改善氢燃料电池性能、成本与寿命等问题,开发可再生能源,实现绿色低碳能源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公交车、牵引车、物流车、重卡等 |
合计 | / | 5,225.00 | 1,947.24 | 2,960.06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43 | 5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2.99 | 25.5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051.91 | 1,306.3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4.46 | 23.3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6 |
本科 | 21 |
专科 | 13 |
高中及以下 | 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0 |
60岁及以上 | 1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优势公司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为依托,聚集了一支拥有多年能源工程、电气控制、自动化控制以及机械工程等专业领域经验的核心技术团队,具有完整的水处理系统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研发、设计到集成、生产的实现能力。
在水处理业务领域,公司在国内核电和火电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以及市场竞争力,是国内极少数能够提供满足核电厂生产要求的凝结水精处理设备的供应商。凭借核心技术实力以及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水处理系统产品目前已应用于中核方家山核电2×1,000MW机组工程、中核福清核电2×1,000MW机组工程、巴基斯坦卡拉奇K-2/K-3核电2×1,000MW机组工程、中核福清核电“华龙一号”2×1,000MW机组工程、中核田湾核电2×1,000MW机组工程、国电投协鑫江苏滨海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国家能源上海庙电厂一、二期4×1,000MW机组工程、华润河北曹妃甸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等国内外重点项目,截至2024年底,公司共有62台百万机组投入运行;正在执行中的业务合同包括中核海南昌江3、4号核电2×1,200MW机组工程、中核示范快堆2×600MW机组工程、江苏绿能项目一期4×1000MW机组工程、中核CX一期2×600MW机组工程、中核金七门核电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国能宁夏六盘山2×1000MW机组工程、京能涿州京源热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国能宁夏中卫4×660MW机组工程、国电投滨海电厂三期扩建2×1000MW机组工程、国能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陕投信丰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浙能武威调峰火电2×1000MW机组工程、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扩建2×1000MW机组工程、中煤玉环三期扩建工程1×1060MW等项目。其中,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华龙一号”国内首堆工程及国外首堆工程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均系公司提供。对于我国鼓励的具有示范效应的快堆等先进核能技术的落地,公司也积极配合并参与示范快堆工程的商业化应用,在该等技术领域已处于行业先行地位。
公司在除盐水行业中的海水淡化领域也具有技术优势。凭借多年在水处理领域的积累和自主创新,公司成功将低温多效(MED)与反渗透(RO)系统相结合的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应用到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天海水淡化项目中,该项目系截至2023年末国内156个海水淡化项目中仅有的2个利用“反渗透膜+低温多效”(即热膜耦合)工艺的项目,也是由国内公司承做的少数日产规模在10万吨级以上的海水淡化项目,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
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领域,公司燃料电池技术总监具有超过20年的燃料电池研发和生产经验,曾在中国、欧洲、美国的科研院所和头部燃料电池公司任职并积累了包括膜电极、双极板、
电堆、系统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完整燃料电池技术,具备多年的一线生产和研发经验。其余研发人员也大多来自于国内较为领先的燃料电池企业或科研单位,拥有燃料电池领域的研究基础和经验。公司研发团队在国内外燃料电池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对燃料电池的深刻理解,已成功研发了高性能车用膜电极、高耐腐蚀性金属双极板、车用燃料电池电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掌握了低铂膜电极技术、膜电极高效涂敷工艺、五合一和七合一膜电极精准装配技术、高性能双极板涂层技术、电堆设计和制造技术、电堆叠堆工艺、燃料电池低温保存与启动技术、燃料电池系统的设计与集成技术、系统冗余控制技术、系统容错报错高可靠性控制技术、电-氢-电零碳智慧多能互补站集成、碱性电解槽第三代隔膜等技术。
基于领先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公司较好地实现了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并依靠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的产品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浙江制造精品”以及“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省内首台(套)”等多项荣誉。
2、形成多维度的产业链研发生产能力
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领域,部分行业参与者拥有核心部件膜电极或双极板的研发生产工艺,部分行业参与者主要掌握电堆生产或系统集成研发制造技术,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核心部件及系统整体两方面兼而有之的较少。公司研发团队在国内外燃料电池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对燃料电池的深刻理解和钻研,已掌握了膜电极、双极板、氢燃料电池电堆、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整机系统等四大领域的核心技术,成功研发了高性能车用膜电极、高耐腐蚀性金属双极板、车用燃料电池电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实现了多维度的产业链研发和生产能力。在膜电极领域,公司掌握了低铂膜电极技术、膜电极高效涂敷工艺、五合一和七合一膜电极精准装配技术;在双极板领域,公司可生产性能更优的金属双极板并研发了高性能双极板涂层技术;在电堆领域,公司掌握了高效电堆叠堆工艺和燃料电池低温保存与启动技术;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领域,公司在系统设计与集成、系统冗余控制、系统容错报错高可靠性控制等方面均具有优良成果,并自主开发了燃料电池系统控制软件;在氢储能和氢发电领域,公司掌握了电-氢-电零碳智慧多能互补站集成技术,同时在电解槽核心零部件方面,公司自主研发了采用新型涂布成膜工艺制成的第三代碱性电解槽复合隔膜可实现量产。
公司是目前行业内少数可实现氢燃料电池关键部件膜电极和双极板、电堆、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等维度自主研发和生产的企业,通过核心部件的自产及整机系统构建,公司不仅可以有效降低各环节生产成本,也可进一步保障产品质量,从而可不断构筑和巩固技术壁垒,继而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
3、拥有一体化的全方位综合服务体系
环保水处理系统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均是运作一体化的综合系统,需要各硬件部分以及软件高度配合才能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设计、采购、管理、调试等全方位的技术服务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具有一定的一体化服务优势。
(1)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作为专注于环保领域先进制造的企业,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起了一套集环保水处理工艺系统、水处理控制系统、电气系统、氢燃料电池核心部件、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整机系统的研发、设计与集成于一体的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体系,且拥有一支技术实力过硬、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的研发和技术团队,形成了较强的研发设计水平。
(2)良好的采购控制能力:一套完整的环保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集成涉及到数百种不同类型部件、设备和系统的组合与调试,原材料的选型与供给关系到整套系统的造价、质量等关键问题。经过长期研发和项目的经验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供应链管理方案,与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系统的部件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3)完善的项目管理能力:公司建立了项目经理负责制度,根据交付计划在合同执行的初期即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由项目经理负责对每个具体的项目进行分配和监督。同时,公司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对用户的要求及时反馈并快速解决,为用户提供一流的服务。
(4)高效的现场服务能力: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现场服务队伍,包含资深的水处理专家、氢能源专家、项目经理及工程调试技术人员,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可全自动运行的全套水处理系统
软件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软件,能够在现场安装、调试各个环节指导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系统投运并实时监控。
4、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在电厂水处理领域,公司主要面向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国电投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集团、华润集团、大唐集团、中煤集团等国央企大型发电集团以及各大地方发电集团,目前已经提供了数百套水处理项目的系统设计、设备集成等产品和技术服务,项目质量和服务能力得到了诸多客户的广泛认可,已形成良好的市场美誉度和品牌知名度。其中,公司作为中核集团多年的合格供应商,在以“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为核心,涵盖“废水处理系统、化学加药系统、汽水取样系统、海水淡化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设计、生产、调试和服务;离子交换树脂产品销售服务”等多方面,为中核集团总部及下属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在业务广度和深度方面都与客户保持了较为良好、持久的合作关系。
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领域,2022年,公司已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约定双方协同推进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积极推动在以(嘉兴、上海)市作为牵头城市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实现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为国家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核心技术自主可靠、规模化、高性能、低成本的产品。2022年,公司已向郑州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成功交付用于特种作业工程车的100kW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2022年,搭载公司研发生产的HYPSR-04(70kW)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一款由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料电池城市客车入选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7批)。2022年公司自主设计并研发的HYPSR-04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配套的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8.5米公交车通过国家工信部公告。2023年公司交付了搭配公交车的17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并形成收入。公司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领域的研发和商业化应用已打开良好局面,预计随着合同及订单的交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将进一步提高,未来公司产品在商业应用方面的覆盖深度和广度将持续增加。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日益重视以及环保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公司在水处理设备及系统集成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均在不断增强资金实力、提升自身技术水平。虽然公司在凝结水精处理和海水淡化等领域具备一定技术优势和市场份额,但未来依然面临来自其他参与者的市场竞争风险,
而在常规除盐水和污水处理领域,存在市场竞争者较多、市场集中度较低的情况,公司未来在上述领域的市场拓展等方面可能将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
2、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公司服务的客户主要为各大发电集团、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项目承接均通过独立招标或询价完成,与直接客户进行合同的签订以及项目的合作,但我国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集团化经营管理的特点导致了公司对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公司主要服务的客户集团出现信用风险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当年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公司主要从事环保水处理系统的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公司承做的项目客户付款周期较长,公司从项目中标到质保金收回通常需要2-3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加之项目执行过程中,公司需要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供应商货款等,行业经营特点以及业务模式决定了公司的快速发展需要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支持。同时,下游客户在环保水处理系统的招标中,通常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资金情况和资产规模存在较高的要求,需要公司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做保证。另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以及下游行业的逐渐拓展,为满足客户需求,未来公司可能将会更多地采用EPC、BOOT等方式承接合同,公司未来在建工程等资产类科目可能会进一步上升,上述业务形式对公司在资金实力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大规模使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将可能在短期内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若存在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将会对公司快速扩大经营规模以及提升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4、新业务开展风险2021年,公司涉足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公司已于2023年完成17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的交付,同时,公司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装备领域已取得15项发明专利,并已完成规模化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产线铺设。公司未来在该领域仍需要投入资金持续进行研发及市场开拓,若研发完成的产品未受到市场广泛认可,或资金投入超过预期且未能获得内外部融资支持,或国家在该领域的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公司开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可能面临经营不达预期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增长的风险受行业经营特点影响,公司客户一般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付款比例进行结算。随着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一方面,较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和较低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可能占用了公司的营运资金,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出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回收周期延长甚至发生坏账的情况,将会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金额总体较小。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的进度与公司实现收入并收到客户大部分合同款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如未来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而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无法保持相应的增长,公司可能会存在流动资金紧张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对业务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公司于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等文件,公司销售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搭载的自主开发操作系统软件可作为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
税即征即退政策。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来无法被继续认定为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可能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从事的环保水处理业务通常为整个电厂、冶金厂、化工厂等主体建设工程的一部分,项目交付与业主主体建设情况息息相关。由于公司下游行业受政策影响较大,可能出现国家宏观调控或业主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停建、缓建,其他工程未能按照计划推进,配套水处理系统无法按期交付验收的情况。如果项目出现延期的情况,将给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行业属于战略新兴行业,由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及行业竞争均存在不确定性,如果行业竞争显著加剧,或行业技术发生根本性转向,抑或宏观经济或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均可能给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一方面,公司从事的环保水处理业务通常为整个电厂、冶金厂、化工厂等主体建设工程的一部分,项目交付与业主主体建设情况息息相关。由于公司下游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产业政策具有较高的关联性,产业链具有较强的自下而上的政策传导性,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产业政策导向的调整,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影响。若下游客户因国家宏观调控或业主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停建、缓建,其他工程未能按照计划推进,配套水处理系统无法按期交付验收等情况,将给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国家产业规划和补贴政策促进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所处行业的快速发展,但倘若新能源相关的产业政策出现根本性转向,或行业发展规划出现实质性改变,又或相关补贴出现退坡,都将引致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的市场波动,继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和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73,786,224.06 | 255,012,203.33 | 46.58 |
营业成本 | 320,975,827.42 | 239,951,504.46 | 33.77 |
销售费用 | 15,261,961.42 | 17,522,044.43 | -12.90 |
管理费用 | 22,143,731.23 | 24,260,795.29 | -8.73 |
财务费用 | 4,305,767.56 | 5,914,566.47 | -27.20 |
研发费用 | 19,472,381.53 | 27,071,495.28 | -28.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742,129.85 | 7,822,485.70 | 625.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6,255.40 | -7,799,356.6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54,527.01 | 2,403,329.92 | -1,338.05 |
信用减值损失 | 6,942,118.39 | -25,014,926.82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0,179,285.36 | -22,478,710.61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6,068,149.95 | 2.51 | 241,758,862.15 |
营业外支出 | 76,175.75 | 3,515,833.15 | -97.8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完工的水处理项目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入增加成本同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回款较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同资产减值转回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保险理赔所致。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罚款支出减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加46.58%,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33.77%,毛利率较上年增加8.22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核电 | 54,734,106.51 | 41,314,102.84 | 24.52 | 199.33 | 256.95 | 减少12.18个百分点 |
火电 | 253,784,365.52 | 213,996,059.81 | 15.68 | 112.27 | 84.89 | 增加12.49个百分点 |
市政 | 37,153,066.54 | 39,465,597.16 | -6.22 | -48.07 | -46.23 | 减少3.63个百分点 |
工业 | 27,239,836.75 | 24,395,824.79 | 10.44 | -10.76 | -17.31 | 增加7.09个百分点 |
氢燃料电池 | 200,263.57 | 1,660,840.42 | -729.33 | -98.56 | -82.53 | 减少760.9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 202,574,226.45 | 158,349,916.03 | 21.83 | 152.27 | 104.05 | 增加18.47个百分点 |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 | 123,437,015.10 | 114,322,674.17 | 7.38 | 54.53 | 56.90 | 减少1.40个百分点 |
备 | ||||||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 35,095,558.57 | 37,018,970.89 | -5.48 | 128.08 | 112.74 | 增加7.61个百分点 |
智能电站设备 | 6,665,857.89 | 5,185,363.34 | 22.21 | 469.10 | 373.35 | 增加15.74个百分点 |
其他产品与服务 | 3,081,209.34 | 2,806,400.42 | 8.92 | -30.11 | 69.29 | 减少53.48个百分点 |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 | 200,263.57 | 1,660,840.42 | -729.33 | -98.52 | -82.40 | 减少759.63个百分点 |
引水工程系统 | 2,057,507.97 | 1,488,259.75 | 27.67 | -96.52 | -97.51 | 增加28.5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 | 55,235,470.39 | 47,198,913.22 | 14.55 | -50.84 | -57.31 | 增加12.94个百分点 |
西北 | 58,636,079.26 | 52,398,362.88 | 10.64 | 111.41 | 102.72 | 增加3.83个百分点 |
华东 | 177,446,389.99 | 151,664,805.55 | 14.53 | 289.07 | 320.02 | 减少6.30个百分点 |
西南 | 16,361,238.91 | 11,354,698.60 | 30.60 | -33.25 | -56.94 | 增加38.17个百分点 |
华南 | 33,317,610.79 | 28,222,773.28 | 15.29 | 70.44 | 60.52 | 增加5.24个百分点 |
东北 | 26,864,867.25 | 25,399,378.26 | 5.46 | 4,695.78 | 7,812.95 | 减少37.24个百分点 |
华中 | 5,249,982.30 | 4,593,493.23 | 12.50 | -77.60 | -79.95 | 增加10.2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EP | 281,957,785.34 | 231,149,940.12 | 18.02 | 108.74 | 79.83 | 增加13.18个百分点 |
EPC | 52,104,408.13 | 54,628,402.80 | -4.84 | 327.03 | 300.84 | 增加6.85个百分点 |
BOOT | 26,582,836.74 | 23,849,228.95 | 10.28 | -0.19 | -7.68 | 增加7.28个百分点 |
其他 | 12,466,608.68 | 11,204,853.15 | 10.12 | -84.40 | -84.38 | 减少0.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实现37,311.16万元,同比上升47.00%。按照行业划分,报告期内,电力行业依然保持一定的市场优势,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市政水处理领域及氢燃料电池领域。
按照地区划分,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覆盖全国各地区,主要集中在华东、西北、华北、华南地区。各地区收入及占比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主要受各地区客户需求情况、项目实施进展等因素影响。
按照销售模式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EP模式。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核电 | 直接材料 | 37,530,098.69 | 11.70 | 10,264,152.61 | 4.28 | 265.64 | 主要系核电行业营业收入增加而增长 |
制造费用 | 3,183,768.84 | 0.99 | 1,019,815.06 | 0.43 | 212.19 | ||
直接人工 | 600,235.31 | 0.19 | 290,389.88 | 0.12 | 106.70 | ||
小计 | 41,314,102.84 | 12.88 | 11,574,357.55 | 4.83 | 256.95 | ||
火电 | 直接材料 | 197,507,177.69 | 61.56 | 107,286,598.69 | 44.76 | 84.09 | 主要系火电行业营业收入增加而增长 |
制造费用 | 14,350,381.24 | 4.47 | 6,968,763.43 | 2.91 | 105.92 | ||
直接人工 | 2,138,500.88 | 0.67 | 1,484,646.72 | 0.62 | 44.04 | ||
小计 | 213,996,059.81 | 66.70 | 115,740,008.84 | 48.28 | 84.89 | ||
市政 | 直接材料 | 20,067,654.60 | 6.25 | 26,218,285.65 | 10.94 | -23.46 | 主要系市政行业营业收入减少而减少 |
制造费用 | 18,646,257.06 | 5.81 | 46,190,972.53 | 19.27 | -59.63 | ||
直接人工 | 751,685.50 | 0.23 | 984,745.68 | 0.41 | -23.67 | ||
小计 | 39,465,597.16 | 12.30 | 73,394,003.86 | 30.62 | -46.23 | ||
工业 | 直接材料 | 11,185,638.15 | 3.49 | 3,329,412.57 | 1.39 | 235.96 | 主要系工业行业营业收入增加而增长 |
制造费用 | 12,490,708.16 | 3.89 | 26,145,958.87 | 10.91 | -52.23 | ||
直接人工 | 719,478.48 | 0.22 | 29,000.58 | 0.01 | 2,380.91 | ||
小计 | 24,395,824.79 | 7.60 | 29,504,372.02 | 12.31 | -17.31 | ||
氢燃料电池 | 直接材料 | 948,021.33 | 0.30 | 7,934,905.81 | 3.31 | -88.05 | 主要系氢燃料电池行业营业收入减少而减少 |
制造费用 | 649,619.69 | 0.20 | 1,303,268.44 | 0.54 | -50.15 | ||
直接人工 | 63,199.40 | 0.02 | 267,259.78 | 0.11 | -76.35 | ||
小计 | 1,660,840.42 | 0.52 | 9,505,434.03 | 3.97 | -82.53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 直接材料 | 145,989,040.10 | 45.50 | 71,733,795.16 | 29.92 | 103.52 | 主要系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收入增加而增长 |
制造费用 | 10,873,757.37 | 3.39 | 4,812,895.39 | 2.01 | 125.93 | ||
直接人工 | 1,487,118.56 | 0.46 | 1,056,465.01 | 0.44 | 40.76 | ||
小计 | 158,349,916.03 | 49.36 | 77,603,155.56 | 32.37 | 104.05 | ||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 直接材料 | 94,280,780.61 | 29.39 | 43,493,714.11 | 18.14 | 116.77 | 主要系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收入增加而增长 |
制造费用 | 18,159,551.43 | 5.66 | 28,794,386.02 | 12.01 | -36.93 | ||
直接人工 | 1,882,342.13 | 0.59 | 574,209.01 | 0.24 | 227.81 | ||
小计 | 114,322,674.17 | 35.63 | 72,862,309.14 | 30.39 | 56.90 | ||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 直接材料 | 18,716,526.46 | 5.83 | 11,429,959.21 | 4.77 | 63.75 | 主要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收入增加而增长 |
制造费用 | 17,578,604.96 | 5.48 | 5,573,112.69 | 2.32 | 215.42 | ||
直接人工 | 723,839.47 | 0.23 | 398,004.64 | 0.17 | 81.87 | ||
小计 | 37,018,970.89 | 11.54 | 17,401,076.54 | 7.26 | 112.74 | ||
智能电站设备 | 直接材料 | 4,795,092.09 | 1.49 | 896,026.81 | 0.37 | 435.15 | 主要系智能电站设备收入增加而增长 |
制造费用 | 309,661.52 | 0.10 | 142,847.52 | 0.06 | 116.78 | ||
直接人工 | 80,609.73 | 0.03 | 56,595.92 | 0.02 | 42.43 | ||
小计 | 5,185,363.34 | 1.62 | 1,095,470.25 | 0.46 | 373.35 | ||
引水工 | 直接材料 | 1,252,898.88 | 0.39 | 18,204,757.22 | 7.59 | -93.12 | 主要系引水工 |
程系统设备 | 制造费用 | 207,514.84 | 0.06 | 40,824,072.46 | 17.03 | -99.49 | 程系统设备收入减少而减少 |
直接人工 | 27,846.03 | 0.01 | 632,613.62 | 0.26 | -95.60 | ||
小计 | 1,488,259.75 | 0.46 | 59,661,443.30 | 24.89 | -97.51 | ||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 | 直接材料 | 948,021.33 | 0.30 | 7,937,615.81 | 3.31 | -88.06 | 主要系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收入减少而减少 |
制造费用 | 649,619.69 | 0.20 | 1,232,113.29 | 0.51 | -47.28 | ||
直接人工 | 63,199.40 | 0.02 | 267,259.78 | 0.11 | -76.35 | ||
小计 | 1,660,840.42 | 0.52 | 9,436,988.88 | 3.94 | -82.40 | ||
其他产品与服务 | 直接材料 | 1,256,230.99 | 0.39 | 1,337,487.00 | 0.56 | -6.08 | 主要系其他产品与服务收入增加而增长 |
制造费用 | 1,542,025.18 | 0.48 | 249,350.96 | 0.10 | 518.42 | ||
直接人工 | 8,144.25 | 0.003 | 70,894.66 | 0.03 | -88.51 | ||
小计 | 2,806,400.42 | 0.87 | 1,657,732.62 | 0.69 | 69.2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32,083.24万元,同比上涨33.84%,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387.2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8.5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3,892.04 | 10.43 | 否 |
2 | 第二名 | 3,509.56 | 9.41 | 否 |
3 | 第三名 | 2,658.28 | 7.12 | 否 |
4 | 第四名 | 2,212.14 | 5.93 | 否 |
5 | 第五名 | 2,115.18 | 5.67 | 否 |
合计 | / | 14,387.20 | 38.5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前五大客户与上年同期客户变化四家,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第四名、第五名,销售内容主要是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及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130.2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8.9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993.7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55%。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993.71 | 4.55 | 是 |
2 | 第二名 | 858.96 | 3.93 | 否 |
3 | 第三名 | 821.02 | 3.76 | 否 |
4 | 第四名 | 740.31 | 3.39 | 否 |
5 | 第五名 | 716.22 | 3.28 | 否 |
合计 | / | 4,130.22 | 18.9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前五大供应商与上年同期供应商变化两家,分别为第二名、第三名,采购内容是罐体设备、阀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15,261,961.42 | 17,522,044.43 | -12.90 |
管理费用 | 22,143,731.23 | 24,260,795.29 | -8.73 |
研发费用 | 19,472,381.53 | 27,071,495.28 | -28.07 |
财务费用 | 4,305,767.56 | 5,914,566.47 | -27.20 |
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742,129.85 | 7,822,485.70 | 625.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6,255.40 | -7,799,356.69 | 37.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54,527.01 | 2,403,329.92 | -1,338.05 |
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2,020,350.39 | 1.32 | 22,848,228.51 | 2.28 | -47.39 | 本报告期以票据结算的货款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5,369,778.83 | 0.59 | 28,444,895.87 | 2.84 | -81.12 | 本报告期期末未到期的票据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4,869,806.53 | 1.63 | 32,823,714.09 | 3.28 | -54.70 | 本报告期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890,486.72 | 0.10 | 4,069,377.29 | 0.41 | -78.12 | 本报告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应付票据 | 18,071,237.60 | 1.98 | 45,448,079.93 | 4.54 | -60.24 | 本报告期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3,038,811.06 | 1.43 | 27,411,106.08 | 2.74 | -52.43 | 本报告期限制性股票回购库存股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1,820,230.57 | 0.20 | 1,384,396.07 | 0.14 | 31.48 | 本报告期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4,900,320.78 | 1.64 | 22,080,337.06 | 2.20 | -32.52 | 本报告期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9,027,816.77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使用权受限 |
投资性房地产 | 4,081,502.84 | 为银行借款、保函提供抵押担保 |
固定资产 | 55,256,232.40 | 为银行借款、保函提供抵押担保 |
无形资产 | 14,051,976.34 | 为银行借款、保函提供抵押担保 |
合计 | 102,417,528.35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000,000.00 | - | 100.00% |
根据2018年2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投资设立唐山力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唐山力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由力源科技于2028年3月19日前出资到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实际出资1,300万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水处理行业目前,我国水处理行业企业数量较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在资金实力和技术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且受到地方产业政策以及环境保护公益性特征的影响,跨区域扩张能力有限,存在较强的地域性,使得工业水处理行业整体上呈现市场集中度较低的特点。但在技术门槛较高的火电、核电水处理领域,行业参与者数量较少,市场主要集中于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和丰富项目经验的头部企业。
鉴于水处理系统对于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稳定运行以及经营成本均有较为重要的影响,若出现运行瑕疵或者安全隐患将会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工业企业对于水处理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成本经济效益等各方面的要求较高,直接利好具有行业领先技术水平、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水处理系统设备供应商。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部分水处理系统企业逐渐在技术水平、产品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积累了较为深厚的实力,并在部分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例如,公司在火电、核电行业的凝结水精处理市场上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从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的加强,以技术、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在未来的竞争中逐渐占据优势,成为水处理市场的主导力量,市场集中度预计将进一步提升。
2、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行业
氢燃料电池可应用于储能、发电等领域,国内已有中长期规划,并启动了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全国形成“3+2”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格局,区域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及氢能基础设施初具规模。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指引下,氢燃料汽车需求稳步增长,根据中汽协数据,截至2024年底,氢燃料电池汽车销售量为5,405辆,各月平均增速为179.6%(2023年销量各月平均增速为63.5%)。2024年我国燃料电池商用车上险量7,171辆,整体发展较为稳定。根据中国氢能联盟预测,2050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有望超过300万辆。
根据国家能源局《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我国将依托通信基站、数据中心、铁路通信站点、电网变电站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推动氢燃料电池在备用电源领域的市场应用;将在可再生能源基地,探索以燃料电池为基础的发电调峰技术研发与示范,同时结合偏远地区、海岛等用电需求,开展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示范应用。
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国产替代加速,电堆是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的核心,现阶段我国已实现膜电极制备、双极板、电堆组装、辅助系统的零部件级别自主化,膜电极核心材料质子交换膜、催化剂和气体扩散层等主要依赖进口,仅少数企业实现了膜电极核心材料级别的完全自主化。同
时,我国将针对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在国产化降本的同时提升材料的稳定性并形成稳定供应能力。
同时在应用场景端,燃料电池系统应用场景已由前期单一的公交领域商业化示范应用向公交、环卫、城市物流配送、冷链运输、渣土运输、大宗货物等多场景示范应用转变,同时也在船舶、无人机、机器狗、电车移动充电设备、热电联供等新领域展开应用。2025年是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氢能及燃料电池行业有望进入放量冲刺期,燃料电池汽车及绿氢项目落地将加速。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历史节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产业政策的扶持力度逐渐加大,利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技术实力先进、产品质量领先以及品牌声誉良好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将紧跟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相关的政策,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巩固国内现有的核电、火电行业水处理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其他环保水处理领域的业务范围,持续深耕智能电站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并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力争成为行业前列的科技型企业之一,践行“用科技守护环境”的企业使命,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业务拓展计划
(1)加强核心技术的赋能,夯实核电、火电行业水处理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
公司是核电、火电领域凝结水精处理细分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内企业之一。公司将加强包括高塔法树脂分离技术、阴阳树脂再生技术以及阴阳树脂正洗水在线回收循环利用技术等核心技术在内的高塔法凝结水精处理技术的技术研发、工艺优化和产品推广,从产品质量、产品成本、客户服务等多维度出发,增强客户粘性,增加客户数量,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电、火电行业水处理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
(2)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培育第二增长曲线
作为环保领域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长期以来紧跟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相关的政策,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巩固国内现有的水处理细分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公司也不断探索如何进一步发挥自身的科创属性和研发优势,继续拓展对环保领域和战略新兴行业的覆盖广度和深度,并以致力于成为行业前列的科技型企业之一为战略目标。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氢能产业规划》”),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正逐步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对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支撑作用。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氢能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氢能产业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重点发展方向。为系统构建支撑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体系,《氢能产业规划》亦明确了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氢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
结合国家战略和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已将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作为重点布局对象,该业务也是公司目前环保节能系统设备领域的有效延伸。自组建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团队以来,2021年和2022年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HYPSR-01燃料电池系统样机(62kW)、HYPSR-02燃料电池系统样机(60kW,公交用)、HYPSR-03燃料电池系统样机(112kW)、HYPSR-04燃料电池系统样机(70kW)、HYPSR-07燃料电池系统样机(120kW)、HYPSR-06燃料电池系统样机(235kW)在发动机性能、发动机额定输出功率等方面均已通过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2023年,公司燃料电池电堆自动化产线投入使用,并成功交付17套HYPSR-04型号的70kW车载系统。公司将继续在现有基础上重点开拓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加快培育战略新兴产品,持续完善产业板块布局,更好发挥企业科创优势,从而进一步面向科技前沿、面向重大需求、服务国家战略,在巩固自身行业地位、持续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同时融入并贡献于我国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的构建。
(3)积极拓展非电力行业水处理领域
目前,公司水处理业务主要集中在工业水处理行业中的火电、核电水处理领域,并依靠多年的技术积累和项目实践,成功涉足冶金、化工等工业水处理以及市政水处理领域。公司将继续加大在除盐水处理、水汽取样、化学加药、其他废水处理、水网控制系统等方面创新研发投入,不断开发适用于非电力行业的水处理技术,积极进入其他工业水处理细分领域,形成较为全面的产品体系和综合竞争力。
(4)大力开拓海水淡化以及苦咸水淡化新市场
我国属于水资源短缺国家,利用海水和苦咸水作为给水来源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预计未来将作为重要的工业生产及生活用水来源方式,相关产业链将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公司将继续大力推广符合国家长期战略方针的膜技术和能量回收装置相组合的节能环保型海水淡化系统,同时在内陆缺水地区推广利用膜技术脱盐的苦咸水淡化业务。
(5)积极发展污水及其他废水处理业务
目前,由于我国经济规模持续增长,重工业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加快,工业污水、其他工业废水的排放总量仍然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近年来,我国陆续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配套出台相关行业政策,为污水及其他废水处理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公司将积极开展污水和其他废水处理业务,包括其他工业废水的处理与回用、工业排放水的处理与中水回收,同时密切关注废水的资源化利用和零排放行业以及技术趋势。
(6)紧随“一带一路”政策,主动参与“走出去”战略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逐步实施以及周边国家及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些国家和地区以电力投资为代表的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逐年增加,相关水处理设备的市场规模也不断加大,海外市场机会广阔。公司自2010年开始进入海外市场以来,水处理系统产品已经应用到了越南沿海一期火力发电2×622MW机组、印尼宏发韦立氧化铝公司热电厂等海外市场的代表性项目。公司系首个为中国“走出去”的三代核电“华龙一号”提供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的供应商,该系统应用于海外首堆工程巴基斯坦卡拉奇K-2/K-3核电项目,公司已成为该领域的行业先行者之一。未来,公司将紧紧跟随“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主动参与“走出去”战略,继续拓展国际市场。
2、加大研发力度,发挥企业研发优势
公司将紧跟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相关的政策,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致力于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材料研究、工艺优化以及水质检测的能力,完善和加强技术研发部门各项软硬件配备,优化科研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公司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与国内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研究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活力
公司将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构建并持续完善与业务发展相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聚焦支撑服务公司战略发展,持续做好人才梯队建设,更加注重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和技能优化,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动力。同时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以及对杰出贡献员工的激励措施,优化绩效管理,形成目标引领、行动带领、绩效评价、持续改善的工作闭环;建立和完善在职培训机制,强化技能人才多方位培养,充分体现一专多能,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打造适应公司快速发展要求的经营管理队伍、市场营销队伍和技术开发队伍。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公司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形成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运作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于报告期内制定或修订了《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以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化,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议事规则的规定、要求规范运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切实履行各自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3月2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4) | 2024年3月30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1、《关于补选侯俊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关于补选王洁川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33) | 2024年5月22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8、《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2、《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1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51) | 2024年9月14日 | 审议通过: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1、《关于补选赵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67) | 2024年11月2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鉴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沈万中 | 董事长 | 男 | 58 | 2014-6-20 | 2026-7-12 | 48,902,000 | 48,482,000 | -420,000 | 公司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72.00 | 否 |
总经理 | 2014-6-20 | 2024-3-26 | |||||||||
赵东 | 董事 | 男 | 37 | 2024-9-13 | 2026-7-12 | 0 | 0 | 0 | 不适用 | 64.58 | 否 |
副总经理 | 2024-3-11 | 2026-7-12 | |||||||||
侯俊波 | 董事 | 男 | 45 | 2024-3-29 | 2026-7-12 | 0 | 0 | 0 | 不适用 | 93.00 | 否 |
总经理 | 2024-4-1 | 2026-7-12 | |||||||||
副总经理 | 2023-9-18 | 2024-4-1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2-3-15 | / | |||||||||
缪骏杰 | 董事 | 男 | 37 | 2023-7-13 | 2026-7-12 | 116,552 | 66,152 | -50,400 | 公司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36.00 | 否 |
黄瑾 | 董事 | 女 | 57 | 2017-6-23 | 2026-7-12 | 710,000 | 710,000 | 0 | 不适用 | 38.40 | 否 |
王洁川 | 董事 | 女 | 37 | 2024-3-29 | 2026-7-12 | 16,800 | 8,400 | -8,400 | 公司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22.50 | 否 |
柴斌锋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19-11-1 | 2025-10-31 | 0 | 0 | 0 | 不适用 | 12.00 | 否 |
李彬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19-11-1 | 2025-10-31 | 0 | 0 | 0 | 不适用 | 12.00 | 否 |
张学斌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19-11-1 | 2025-10-31 | 0 | 0 | 0 | 不适用 | 12.00 | 否 |
危波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1 | 2014-6-20 | 2026-7-12 | 428,400 | 428,400 | 0 | 不适用 | 24.00 | 否 |
蔡卓龙 | 监事 | 男 | 38 | 2023-12-28 | 2026-7-12 | 8,400 | 0 | -8,400 | 公司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24.96 | 否 |
于佳俊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26 | 2023-7-13 | 2026-7-12 | 0 | 0 | 0 | 不适用 | 13.20 | 否 |
李岩 | 副总经理 | 男 | 34 | 2024-4-1 | 2026-7-12 | 16,800 | 8,400 | -8,400 | 公司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26.96 | 否 |
张时剑 | 财务总监 | 男 | 39 | 2023-7-13 | 2026-7-12 | 112,400 | 91,400 | -21,000 | 公司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36.00 | 否 |
叶珊珊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0 | 2023-12-11 | 2026-7-12 | 0 | 0 | 0 | 不适用 | 36.00 | 否 |
邹丰辉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9 | 2019-10-17 | / | 0 | 0 | 0 | 不适用 | 42.00 | 否 |
张彬斌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9 | 2019-10-17 | / | 14,000 | 14,000 | 0 | 不适用 | 23.91 | 否 |
林虹辰 | 董事 | 女 | 46 | 2014-6-20 | 2024-3-11 | 1,330,000 | 975,000 | -355,000 | 公司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离任六个月后个人卖出股票 | 9.60 | 否 |
金史羿 | 董事 | 男 | 55 | 2014-6-20 | 2024-3-11 | 495,600 | 401,800 | -93,800 | 公司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离任六个月后个人卖出股票 | 9.00 | 否 |
副总经理 | 2023-7-13 | 2024-3-11 | |||||||||
裴志国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14-6-20 | 2024-3-11 | 182,000 | 136,000 | -46,000 | 公司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离任六个月 | 9.60 | 否 |
后个人卖出股票 | |||||||||||
沈学恩 | 副总经理 | 女 | 49 | 2014-6-20 | 2024-3-11 | 4,760,000 | 4,340,000 | -420,000 | 公司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12.00 | 否 |
曹洋 | 董事 | 男 | 47 | 2014-6-20 | 2024-7-16 | 666,640 | 662,440 | -4,200 | 公司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22.40 | 否 |
核心技术人员 | 2019-10-17 | 2024-7-16 | |||||||||
合计 | / | / | / | / | / | 57,759,592 | 56,323,992 | -1,435,600 | / | 652.11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沈万中 |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5月至2004年3月,任嘉善嘉盛金属制品厂厂长;2004年4月至2014年6月,任嘉兴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6月至2024年12月,任浙江嘉诚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12月至今,任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任力源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6月至2024年3月,任力源科技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董事长,同时兼任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副会长、嘉善县社会福利企业协会副会长及上海重装协会副会长。 |
赵东 | 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任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15年10月至2019年4月,先后任创驱(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大客户经理、销售总监;2019年4月至2023年10月,任氢荣(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兼销售总监;2019年5月至2020年8月,任上海氢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1月至2024年2月,任凌驱(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力源科技系统总监;2024年3月至今,任力源科技副总经理;2024年9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董事。 |
侯俊波 | 1980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博士学历,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任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8年8月至2010年7月,任奥地利莱奥本大学博士后研究员;2010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科学家;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任美国SAFCell能源公司燃料电池科学家;2015年8月至2016年10月,任美国NPPower公司工程师;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爱德曼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及大连飞思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2018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燃料电池研究所长聘教轨副教授;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氢能源事业部技术总监;2022年7月至今,任力源科技核心技术人员;2025年3月至今,任力源科技氢能事业部负责人;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任力源科技副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力源科技总经理。 |
缪骏杰 | 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丽水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2年5月至2015年5 |
月在歌斐颂食品有限公司任企业管理专员;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自由职业;2016年8月至2021年4月在爱德曼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2021年5月至2021年9月在浙江翠展微电子有限公司任综合办主任;2021年9月至2025年3月,任力源科技氢能事业部负责人;2025年4月至今,任力源科技氢能事业部市场销售部销售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董事。 | |
黄瑾 |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87年7月至2003年6月,任上海长白二村小学教师;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任上海光裕货运有限公司职员;2004年6月至2005年7月,任上海海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职员;2005年8月至2009年7月,任上海森彬物流有限公司职员;2009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上海遂桢贸易有限公司职员;2009年9月至2020年3月,任上海遂桢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任力源有限职员;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力源科技监事会主席;2016年3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订单管理部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董事。 |
王洁川 | 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任浙江创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助理会计;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任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6年2月至2023年12月,任力源科技总账会计;2024年1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财务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董事。 |
柴斌锋 |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任职于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2011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2017年1月至2021年5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竞赛与创新项目主任;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任浙江工商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社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任人才发展与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24年6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6年6月至2022年1月,任华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任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力源科技独立董事。 |
李彬 |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8月至2001年10月,任上海高桥石化丙烯酸厂设备工程师;2006年12月至2008年7月,任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法务部副经理;2008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9年1月至今,任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任苏州利来工业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力源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张学斌 |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1999年9月,任合力叉车总公司合肥铸锻厂技术员、工段长;2005年5月至2005年12月,任合肥工业大学金属材料系讲师;2006年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金属材料系副教授;2018年12月至今,任江苏瑞德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总工;2020年3月至今,任扬州华翀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力源科技独立董事。 |
危波 | 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至2010年,任力源有限售后服务工程师;2010年至2014年6月在力源有限任电气部项目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力源科技监事、电气部项目经理。 |
蔡卓龙 |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4年3月,任浙江今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习生、车间主任助理;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嘉善瑞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17年4月至2021年10月,任爱德曼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21年10月至今,任力源科技机械工程师;2023年12月至今,任力源科技监事。 |
于佳俊 | 199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在力源科技任氢能源事业部实习;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任力源科技氢能源事业部机械工程师;2023年5月至今,任力源科技采购员;2023年7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职工代表监事。 |
李岩 | 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2016年2月,任力源科技电气工程师;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任力源科技销售经理;2018年4月至2022年9月,任力源科技总经理助理;2018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唐山力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任力源科技项目经理;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任力源科技采购部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力源科技副总经理。 |
张时剑 |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9年7月至2013年4月,在浙江晋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任成本会计;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在海盐力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任财务会计;2014年6月至2023年7月,任力源科技财务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财务总监。 |
叶珊珊 | 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嘉兴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雅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伯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2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董事会秘书。 |
邹丰辉 |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电气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电气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9年11月至2010年2月,任上海东捷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电气设计师;2010年3月至2012年6月,任法国必维船级社高级电气工程师;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任赛吉满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电气设计主管;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任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电气主管;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任上海维尔泰克螺杆机械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研究所副所长;2018年4月至今,任力源科技电气主设计师。 |
张彬斌 |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8月至2012年6月,任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职员;2012年12月至今,任力源科技控制设计工程师。 |
林虹辰 |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14年6月,任力源有限合同管理部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2月任力源科技订单管理部经理;2016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力源科技采购部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力源科技核电销售主管;2014年6月至2024年3月,任力源科技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子公司唐山力泉执行董事、经理。 |
金史羿 |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88年至1998年,任海盐螺丝厂车间主任;2001年至2014年6月,任力源有限项目部经理;2014年6月至2019年10月,任力源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3年7月,任力源科技董事;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任力源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力源科技项目执行部经理。 |
裴志国 |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7年7月至2005年3月,任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经理;2005年4月至2007年5月,任无锡威泰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经理;2007年6月至2014年6月,任力源有限销售总监;2014年6月至2024年3月,任力源科技副总经理、销售总监;2024年3月至今任力源科技销售总监。 |
沈学恩 |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2002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嘉善县嘉盛金属制品厂财务人员;2005年1月至2014年2月,任嘉诚动能财务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嘉诚动能董事;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任力源有限监事;2014年3月至2014年6月,任力源有限财务经理;2014年6月至2019年10月,任力源科技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9年10月至2023年7月,任力源科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任力源科技副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行政总监。 | |
曹洋 |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4年5月,任上海印染机械厂设计人员;2004年6月至2008年8月,任上海巴安水处理工程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8月至2014年6月,任力源有限项目经理;2014年6月至2019年8月,任力源科技董事、项目经理;2019年8月至2023年7月,任力源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任力源科技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沈万中 | 浙江嘉诚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6月 | 2024年12月 |
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兼经理 | 2024年12月 | 至今 | |
柴斌锋 | 浙江工商大学 | 人才发展与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 2023年8月 | 2024年5月 |
会计学院教师 | 2024年6月 | 至今 |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9月 | 2024年9月 | |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月 | 至今 | |
李彬 | 苏州利来工业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0月 | 2024年6月 |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律师 | 2019年1月 | 至今 |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12月 | ||
张学斌 | 合肥工业大学 | 金属材料系副教授 | 2006年1月 | 至今 |
扬州华翀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3月 | ||
江苏瑞德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总工 | 2021年3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沈万中直接持有嘉诚动能88.33%的股权;除此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单位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分配方案,须由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由董事会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系根据其任职情况、对公司的贡献程度并参考行业、区域薪酬水平确定,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
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一)董事薪酬方案: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等其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人/年(税前),按月发放。(二)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均根据其各自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各自在公司的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人员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其实际支付金额可能会有所浮动。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86.20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81.31 |
注:“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和“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均包含侯俊波和曹洋(已离任)的薪酬。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沈万中 | 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林虹辰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金史羿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裴志国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沈学恩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曹洋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公司工作地点变更而辞职 |
侯俊波 | 董事 | 选举 | 补选 |
总经理 | 聘任 | 补选 | |
赵东 | 董事 | 选举 | 补选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补选 | |
王洁川 | 董事 | 选举 | 补选 |
李岩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补选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万中、沈学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181号),纪律处分决定如下: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沈万中,时任副总经理裴志国,时任董事、项目部负责人金史羿,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沈学恩,时任董事、采购部负责人林虹辰,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曹洋予以公开谴责。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50号),监管措施决定如下:对公司时任董事黄瑾、杨建平,时任独立董事柴斌峰、李彬、张学斌予以监管警示。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月5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3月1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3、《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4、《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12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制定<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3、《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1、《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12、《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3、《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5、《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6、《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9、《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2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7月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6、《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8、《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1月4日 | 审议通过: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沈万中 | 否 | 10 | 10 | 2 | 0 | 0 | 否 | 4 |
赵东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侯俊波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缪骏杰 | 否 | 10 | 10 | 2 | 0 | 0 | 否 | 4 |
黄瑾 | 否 | 10 | 10 | 1 | 0 | 0 | 否 | 4 |
王洁川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柴斌锋 | 是 | 10 | 10 | 6 | 0 | 0 | 否 | 4 |
李彬 | 是 | 10 | 10 | 5 | 0 | 0 | 否 | 4 |
张学斌 | 是 | 10 | 10 | 5 | 0 | 0 | 否 | 4 |
林虹辰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金史羿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曹洋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3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柴斌锋、缪骏杰、李彬 |
提名委员会 | 李彬、张学斌、侯俊波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学斌、柴斌锋、王洁川 |
战略委员会 | 侯俊波、王洁川、张学斌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9日 | 审议:1、《2023年度审计安排及审计重点》2、《2023年业绩预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对会议内容进行充分沟通讨论。 | 无 |
2024年4月18日 | 审议:1、《2023年度报告(初稿)》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无 |
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对会议内容进行充分沟通讨论。 |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9、《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1、《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2、《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4月29日 |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1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4月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5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1、《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8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9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57 |
销售人员 | 14 |
技术人员 | 50 |
财务人员 | 6 |
行政人员 | 39 |
项目执行人员 | 30 |
合计 | 19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3 |
硕士研究生 | 8 |
本科 | 80 |
专科 | 65 |
高中及以下 | 40 |
合计 | 196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基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并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的考虑,秉承“员工、产品和声誉是公司真正的财富”这一经营理念,建立具有科学性、公平性、经济性和竞争性的薪酬体系,依据不同岗位的职位特性和对能力的不同要求,对各部门根据职能特点实施不同的考核机制调动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通过考核制度不断完善自己,提高公司整体员工履职水平的同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团队稳定性,为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制定薪酬福利,不断优化人员配置,提升人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薪酬体系与长期激励机制,薪酬增长与员工能力及职业发展并重。同时,公司在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基础上,为员工提供年度体检、培训发展、生日福利、节假日福利等多种福利支持。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企业文化与长期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管理和岗位技能、专业技能的实际需要,以增强员工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为核心,搭建人才体系与人才培育机制,逐步形成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员工成长规律的多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充满活力的培训格局,有效配合公司战略发展,推动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公司培训体系以业务体系知识拓展为主,培训项目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安全教育、业务培训、产品培训、行业技术培训等,使员工能更快地熟悉公司情况、了解公司业务、提高工作技能,快速融入并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在管理团队建设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各层次的队伍建设与优化。高管团队以董事长为核心,以公司发展为己任,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定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辖区证监会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种专业培训及考核,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决策水平、执行能力和监督措施;公司管理层和部门经理积极参加各项制度研究讨论,认真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提高经营能力和工作水平;公司持续重视员工队伍的建设与人才培养,同时加强后备人才梯队的储备工作,使得公司各类人才队伍稳步推进建设,增加公司的人力资源专业化建设,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内在保障支持。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计划
(1)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①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按母公司报表口径)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②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⑤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⑥无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若满足上述第①项至第⑤项条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在足额提取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未全部满足上述第①项至第⑤项条件,但公司认为有必要时,也可进行现金分红。
(4)各期现金分红最低比例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各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各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各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资金支出”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③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政策。
(3)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讨论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可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6)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②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③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④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
(1)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系指以下情形之一:如经济环境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公司经营亏损;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等。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可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等原因 | 公司2024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等需求 |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38,931.1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51,223,717.4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40,542,037.2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不适用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64,786,831.7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7.79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6,815,000 | 6.37 | 51 | 34.69 | 8.47 |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4,523,400 | 0 | 0 | 0 | 0 | 0 | 2,207,100 |
注:(1)股票数量为该股权激励计划实际完成授予且转增后的股票数量;
(2)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按照5.91元/股合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16,300股。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未完成 | -7,024,041.04 |
合计 | / | -7,024,041.04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蔡卓龙担任监事,职务发生变更,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按照回购价格(5.91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沈金华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5.91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2023年业绩水平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故需要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19,7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36,500股。 | 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
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刘若颖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5.91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
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 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
法》等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曹洋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5.91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编号2024-06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制定或修订了《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时将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要求落实到各项制度中,同时建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公司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健全清晰,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为持续提升财务管理能力,深入各业务部门,深化业财融合理念,公司启动业财一体化平台,拉通从售前、销售、设计、采购、生产、安装、调试、验收到项目运维的项目全流程,实现项目全过程可视化协同和管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控运行机制有效,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对子公司的投资决策、日常经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及信息披露等工作进行统筹规范管理,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加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风险防范,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子公司的情况,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良好。子公司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参与ESG相关因素的管理,将ESG工作融入日常经营中,督促、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重要ESG风险和机会的监测与管理。公司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治理架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协调与制衡,各类制度持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优化,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
公司积极承担对股东、客户、员工、社会、环境的责任,持续稳健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认真听取投资者的合理意见与建议,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坚持自主创新,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和产品的竞争力,不断优化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为地区提供就业岗位,依法合规纳税,助推社会经济发展;依托独具特色的核心技术,向社会提供节能减排、高效低耗的绿色环保产品,倡导“低碳生活”的环保理念,致力于创造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二、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61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能耗主要为生产、办公用水、用电,公司不属于高污染行业,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高排放、重污染等情况。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涉及的资源能源消耗主要为生产、办公所需的水和电,公司倡导资源节约,使用节能设备,号召员工节约用水、用电,绿色办公,优化办公流程,减少纸张消耗或提高重复利用率。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排污许可文件,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业
废水,所排放废水仅为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统一排放。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资源和能源管理规范》《污水和噪声管理规范》等相关制度,由专人负责环境与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的规范水平。同时,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相关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不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抽查,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公司生产运营符合各项环保要求。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215.54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执行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策略。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选用高效节能的设备设施,减少对电力、水资源、纸张等资源的不必要消耗,倡导无纸化办公,提高原材料、设备以及废水、废纸的利用率,夏天及冬天的空调温度设置在合理范围内,在节假日前提醒各部门员工关闭电源,倡导员工绿色出行、低碳生活。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响应国家“双碳”目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执行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策略。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利用电-氢-电零碳智慧多能互补站集成技术,在公司厂区内建立零碳智慧能源示范项目,项目主要由光伏发电系统、电解水制氢系统、压力储氢系统和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四大部分组成。调解利用光伏资源制氢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满足园区常规供电需求,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零碳能源利用,为减少碳排放做出了贡献。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安全合规生产经营,相关污染物、废弃物分类治理,达标妥善处置;积极开展各类环保法规教育培训及环保宣传活动,提升员工环保意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环保领域的先进制造,是一家基于技术创新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为支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环保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公司不断优化自身核心技术工艺,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切实履行环境责任,为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做出积极贡献。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绿色、环保和低碳理念融入公司发展理念。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可持续的业务运营方式,降低公司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响应节能减排理念,在办公区域制定相关节能减排的措施,具体包括电源管理、水源管理、办公耗材管理等,通过细微之处改善。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公司在产品研发与应用中,始终坚守科技伦理。注重数据隐私保护,确保研发合法合规。对成果应用审慎评估,力求对社会、环境有益,以负责任态度推动科技创新。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重视信息安全与数据隐私保密,配备IT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信息化管理工作,提升信息安全保护力度,并对员工进行不定期的信息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5.00 |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盐县慈善总会捐款 |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盐县慈善总会捐赠5万元。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来电、发布公告、上证e互动交流等渠道,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以实际行动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定期付款保障债权人权益,利用互通互访的交流形式,加强与债权人及时的信息联系,创造公平合作、共同发展的发展环境。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等方式,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进行了制度规定和有力保护。另外,在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基础上,为员工提供年度体检、培训发展、团建活动等多种福利支持。公司重视人才管理,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大员工激励力度,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推崇自由、开放、合作与创新的工作氛围,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此外,公司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和管理与技术双通道的职业发展路径,助力员工成长。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40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20.41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20.29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45 |
注:员工持股人数/数量为截至年末公司在职员工被归属股权激励计划下的人数/数量,不包含员工于二级市场自行买卖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并执行了完整规范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采购流程、存货管理、供应商选定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之间相互联动,定期根据客户提供的订单及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确保产品交期及时、产品质量可控、存货水平合理。公司通过综合评估潜在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交货周期、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指标,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产品交货期、产品质量控制、技术保密等方面均形成了合同化、标准化、常态化的约束,均得到了较高的保障,能够充分保障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建立了各种质量管理体系,具有持续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制造相关过程的能力,确保公司的产品质量执行情况符合产品质量控制准则及技术要求。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技术保密等方面均已形成了合同化、标准化、常态化的约束,产品安全及质量均得到了较高的保障,能够充分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由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基于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不断的技术投入和自主创新下形成,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信息的保护,设
立专职部门对公司专利、商标、软件著作等知识产权进行统一的申报、管理和维护,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同时也对市场侵权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和风险识别,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并在员工手册中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规定,要求员工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督促落实。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纪学习及党建品牌建设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过去一年,党支部始终将思想建设放在首位,通过集中学习、书记讲党课、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深刻领会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和行动自觉。同时,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组织党员观看红色电影、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此外,党支部注重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思想困惑,确保党员队伍思想稳定。
在组织建设方面,党支部围绕公司特点,设计了全年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涵盖学习教育、纪律建设、公司发展等多个方面,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转入转出工作,提高党员的组织纪律性。注重党员发展,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为支部注入新鲜血液。同时,协助公司加强作风建设,督促开展司务公开,解决纪律散漫、执行不力等问题,推动公司形成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党纪学习是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线上问答、专题党课等方式,推动党纪学习常态化,引导党员知敬畏、守底线。同时,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强化党员纪律意识,推动公司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稳步前行。
党建品牌建设是支部工作的亮点。党支部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新路径,推动公司在技术研发、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取得突破。党建品牌建设不仅成为加强党员作风建设的载体,也为公司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展望未来,党支部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不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公司在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在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半年度科创板节能环保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加2024年半年度科创板节能环保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在2024年12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 |
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14 | 持续通过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保持沟通,报告期内回复了投资者的全部提问共计14次。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www.psr-china.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从信息披露的信息识别、报告、审批、披露的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并不间断地加强对监管层相关文件的学习,全方位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及相关权益奠定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其中包括接受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在董事长带领及员工共同努力下,通过全方位多行业密集型覆盖沟通交流,协同信息披露,向二级市场正向输出公司价值、产业布局、产品亮点及管理层策略,公司在资本市场拓展方面取得突破。同时,公司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对投资者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上证E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及时回复投资者各类问题。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信息披露贯彻要求公平、公开、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和要求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上,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和投票,参与公司治理。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 | (1)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2)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自2021年5月13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任职期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5)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6)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7)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 ||||||||
股份限售 |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亲属关系的其他股东(沈家雯、沈家琪、罗文婷) | (1)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自2021年5月13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虹辰、黄瑾、金史羿、沈学恩、裴志国) | (1)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2)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自2021年5月13日起十二个月内;任职期间;锁定期满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5)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6)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7)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 ||||||||
股份限售 | 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曹洋) | (1)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2)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项减持承诺与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自2021年5月13日起十二个月内;任职期间;公司股票上市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四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承诺函的其他内容相冲突,本人承诺将按照少减持的原则进行减持。(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5)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7)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8)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 ||||||||
股份限售 | 持股的监事(危波) | (1)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2)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4)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自2021年5月13日起十二个月内;任职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 ||||||||
股份限售 | 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张彬斌) | (1)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4)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自2021年5月13日起十二个月内;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 |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1)持股意向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减持意向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减持方式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2)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约束措施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汇联投资) |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1)持股意向本企业作为公司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减持意向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方式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2)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若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约束措施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限售期届满后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机制时,遵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的决议,并根据该等决议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等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2)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新选举、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选举、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年内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1)本人将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机制时,遵守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的决议,并根据该等决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等涉及股东表决的关于稳定股价具体实施方案的议案时,本人承诺就该等议案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降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升经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效率、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体如下:(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制定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2)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长期回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尽早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3)持续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利润分配形式、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等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并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草案)》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等方式分配股利,吸引投资者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1)同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全部内容。(2)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届时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制度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3)本人将根据《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届时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法律、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制度的规定,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4)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5)本人将督促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或权益,未在与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2)本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公司及子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3)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及子公司,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由公司或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4)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公司或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公司或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撤销。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现时及将来均严格遵守公司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公司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3)本人承诺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4)公司独立董事如认为公司与本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了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前述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本人愿意就前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或公司股东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7)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8)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汇联投资)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企业现时及将来均严格遵守公司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公司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企业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原因而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3)本企业承诺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4)公司独立董事如认为公司与本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了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前述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本企业愿意就前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或公司股东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6)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7)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8)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及自本企业不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其他 | 公司 | 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沈万中) | 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5)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6)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21年5月13日 | 是 |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2年3月11日 | 是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2年3月11日 | 是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黄明、陈东东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年、2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 |
财务顾问 | 无 | /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就公司与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奥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安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徐州中安矿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年10月26 |
向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4年7月1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4)冀0207民初3022号);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变更诉讼请求。 |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力泉公司就公司及子公司与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奥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安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徐州中安矿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4年10月8日收到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案号:(2024)冀02民初142号);河北丰越及河北纵横向法院提交《民事反诉状》;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河北丰越及河北纵横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增加反诉讼请求。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万中、沈学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181号),纪律处分决定如下: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沈万中,时任副总经理裴志国,时任董事、项目部负责人金史羿,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沈学恩,时任董事、采购部负责人林虹辰,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曹洋予以公开谴责。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50号),监管措施决定如下:对公司时任董事黄瑾、杨建平,时任独立董事柴斌峰、李彬、张学斌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万中先生的通知,上海市公安局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侦查所需,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万中先生取保候审。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在制度和实践层面进行整改,对公司内控措施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以此为戒,公司将持续督促公司董监高、公司各业务部门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内控制度执行的检查、监督力度,坚持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合规、稳定、高质量发展。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2024年8月6日在上海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5月10日 | 251,182,500.00 | 198,405,234.01 | 198,405,234.01 | - | 129,554,403.71 | - | 65.30 | - | 1,202,472.60 | 0.61 | - |
合计 | / | 251,182,500.00 | 198,405,234.01 | 198,405,234.01 | - | 129,554,403.71 | - | 65.30 | - | 1,202,472.60 | 0.6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PTFE膜生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0,000,000.00 | 1,202,472.60 | 28,263,382.60 | 56.53 | 2027年2月 | 否 | 否 | 详见【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48,405,234.01 | 0.00 | 1,253,152.00 | 2.59 | 2027年2月 | 否 | 否 | 详见【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00,000,000.00 | 0.00 | 100,037,869.11 | 100.04 | 2027年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198,405,234.01 | 1,202,472.60 | 129,554,403.71 | 65.30 | / | / | / | / | / | / |
[注1]:2023年以来,随着不可抗力的消除,公司所处行业及其上下游总体呈现恢复态势,但由于公司下游核电、火电等项目的投资金额一般均较大,且项目进度和宏观经济的复苏速度息息相关,原有项目的复工建设需要一定时间,而新项目从规划、论证、审批、招投标及开工建设等的周期也相对较长,因此公司环保水处理项目的获取和执行相对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公司近年来的业绩均处于亏损状态。在该等情况下,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为保障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有限的资源和主要精力均投入新项目的获取以及在手项目的执行中,聚焦扩大经营规模、增加项目储备、优化成本费用、改善账款回收、提升盈利能力。经过公司积极努力,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显著好转,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53.8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02.89%,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在考虑轻重缓急后集中全部力量提振经营业绩的同时对募投项目的投入精力则相对较少,因此影响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在该等情况下,公司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经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延期至2027年2月。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截至2024年11月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7,000.00万元。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6,785,400 | 36.81 | -54,578,300 | -54,578,300 | 2,207,100 | 1.4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6,785,400 | 36.81 | -54,578,300 | -54,578,300 | 2,207,100 | 1.4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6,785,400 | 36.81 | -54,578,300 | -54,578,300 | 2,207,100 | 1.4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7,468,000 | 63.19 | 52,262,000 | 52,262,000 | 149,730,000 | 98.5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7,468,000 | 63.19 | 52,262,000 | 52,262,000 | 149,730,000 | 98.5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54,253,400 | 100.00 | -2,316,300 | -2,316,300 | 151,937,100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3月4日,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和职务变更为监事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由154,253,400股变为154,186,2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56,718,2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97,468,000股。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4年5月13日,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及其子女沈家雯、沈家琪、罗文婷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52,262,000股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之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变化为154,186,2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4,456,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9,730,000股。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4年6月27日,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800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水平未达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19,7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为2,236,5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由154,186,200股变为151,949,7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219,7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49,730,000股。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10月31日,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由151,949,700股变为151,937,1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207,1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49,730,000股。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减少股本2,316,300股,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财务指标因股本的减少而略有增加。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沈万中 | 48,062,000 | 48,062,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5月13日 |
沈万中 | 840,000 | 420,000 | 0 | 420,000 | 股权激励限售 | / |
沈家琪 | 1,400,000 | 1,4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5月13日 |
沈家雯 | 1,400,000 | 1,400,000 | 0 | 0 | IPO首发 | 2024年5 |
原始股份限售 | 月13日 | |||||
罗文婷 | 1,400,000 | 1,4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5月13日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除沈万中外) | 3,683,400 | 1,896,300 | 0 | 1,787,100 | 股权激励限售 | / |
合计 | 56,785,400 | 54,578,300 | 0 | 2,207,100 | / | / |
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须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批解除限售。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3月4日,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和职务变更为监事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由154,253,400股变为154,186,2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56,718,2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97,468,000股。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4年5月13日,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及其子女沈家雯、沈家琪、罗文婷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52,262,000股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之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变化为154,186,2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4,456,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9,730,000股。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4年6月27日,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800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水平未达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19,7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为2,236,5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由154,186,200股变为151,949,7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219,7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49,730,000股。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10月31日,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由151,949,700股变为151,937,1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207,1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49,730,000股。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上述事项对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无影响。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31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37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沈万中 | -420,000 | 48,482,000 | 31.91 | 42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深圳市中广核汇联二号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0,000 | 6,380,000 | 4.2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沈学恩 | -420,000 | 4,340,000 | 2.86 | 42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37,706 | 3,737,706 | 2.46 | 0 | 无 | 0 | 其他 |
金善杭 | -715,122 | 3,430,107 | 2.2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代学荣 | 1,370,880 | 3,197,687 | 2.1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袁东红 | 830,000 | 2,310,000 | 1.5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蔡金兴 | 749,956 | 2,206,997 | 1.4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孟庆亮 | 1,417,932 | 1,417,932 | 0.9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沈家琪 | 0 | 1,400,000 | 0.9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沈家雯 | 0 | 1,400,000 | 0.9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罗文婷 | 0 | 1,400,000 | 0.9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沈万中 | 48,06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62,000.00 |
深圳市中广核汇联二号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80,000.00 |
沈学恩 | 3,9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2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37,7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7,706.00 |
金善杭 | 3,430,1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30,107.00 |
代学荣 | 3,197,6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7,687.00 |
袁东红 | 2,3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10,000.00 |
蔡金兴 | 2,206,9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6,997.00 |
孟庆亮 | 1,417,9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7,932.00 |
沈家琪 | 1,4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00 |
沈家雯 | 1,4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00 |
罗文婷 | 1,4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沈家雯、沈家琪、罗文婷为沈万中的女儿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沈万中 | 420,000 | / | 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批解除限售 | |
2 | 沈学恩 | 420,000 | / | 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批解除限售 |
3 | 李文家 | 420,000 | / | 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批解除限售 | |
4 | 林虹辰 | 210,000 | / | 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批解除限售 | |
5 | 谢国宝 | 210,000 | / | 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批解除限售 | |
6 | 缪骏杰 | 50,400 | / | 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批解除限售 | |
7 | 徐丽娟 | 42,000 | / | 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批解除限售 | |
8 | 王联欢 | 42,000 | / | 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批解除限售 | |
9 | 陈敏燕 | 42,000 | / | 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批解除限售 | |
10 | 晏程 | 29,400 | / | 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批解除限售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沈家雯、沈家琪、罗文婷为沈万中的女儿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沈万中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沈万中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兴华审字(2025)第510007号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力源科技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力源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与计量
1、事项描述
力源科技公司主要从事水处理系统设备的设计、销售业务。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5“营业收入”所示,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7,378.62万元。由于收入为力源科技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与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从本年度销售记录中选取样本,对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进行逐项分析,
判断其权利及义务以及对收入核算的影响;
(3)从本年度销售记录以及应收账款中选取样本,函证其交易金额和往来款项,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准确性;
(4)从本年度销售记录中选取样本,通过实地走访或盘点的方式检查其实际交货情况,在实地走访或盘点的过程中通过询问、观察等方式了解实际交货进度;
(5)从本年度销售记录中选取样本,通过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交接清单及客户验收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6)针对劳务服务收入,获取公司与客户日常结算资料、日报表,对公司的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判断公司整体工作量完成情况是否与上述资料存在偏差;
(7)执行收入和毛利率分析性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变动、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应收账款”、附注五、8“合同资产”、附注五、17“其他非流动资产”所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3,231.98万元。由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金额重大,减值准备的计提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测试公司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确认和回款相关的流程以及关键内部控制,并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等;
(3)获取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以及确认预期损失率的依据,并结合客户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分析、历史回款、期后回款等情况,评估坏账计提的合理性;
(4)获取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准备会计政策执行,并重新计算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5)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龄和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和检查期后回款,并访谈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客户,评价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三)无形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4“无形资产”所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6,820.83万元,为合并资产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无形资产-热法水处理工程运营权金额较大,其收益来源于运营过程中的水处理情况,管理层对未来运营收入的判断会对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产生重要影响。由于确定无形资产的账面
价值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且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我们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无形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评价管理层对无形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合理、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3)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管理层使用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4)评价管理层聘请的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获取并查看管理层利用估值专家做出的减值测试资料,检查减值测试方法是否适当;
(5)检查与无形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力源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力源科技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力源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力源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力源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
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力源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力源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力源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黄明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东东
2025年4月23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25,447,348.68 | 97,169,025.9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2,020,350.39 | 22,848,228.51 |
应收账款 | 七、5 | 104,529,580.53 | 120,020,900.7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5,369,778.83 | 28,444,895.87 |
预付款项 | 七、8 | 34,898,265.59 | 34,572,636.9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5,850,515.28 | 5,797,927.4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37,618,969.21 | 271,672,445.4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73,223,522.93 | 58,244,115.9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4,869,806.53 | 32,823,714.09 |
流动资产合计 | 613,828,137.97 | 671,593,890.9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4,081,502.84 | 4,224,905.24 |
固定资产 | 七、21 | 123,142,177.87 | 137,003,768.25 |
在建工程 | 七、22 | 890,486.72 | 4,069,377.2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5,068.49 | 57,359.85 |
无形资产 | 七、26 | 68,208,332.71 | 84,299,742.65 |
其中:数据资源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173,705.92 | 4,140,647.3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42,731,435.07 | 40,600,775.2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54,566,738.21 | 55,879,409.2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6,839,447.83 | 330,275,985.06 | |
资产总计 | 910,667,585.80 | 1,001,869,876.0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13,721,198.61 | 126,634,432.2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8,071,237.60 | 45,448,079.93 |
应付账款 | 七、36 | 56,443,883.37 | 76,805,945.6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98,761,272.97 | 204,470,718.0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91,512.32 | 677,372.14 |
应交税费 | 七、40 | 1,820,230.57 | 1,384,396.0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3,038,811.06 | 27,411,106.0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2,757.41 | 12,173.1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4,900,320.78 | 22,080,337.06 |
流动负债合计 | 417,461,224.69 | 504,924,560.2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7,377.73 | 40,138.69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4,667,030.96 | 4,205,060.88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743,906.22 | 985,146.0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438,314.91 | 5,230,345.63 | |
负债合计 | 422,899,539.60 | 510,154,905.9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51,937,100.00 | 154,253,4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85,797,418.22 | 304,194,492.26 |
减:库存股 | 七、56 | 13,037,655.00 | 27,265,174.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1,978,643.22 | 21,556,454.6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1,092,539.76 | 38,975,797.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7,768,046.20 | 491,714,970.1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7,768,046.20 | 491,714,970.1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10,667,585.80 | 1,001,869,876.04 |
公司负责人:侯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时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时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5,168,251.29 | 97,062,559.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103,847.30 | 10,531,723.07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03,213,949.83 | 117,345,281.54 |
应收款项融资 | 5,369,778.83 | 28,444,895.87 | |
预付款项 | 34,895,238.50 | 34,568,558.4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63,029,155.47 | 81,161,764.7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37,618,969.21 | 271,672,445.4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73,223,522.93 | 58,244,115.9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869,806.53 | 32,823,714.09 | |
流动资产合计 | 666,492,519.89 | 731,855,058.8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3,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081,502.84 | 4,224,905.24 | |
固定资产 | 123,135,796.02 | 136,995,656.84 | |
在建工程 | 890,486.72 | 4,069,377.2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6,588,332.71 | 16,887,742.6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94,449.06 | 4,140,647.3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810,150.58 | 35,791,228.2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566,738.21 | 55,879,409.2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2,067,456.14 | 267,988,966.76 | |
资产总计 | 918,559,976.03 | 999,844,025.6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3,721,198.61 | 126,634,432.2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071,237.60 | 45,448,079.93 | |
应付账款 | 56,042,931.77 | 76,146,475.0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8,761,272.97 | 204,470,718.03 | |
应付职工薪酬 | 690,526.69 | 676,384.54 | |
应交税费 | 1,430,699.01 | 1,216,095.82 | |
其他应付款 | 13,038,811.06 | 27,411,106.0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498,770.78 | 12,494,503.59 | |
流动负债合计 | 415,255,448.49 | 494,497,795.2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667,030.96 | 4,205,060.88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38,272.66 | 977,976.0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405,303.62 | 5,183,036.96 | |
负债合计 | 420,660,752.11 | 499,680,832.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1,937,100.00 | 154,253,4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5,797,418.22 | 304,194,492.26 | |
减:库存股 | 13,037,655.00 | 27,265,174.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978,643.22 | 21,556,454.67 | |
未分配利润 | 51,223,717.48 | 47,424,020.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97,899,223.92 | 500,163,193.4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18,559,976.03 | 999,844,025.60 |
公司负责人:侯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时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时剑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73,786,224.06 | 255,012,203.3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73,786,224.06 | 255,012,203.3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83,630,782.12 | 315,981,050.7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20,975,827.42 | 239,951,504.4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471,112.96 | 1,260,644.82 |
销售费用 | 七、63 | 15,261,961.42 | 17,522,044.43 |
管理费用 | 七、64 | 22,143,731.23 | 24,260,795.29 |
研发费用 | 七、65 | 19,472,381.53 | 27,071,495.28 |
财务费用 | 七、66 | 4,305,767.56 | 5,914,566.47 |
其中:利息费用 | 4,139,783.76 | 6,027,406.88 | |
利息收入 | 680,734.29 | 1,316,552.4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559,173.38 | 5,276,326.3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1,065,438.43 |
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942,118.39 | -25,014,926.8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0,179,285.36 | -22,478,710.6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379.4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593,369.54 | -103,186,158.5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068,149.95 | 2.5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76,175.75 | 3,515,833.1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8,604.66 | -106,701,989.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140,326.44 | -18,859,466.0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38,931.10 | -87,842,523.1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38,931.10 | -87,842,523.1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38,931.10 | -87,842,523.1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38,931.10 | -87,842,523.1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38,931.10 | -87,842,523.1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5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5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侯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时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时剑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47,203,387.32 | 228,378,642.19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97,126,598.47 | 214,599,018.88 |
税金及附加 | 1,442,365.04 | 1,232,150.60 | |
销售费用 | 15,261,961.42 | 17,522,044.43 | |
管理费用 | 21,356,071.28 | 23,952,654.81 | |
研发费用 | 19,472,381.53 | 27,071,495.28 | |
财务费用 | 4,272,736.89 | 5,822,223.62 | |
其中:利息费用 | 4,107,249.95 | 5,934,555.66 | |
利息收入 | 680,188.15 | 1,315,006.10 | |
加:其他收益 | 8,555,778.16 | 5,273,352.4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065,438.4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875,112.83 | -24,878,658.6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660,195.04 | -14,544,147.7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379.4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28,849.25 | -95,970,399.30 | |
加:营业外收入 | 6,068,149.95 | 2.51 | |
减:营业外支出 | 76,040.95 | 3,515,419.2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63,259.75 | -99,485,816.0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58,625.79 | -16,392,914.7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21,885.54 | -83,092,901.2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21,885.54 | -83,092,901.2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221,885.54 | -83,092,901.2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侯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时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时剑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7,758,227.02 | 371,323,617.5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
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4,398.0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6,401,602.16 | 116,234,670.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4,159,829.18 | 488,002,685.8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9,665,510.12 | 302,053,339.4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867,890.81 | 42,599,360.6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25,935.59 | 10,011,612.4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3,858,362.81 | 125,515,887.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7,417,699.33 | 480,180,200.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742,129.85 | 7,822,485.7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07.9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7.9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886,963.36 | 7,799,356.6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86,963.36 | 7,799,356.6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6,255.40 | -7,799,356.6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2,000,000.00 | 131,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2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2,000,000.00 | 134,7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3,900,000.00 | 101,8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50,794.01 | 5,984,994.0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703,733.00 | 24,511,676.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754,527.01 | 132,296,670.0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54,527.01 | 2,403,329.9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7,394.46 | -209,033.3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963,952.98 | 2,217,425.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455,578.93 | 72,238,153.3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6,419,531.91 | 74,455,578.93 |
公司负责人:侯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时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时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4,761,079.18 | 335,393,441.9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4,398.0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671,424.44 | 133,428,706.0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0,432,503.62 | 469,266,545.9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7,983,241.33 | 276,723,797.6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011,506.08 | 41,816,681.9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71,133.04 | 8,144,003.1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264,497.20 | 134,827,075.6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1,230,377.65 | 461,511,558.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202,125.97 | 7,754,987.6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07.9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7.9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64,300.98 | 7,795,578.8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64,300.98 | 7,795,578.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63,593.02 | -7,795,578.8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2,000,000.00 | 131,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2,000,000.00 | 134,7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3,900,000.00 | 101,8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20,483.55 | 5,895,160.9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689,333.00 | 24,497,276.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709,816.55 | 132,192,436.9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09,816.55 | 2,507,563.0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7,394.46 | -209,033.3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791,321.94 | 2,257,938.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349,112.58 | 72,091,173.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6,140,434.52 | 74,349,112.58 |
公司负责人:侯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时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时剑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4,253,400.00 | 304,194,492.26 | 27,265,174.00 | 21,556,454.67 | 38,975,797.21 | 491,714,970.14 | 491,714,970.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4,253,400.00 | 304,194,492.26 | 27,265,174.00 | 21,556,454.67 | 38,975,797.21 | 491,714,970.14 | 491,714,970.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16,300.00 | -18,397,074.04 | -14,227,519.00 | 422,188.55 | 2,116,742.55 | -3,946,923.94 | -3,946,923.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38,931.10 | 2,538,931.10 | 2,538,931.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16,300.00 | -18,397,074.04 | -14,227,519.00 | -6,485,855.04 | -6,485,855.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 |
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316,300.00 | -18,397,074.04 | -14,227,519.00 | -6,485,855.04 | -6,485,855.04 | |||||||
(三)利润分配 | 422,188.55 | -422,188.5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22,188.55 | -422,188.5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1,937,100.00 | 285,797,418.22 | 13,037,655.00 | 21,978,643.22 | 41,092,539.76 | 487,768,046.20 | 487,768,046.20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7,857,000.00 | 323,281,414.20 | 48,562,450.00 | 21,556,454.67 | 126,818,320.37 | 580,950,739.24 | 580,950,739.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 |
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7,857,000.00 | 323,281,414.20 | 48,562,450.00 | 21,556,454.67 | 126,818,320.37 | 580,950,739.24 | 580,950,739.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03,600.00 | -19,086,921.94 | -21,297,276.00 | -87,842,523.16 | -89,235,769.10 | -89,235,769.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7,842,523.16 | -87,842,523.16 | -87,842,523.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03,600.00 | -19,086,921.94 | -21,297,276.00 | -1,393,245.94 | -1,393,245.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603,600.00 | -19,086,921.94 | -21,297,276.00 | -1,393,245.94 | -1,393,245.9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 |
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4,253,400.00 | 304,194,492.26 | 27,265,174.00 | 21,556,454.67 | 38,975,797.21 | 491,714,970.14 | 491,714,970.14 |
公司负责人:侯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时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时剑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4,253,400.00 | 304,194,492.26 | 27,265,174.00 | 21,556,454.67 | 47,424,020.49 | 500,163,193.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 |
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4,253,400.00 | 304,194,492.26 | 27,265,174.00 | 21,556,454.67 | 47,424,020.49 | 500,163,193.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16,300.00 | -18,397,074.04 | -14,227,519.00 | 422,188.55 | 3,799,696.99 | -2,263,969.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21,885.54 | 4,221,885.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16,300.00 | -18,397,074.04 | -14,227,519.00 | -6,485,855.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316,300.00 | -18,397,074.04 | -14,227,519.00 | -6,485,855.04 | ||||
(三)利润分 | 422,188.55 | -422,188.55 |
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22,188.55 | -422,188.5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1,937,100.00 | 285,797,418.22 | 13,037,655.00 | 21,978,643.22 | 51,223,717.48 | 497,899,223.92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7,857,000.00 | 323,281,414.20 | 48,562,450.00 | 21,556,454.67 | 130,516,921.75 | 584,649,340.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7,857,000.00 | 323,281,414.20 | 48,562,450.00 | 21,556,454.67 | 130,516,921.75 | 584,649,340.6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03,600.00 | -19,086,921.94 | -21,297,276.00 | -83,092,901.26 | -84,486,147.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092,901.26 | -83,092,901.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03,600.00 | -19,086,921.94 | -21,297,276.00 | -1,393,245.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603,600.00 | -19,086,921.94 | -21,297,276.00 | -1,393,245.9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分配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4,253,400.00 | 304,194,492.26 | 27,265,174.00 | 21,556,454.67 | 47,424,020.49 | 500,163,193.42 |
公司负责人:侯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时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时剑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经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在海盐力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2014年6月25日在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0715401924C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法定代表人:侯俊波。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93.71万元,总股本为15,193.7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20.71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4,973.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51,937,100.00股,注册资本为151,937,100.00元。
2、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司主要从事环保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主要产品为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此外,公司还从事智能电站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以及其他产品与服务。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如下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实际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大于100万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金额大于1,000万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应付账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余额大于100万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项金额大于5,000万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
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通常包括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和公司虽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
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往来款项(仅适用于母公司)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8.23 |
1-2年 | 16.64 |
2-3年 | 29.25 |
3-4年 | 39.37 |
4-5年 | 71.70 |
5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应收款项融资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8.23 |
1-2年 | 16.64 |
2-3年 | 29.25 |
3-4年 | 39.37 |
4-5年 | 71.70 |
5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往来款项(仅适用于母公司)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30.00 |
4-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2)发出的计价方法对于非标准件采用个别计价法,对于标准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往来款项(仅适用于母公司)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合同资产计提比例(%) |
账龄 | 合同资产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8.23 |
1-2年 | 16.64 |
2-3年 | 29.25 |
3-4年 | 39.37 |
4-5年 | 71.70 |
5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19-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31.67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
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确定依据及摊销方法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软件 | 5-10 | 预计收益期限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 | 10 | 预计收益期限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 | 50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热法水处理工程运营权 | 8 | 合同约定的运营期 | 直线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研发支出归集范围包括研发领用的材料、人工及劳务成本、研发设备摊销、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的摊销、水电等费用。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及车间改造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另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对于水处理系统设备销售业务:1)合同约定本公司不承担安装调试责任的:在设备运抵买方指定地点、由买方对设备进行交货验收并出具设备验收单或类似单据时确认销售的实现;2)合同约定本公司承担安装调试责任的:在设备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出具调试验收单时确认为销售的实现;
(2)对于工程承包业务:在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确认为销售的实现;
(3)对于技术服务业务: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标的义务后确认收入;
(4)对于资产出租业务:按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按直线法确认房地产资产出租收入;
(5)对于BOOT运维服务:在运营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方式分期确认运营服务收入;
(6)对于劳务服务收入: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公司考虑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即按照双方确认的工作量确定履约进度。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租赁的员工宿舍。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4年12月6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追溯调整“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报表科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023年
合并报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年发生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年发生额 |
营业成本 | 235,493,561.04 | 239,951,504.46 |
销售费用 | 21,979,987.85 | 17,522,044.43 |
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年发生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年发生额 |
营业成本 | 210,141,075.46 | 214,599,018.88 |
销售费用 | 21,979,987.85 | 17,522,044.43 |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具体税率情况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6%、9%、13%等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唐山力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局、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03949,有效期为三年。公司2023-2025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税收政策规定,子公司力泉环保符合“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包括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该项目的所得”。力泉环保2024年处于减半征收期,按12.5%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7,074.10 | 5,568.20 |
银行存款 | 96,398,457.81 | 74,456,010.73 |
其他货币资金 | 29,021,816.77 | 22,707,447.0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25,447,348.68 | 97,169,025.9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期末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存款 | 6,000.00 | 6,000.00 |
其他货币资金: | 29,021,816.77 | 22,707,447.00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4,393,472.83 | 11,358,943.31 |
保函保证金 | 14,628,343.94 | 11,348,503.69 |
合计 | 29,027,816.77 | 22,713,447.00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020,350.39 | 22,848,228.51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2,020,350.39 | 22,848,228.51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385,897.3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0,385,897.3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20,350.39 | 12,020,350.39 | 22,848,228.51 | 22,848,228.51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020,350.39 | 12,020,350.39 | 22,848,228.51 | 22,848,228.51 | ||||||
合计 | 12,020,350.39 | / | / | 12,020,350.39 | 22,848,228.51 | / | / | 22,848,228.5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020,350.39 | ||
商业承兑汇票 |
合计 | 12,020,350.3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五、12“应收票据”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2“应收票据”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3,737,878.20 | 41,563,824.41 |
1年以内小计 | 83,737,878.20 | 41,563,824.41 |
1至2年 | 6,953,280.34 | 4,972,279.54 |
2至3年 | 7,180,584.23 | 12,585,346.41 |
3至4年 | 22,273,343.08 | 73,961,460.63 |
4至5年 | 11,669,554.63 | 59,905,779.00 |
5年以上 | 57,866,684.39 | 19,755,027.91 |
小计 | 189,681,324.87 | 212,743,717.90 |
减:坏账准备 | 85,151,744.34 | 92,722,817.16 |
合计 | 104,529,580.53 | 120,020,900.7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931,864.58 | 18.42 | 34,931,864.58 | 100.00 | 91,795,985.58 | 43.15 | 44,230,928.64 | 48.18 | 47,565,056.94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 | 34,931,864.58 | 18.42 | 34,931,864.58 | 100.00 | 91,795,985.58 | 43.15 | 44,230,928.64 | 48.18 | 47,565,056.9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4,749,460.29 | 81.58 | 50,219,879.76 | 32.45 | 104,529,580.53 | 120,947,732.32 | 56.85 | 48,491,888.52 | 40.09 | 72,455,843.80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 | 154,749,460.29 | 81.58 | 50,219,879.76 | 32.45 | 104,529,580.53 | 120,947,732.32 | 56.85 | 48,491,888.52 | 40.09 | 72,455,843.80 |
合计 | 189,681,324.87 | / | 85,151,744.34 | / | 104,529,580.53 | 212,743,717.90 | / | 92,722,817.16 | / | 120,020,900.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4,931,864.58 | 34,931,864.58 | 100.00 | 重大应收款项 |
合计 | 34,931,864.58 | 34,931,864.5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3,737,878.20 | 6,891,627.37 | 8.23 |
1至2年 | 6,953,280.34 | 1,157,025.85 | 16.64 |
2至3年 | 7,180,584.23 | 2,100,320.89 | 29.25 |
3至4年 | 22,273,343.08 | 8,769,015.17 | 39.37 |
4至5年 | 11,669,554.63 | 8,367,070.67 | 71.70 |
5年以上 | 22,934,819.81 | 22,934,819.81 | 100.00 |
合计 | 154,749,460.29 | 50,219,879.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3“应收账款”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92,722,817.16 | -6,626,161.30 | 944,911.52 | 85,151,744.34 | ||
合计 | 92,722,817.16 | -6,626,161.30 | 944,911.52 | 85,151,744.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44,911.5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34,931,864.58 | 34,931,864.58 | 10.36 | 34,931,864.58 | |
第二名 | 12,735,344.21 | 7,140,500.67 | 19,875,844.88 | 5.89 | 2,479,877.87 |
第三名 | 12,972,858.12 | 6,390,384.83 | 19,363,242.95 | 5.74 | 9,034,592.98 |
第四名 | 11,988,000.00 | 5,994,000.00 | 17,982,000.00 | 5.33 | 1,479,918.60 |
第五名 | 11,425,063.53 | 3,910,582.76 | 15,335,646.29 | 4.55 | 1,988,717.31 |
合计 | 84,053,130.44 | 23,435,468.26 | 107,488,598.70 | 31.87 | 49,914,971.34 |
其他说明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包含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尚未到期性能验收款及质保金 | 144,165,421.10 | 19,180,548.24 | 124,984,872.86 | 98,626,684.15 | 18,015,084.52 | 80,611,599.63 |
未结算劳务服务款 | 3,365,389.01 | 560,000.73 | 2,805,388.28 | 36,244,167.98 | 2,732,242.40 | 33,511,925.58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六、17) | 63,919,986.53 | 9,353,248.32 | 54,566,738.21 | 63,871,800.38 | 7,992,391.16 | 55,879,409.22 |
合计 | 83,610,823.58 | 10,387,300.65 | 73,223,522.93 | 70,999,051.75 | 12,754,935.76 | 58,244,115.99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7,530,810.11 | 100.00 | 19,740,548.97 | 13.38 | 127,790,261.14 | 134,870,852.13 | 100.00 | 20,747,326.92 | 15.38 | 114,123,525.2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47,530,810.11 | 100.00 | 19,740,548.97 | 13.38 | 127,790,261.14 | 134,870,852.13 | 100.00 | 20,747,326.92 | 15.38 | 114,123,525.21 |
合计 | 147,530,810.11 | / | 19,740,548.97 | / | 127,790,261.14 | 134,870,852.13 | / | 20,747,326.92 | / | 114,123,525.2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5,622,383.04 | 7,869,722.12 | 8.23 |
1至2年 | 39,380,070.71 | 6,552,843.77 | 16.64 |
2至3年 | 3,676,687.49 | 1,075,431.09 | 29.25 |
3至4年 | 6,508,180.00 | 2,562,270.47 | 39.37 |
4至5年 | 2,343,488.87 | 1,680,281.52 | 71.70 |
合计 | 147,530,810.11 | 19,740,548.97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7“合同资产”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 | 本期转销 | 其他变动 |
或转回 | /核销 | |||||
减值准备 | 12,754,935.76 | -2,367,635.11 | 10,387,300.65 | |||
合计 | 12,754,935.76 | -2,367,635.11 | 10,387,300.65 |
注:合同资产坏账期初余额、本期计提及期末余额均不含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金额。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39,835.83 | 24,448,605.50 |
“云信”“建信融通”“铁信”等平台票据 | 5,129,943.00 | 3,996,290.37 |
合计 | 5,369,778.83 | 28,444,895.87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111,935.17 | |
合计 | 9,111,935.17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4,448,605.50 | -24,208,769.67 | 239,835.83 | |||
“云信”“建信融通”“铁信”等平台票据 | 5,424,900.00 | -1,428,609.63 | 631,600.00 | 502,052.63 | 6,056,500.00 | -926,557.00 |
合计 | 29,873,505.50 | -1,428,609.63 | -23,577,169.67 | 502,052.63 | 6,296,335.83 | -926,557.00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9,238,216.71 | 83.79 | 27,952,311.31 | 80.86 |
1至2年 | 1,336,895.92 | 3.83 | 2,839,567.63 | 8.21 |
2至3年 | 1,049,085.50 | 3.01 | 1,705,851.75 | 4.93 |
3年以上 | 3,274,067.46 | 9.37 | 2,074,906.25 | 6.00 |
合计 | 34,898,265.59 | 100.00 | 34,572,636.9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410,762.93 | 6.91 |
第二名 | 2,160,495.90 | 6.19 |
第三名 | 1,946,237.50 | 5.58 |
第四名 | 1,680,000.00 | 4.81 |
第五名 | 1,576,780.00 | 4.52 |
合计 | 9,774,276.33 | 28.01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850,515.28 | 5,797,927.43 |
合计 | 5,850,515.28 | 5,797,927.4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044,667.12 | 5,596,598.01 |
1年以内小计 | 5,044,667.12 | 5,596,598.01 |
1至2年 | 968,832.04 | 267,500.00 |
2至3年 | 267,500.00 | 439,900.00 |
3至4年 | 79,900.00 | 87,132.08 |
4至5年 | 86,132.08 | |
5年以上 | 343,092.00 | 358,092.00 |
小计 | 6,790,123.24 | 6,749,222.09 |
减:坏账准备 | 939,607.96 | 951,294.66 |
合计 | 5,850,515.28 | 5,797,927.43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5,897,461.65 | 6,437,647.84 |
押金及其他 | 236,553.43 | 307,574.25 |
备用金 | 5,064.80 | 4,000.00 |
诉讼受理费 | 651,043.36 | |
小计 | 6,790,123.24 | 6,749,222.09 |
减:坏账准备 | 939,607.96 | 951,294.66 |
合计 | 5,850,515.28 | 5,797,927.4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51,474.25 | 399,820.41 | 951,294.6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7,172.28 | -71,076.74 | 186,095.5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5,000.00 | 192,782.24 | 197,782.24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03,646.53 | 135,961.43 | 939,607.9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5“其他应收款”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951,294.66 | 186,095.54 | 197,782.24 | 939,607.96 | ||
合计 | 951,294.66 | 186,095.54 | 197,782.24 | 939,607.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97,782.24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90,000.00 | 15.21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44,500.00 |
第二名 | 780,000.00 | 13.33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39,000.00 |
第三名 | 651,043.36 | 11.13 | 诉讼费 | 1年以内 | 32,552.17 |
第四名 | 300,000.00 | 11.11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00 |
350,000.00 | 1-2年 | ||||
第五名 | 594,169.60 | 10.16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29,708.48 |
合计 | 3,565,212.96 | 60.94 | / | / | 195,760.65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3,894,304.85 | 11,179,076.99 | 32,715,227.86 | 61,437,703.12 | 6,686,308.68 | 54,751,394.44 |
在产品 | 194,059,119.25 | 108,374.29 | 193,950,744.96 | 212,411,524.27 | 821,641.20 | 211,589,883.07 |
库存商品 | 10,952,996.39 | 10,952,996.39 | 5,331,167.97 | 5,331,167.97 | ||
合计 | 248,906,420.49 | 11,287,451.28 | 237,618,969.21 | 279,180,395.36 | 7,507,949.88 | 271,672,445.48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686,308.68 | 6,575,095.02 | 2,082,326.71 | 11,179,076.99 | ||
在产品 | 821,641.20 | 91,877.97 | 805,144.88 | 108,374.29 | ||
合计 | 7,507,949.88 | 6,666,972.99 | 2,887,471.59 | 11,287,451.28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材料本形成产品出售。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额 | 14,869,806.53 | 31,304,846.16 |
待摊保险费 | 1,518,867.93 | |
合计 | 14,869,806.53 | 32,823,714.09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79,956.48 | 393,520.32 | 4,673,476.8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279,956.48 | 393,520.32 | 4,673,476.8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06,595.88 | 41,975.68 | 448,571.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5,531.96 | 7,870.44 | 143,402.40 | |
(1)计提或摊销 | 135,531.96 | 7,870.44 | 143,402.4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42,127.84 | 49,846.12 | 591,973.9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37,828.64 | 343,674.20 | 4,081,502.8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73,360.60 | 351,544.64 | 4,224,905.24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3,142,177.87 | 137,003,768.25 |
固定资产清理 |
合计 | 123,142,177.87 | 137,003,768.2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0,328,872.18 | 59,973,939.51 | 3,055,588.31 | 7,397,783.74 | 160,756,183.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95,031.90 | 1,969,043.98 | 1,152,502.33 | 6,916,578.21 | |
(1)购置 | 1,152,502.33 | 1,152,502.3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795,031.90 | 1,969,043.98 | 5,764,075.8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18,348.64 | 5,373,451.37 | 136,616.40 | 6,528,416.41 | |
(1)处置或报废 | 123,402.24 | 123,402.24 | |||
(2)结算减少 | 1,018,348.64 | 5,373,451.37 | 13,214.16 | 6,405,014.17 | |
4.期末余额 | 89,310,523.54 | 58,395,520.04 | 5,024,632.29 | 8,413,669.67 | 161,144,345.5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493,389.33 | 6,432,483.25 | 1,354,580.06 | 4,471,962.85 | 23,752,415.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26,800.56 | 7,084,281.26 | 692,890.25 | 1,462,960.13 | 14,366,932.20 |
(1)计提 | 5,126,800.56 | 7,084,281.26 | 692,890.25 | 1,462,960.13 | 14,366,932.2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7,180.02 | 117,180.02 | |||
(1)处置或报废 | 117,180.02 | 117,180.02 | |||
4.期末余额 | 16,620,189.89 | 13,516,764.51 | 2,047,470.31 | 5,817,742.96 | 38,002,167.6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2,690,333.65 | 44,878,755.53 | 2,977,161.98 | 2,595,926.71 | 123,142,177.87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835,482.85 | 53,541,456.26 | 1,701,008.25 | 2,925,820.89 | 137,003,768.25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90,486.72 | 4,069,377.2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890,486.72 | 4,069,377.2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安装设备 | 890,486.72 | 890,486.72 | 4,069,377.29 | 4,069,377.29 | ||
合计 | 890,486.72 | 890,486.72 | 4,069,377.29 | 4,069,377.2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相关设备 | 5,055.76 | 4,069,377.29 | 3,795,031.90 | 274,345.39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5,055.76 | 4,069,377.29 | 3,795,031.90 | 274,345.39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员工宿舍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8,331.09 | 98,331.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98,331.09 | 98,331.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0,971.24 | 40,971.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91.36 | 12,291.36 |
(1)计提 | 12,291.36 | 12,291.3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53,262.60 | 53,262.6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5,068.49 | 45,068.49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359.85 | 57,359.85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有技术 | 热法水处理工程运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090,048.58 | 3,107,444.56 | 7,516,968.92 | 115,570,179.73 | 142,284,641.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1,567.95 | 391,567.95 | |||
(1)购置 | 391,567.95 | 391,567.9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7,772.48 | 7,516,968.92 | 7,654,741.40 | ||
(1)处置 | 137,772.48 | 7,516,968.92 | 7,654,741.40 | ||
4.期末余额 | 16,090,048.58 | 3,361,240.03 | 115,570,179.73 | 135,021,468.3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16,271.36 | 593,479.13 | 7,516,968.92 | 29,092,669.08 | 38,919,388.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1,800.88 | 369,177.01 | 11,272,909.68 | 11,963,887.57 |
(1)计提 | 321,800.88 | 369,177.01 | 11,272,909.68 | 11,963,887.5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7,772.48 | 7,516,968.92 | 7,654,741.40 | ||
(1)处置 | 137,772.48 | 7,516,968.92 | 7,654,741.40 | ||
4.期末余额 | 2,038,072.24 | 824,883.66 | 40,365,578.76 | 43,228,534.6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9,065,510.65 | 19,065,510.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19,090.32 | 4,519,090.32 | |||
(1)计提 | 4,519,090.32 | 4,519,090.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584,600.97 | 23,584,600.9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051,976.34 | 2,536,356.37 | 51,620,000.00 | 68,208,332.7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373,777.22 | 2,513,965.43 | 67,412,000.00 | 84,299,742.6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由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对热法水处理工程运营权的评估报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为5,162.00万元,累计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358.46万元,本期增加451.91万元。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热法水处理工程运营权 | 7,520.46 | 5,162.00 | 2,358.46 | 5年 | 1、水处理单价均为4.899元/吨(含税);2、税前折现率:2025年-2029年税前折现率7.79%;3、吨水能耗等成本1.8247元/吨(不含税) | 该热法水处理工程运营权根据运营权合同按照有限期预测,不适用稳定期 | 该热法水处理工程运营权根据运营权合同按照有限期预测,不适用稳定期 |
合计 | 7,520.46 | 5,162.00 | 2,358.46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及车间改造费用 | 3,528,695.51 | 483,362.38 | 1,247,209.17 | 2,764,848.72 | |
环氧地坪 | 577,262.67 | 192,420.96 | 384,841.71 | ||
排污权 | 34,689.13 | 10,673.64 | 24,015.49 | ||
合计 | 4,140,647.31 | 483,362.38 | 1,450,303.77 | 3,173,705.92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4,612,601.22 | 10,550,350.28 | 47,320,787.45 | 9,004,669.17 |
信用减值损失 | 87,017,909.30 | 13,048,662.92 | 95,102,721.45 | 14,259,709.61 |
预计负债 | 4,667,030.96 | 700,054.64 | 4,205,060.88 | 630,759.13 |
可抵扣亏损 | 122,849,002.28 | 18,427,350.34 | 104,314,131.20 | 15,645,492.21 |
股份支付 | 7,024,041.04 | 1,053,606.16 | ||
租赁负债的影响 | 40,135.14 | 5,016.89 | 52,311.79 | 6,538.97 |
合计 | 269,186,678.90 | 42,731,435.07 | 258,019,053.81 | 40,600,775.2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的影响 | 45,068.49 | 5,633.56 | 57,359.85 | 7,169.98 |
资产折旧与税法差异 | 4,921,817.73 | 738,272.66 | 6,519,840.54 | 977,976.08 |
合计 | 4,966,886.22 | 743,906.22 | 6,577,200.39 | 985,146.0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一年以上或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合同资产 | 63,919,986.53 | 9,353,248.32 | 54,566,738.21 | 63,871,800.38 | 7,992,391.16 | 55,879,409.22 |
合计 | 63,919,986.53 | 9,353,248.32 | 54,566,738.21 | 63,871,800.38 | 7,992,391.16 | 55,879,409.22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 | 受限情况 |
类型 | 类型 | |||||||
货币资金 | 29,027,816.77 | 29,027,816.77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使用权受限的银行存款 | 22,713,447.00 | 22,713,447.00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使用权受限的银行存款 |
应收票据 | 2,401,406.52 | 2,401,406.52 | 质押 | 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 ||||
应收款项融资 | 24,448,605.50 | 24,448,605.50 | 质押 | 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 ||||
投资性房地产 | 4,081,502.84 | 4,081,502.84 | 抵押 | 为银行借款、保函提供抵押担保 | 4,224,905.24 | 4,224,905.24 | 抵押 | 为银行借款、保函提供抵押担保 |
固定资产 | 55,256,232.40 | 55,256,232.40 | 抵押 | 为银行借款、保函提供抵押担保 | 57,403,636.04 | 57,403,636.04 | 抵押 | 为银行借款、保函提供抵押担保 |
无形资产 | 14,051,976.34 | 14,051,976.34 | 抵押 | 为银行借款、保函提供抵押担保 | 14,373,777.22 | 14,373,777.22 | 抵押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使用权受限的银行存款 |
合计 | 102,417,528.35 | 102,417,528.35 | / | / | 125,565,777.52 | 125,565,777.52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68,500,000.00 | 61,500,000.00 |
信用借款 | 25,100,000.00 | 64,000,000.00 |
保证借款 | 20,000,000.00 | 1,000,000.00 |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 121,198.61 | 134,432.21 |
合计 | 113,721,198.61 | 126,634,432.2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4,821,525.85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249,711.75 | 45,448,079.93 |
合计 | 18,071,237.60 | 45,448,079.9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6,475,950.60 | 57,131,687.96 |
1至2年 | 11,995,863.10 | 7,768,029.41 |
2至3年 | 4,534,012.07 | 2,122,515.49 |
3年以上 | 3,438,057.60 | 9,783,712.79 |
合计 | 56,443,883.37 | 76,805,945.6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2,432,000.00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二 | 2,276,242.08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三 | 1,594,038.09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四 | 1,474,219.86 | 尚未结算 |
合计 | 7,776,500.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98,761,272.97 | 204,470,718.03 |
合计 | 198,761,272.97 | 204,470,718.0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35,994.01 | 35,106,480.88 | 34,934,469.83 | 408,005.0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41,378.13 | 3,472,134.08 | 3,630,004.95 | 283,507.26 |
三、辞退福利 | 1,322,550.00 | 1,322,55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677,372.14 | 39,901,164.96 | 39,887,024.78 | 691,512.32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0,297,779.46 | 30,108,786.05 | 188,993.41 | |
二、职工福利费 | 1,602,162.16 | 1,602,162.16 | ||
三、社会保险费 | 182,743.41 | 2,069,768.57 | 2,086,432.96 | 166,079.0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0,338.38 | 1,972,595.55 | 1,973,692.84 | 159,241.09 |
工伤保险费 | 22,405.03 | 97,173.02 | 112,740.12 | 6,837.93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52,263.00 | 1,024,265.00 | 1,024,581.00 | 51,94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87.60 | 112,505.69 | 112,507.66 | 985.6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35,994.01 | 35,106,480.88 | 34,934,469.83 | 408,005.0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26,669.06 | 3,360,738.97 | 3,512,819.82 | 274,588.21 |
2、失业保险费 | 14,709.07 | 111,395.11 | 117,185.13 | 8,919.0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41,378.13 | 3,472,134.08 | 3,630,004.95 | 283,507.2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4,484.12 | 165,620.37 |
个人所得税 | 169,860.72 | 150,726.7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0,274.11 | 120,274.11 |
教育费附加 | 72,164.48 | 72,164.4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8,109.65 | 48,109.65 |
印花税 | 92,432.30 | 18,323.67 |
土地使用税 | 244,131.96 | 244,131.96 |
房产税 | 687,200.01 | 565,045.08 |
企业所得税 | 231,573.22 | |
合计 | 1,820,230.57 | 1,384,396.07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3,038,811.06 | 27,411,106.08 |
合计 | 13,038,811.06 | 27,411,106.0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2,540,433.00 | 26,792,774.00 |
押金及保证金 | 183,000.00 | 318,711.25 |
费用及其他 | 315,378.06 | 299,620.83 |
合计 | 13,038,811.06 | 27,411,106.0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757.41 | 12,173.10 |
合计 | 12,757.41 | 12,173.10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4,514,423.48 | 5,364,187.04 |
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 | 10,385,897.30 | 16,716,150.02 |
合计 | 14,900,320.78 | 22,080,337.0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员工宿舍 | 40,135.14 | 52,311.7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757.41 | 12,173.10 |
合计 | 27,377.73 | 40,138.69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4,148,379.73 | 3,686,409.65 | 产品质量保证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518,651.23 | 518,651.23 | 预计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 |
合计 | 4,667,030.96 | 4,205,060.88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水处理系统项目及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项目按照各项目情况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在项目维保期结束的年度终了,将已过质保期项目质量保证金冲回。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54,253,400.00 | -2,316,300.00 | -2,316,300.00 | 151,937,100.00 |
其他说明: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2024年3月,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吴钊、蔡卓龙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分别为58,800.00股、8,400.00股,共计67,200.00股。
2024年6月,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沈金华和因公司2023年业绩水平未达到考核目标而不满足限售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分别为16,800.00股、2,219,700.00股,共计2,236,500.00股。
2024年10月,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刘若颖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按回购注销的股票12,600.00股。
上述回购注销价格为5.91元/股,公司支付的回购价款合计13,689,333.00元,其中减少股本2,316,3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1,373,033.00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7,170,451.22 | 11,373,033.00 | 285,797,418.22 | |
其他资本公积 | 7,024,041.04 | 7,024,041.04 | ||
合计 | 304,194,492.26 | 18,397,074.04 | 285,797,418.2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变动情况说明:
(1)股本溢价本期增减变动详见第十节“七、53股本”。
(2)其他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3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581.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股权激励条件冲回其他资本公积7,024,041.04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7,265,174.00 | 14,227,519.00 | 13,037,655.00 | |
合计 | 27,265,174.00 | 14,227,519.00 | 13,037,655.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增减变动详见第十节“七、53股本”。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556,454.67 | 422,188.55 | 21,978,643.2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1,556,454.67 | 422,188.55 | 21,978,643.2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8,975,797.21 | 126,818,320.3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8,975,797.21 | 126,818,320.3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38,931.10 | -87,842,523.1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22,188.55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1,092,539.76 | 38,975,797.2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373,111,638.89 | 320,832,425.02 | 253,811,681.99 | 239,718,176.30 |
其他业务 | 674,585.17 | 143,402.40 | 1,200,521.34 | 233,328.16 |
合计 | 373,786,224.06 | 320,975,827.42 | 255,012,203.33 | 239,951,504.46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373,786,224.06 | 255,012,203.33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674,585.17 | 1,200,521.34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18 | / | 0.47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674,585.17 | 房屋租赁及光伏发电收入 | 1,200,521.34 | 房屋租赁及光伏发电收入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674,585.17 | 1,200,521.34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373,111,638.89 | 253,811,681.99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 202,574,226.45 | 158,349,916.03 |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 123,437,015.10 | 114,322,674.17 |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 35,095,558.57 | 37,018,970.89 |
智能电站设备 | 6,665,857.89 | 5,185,363.34 |
其他产品与服务 | 3,081,209.34 | 2,806,400.42 |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 | 200,263.57 | 1,660,840.42 |
引水工程系统 | 2,057,507.97 | 1,488,259.75 |
按经营地分类 | ||
华北 | 55,235,470.39 | 47,198,913.22 |
西北 | 58,636,079.26 | 52,398,362.88 |
华东 | 177,446,389.99 | 151,664,805.55 |
西南 | 16,361,238.91 | 11,354,698.60 |
华南 | 33,317,610.79 | 28,222,773.28 |
东北 | 26,864,867.25 | 25,399,378.26 |
华中 | 5,249,982.30 | 4,593,493.2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核电 | 54,734,106.51 | 41,314,102.84 |
火电 | 253,784,365.52 | 213,996,059.81 |
市政 | 37,153,066.54 | 39,465,597.16 |
工业 | 27,239,836.75 | 24,395,824.79 |
氢燃料电池 | 200,263.57 | 1,660,840.42 |
按销售模式分类 | ||
EP | 281,957,785.34 | 231,149,940.12 |
EPC | 52,104,408.13 | 54,628,402.80 |
BOOT | 26,582,836.74 | 23,849,228.95 |
其他 | 12,466,608.68 | 11,204,853.15 |
合计 | 373,111,638.89 | 320,832,425.0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951,589.52 | 732,889.0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4,783.37 | 89,992.96 |
教育费附加 | 20,870.02 | 52,806.1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913.34 | 35,204.10 |
印花税 | 202,277.43 | 79,079.14 |
土地使用税 | 245,595.84 | 245,595.84 |
车船使用税 | 2,083.44 | 25,077.56 |
合计 | 1,471,112.96 | 1,260,644.82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27,819.40 | 4,168,719.19 |
保险费 | 1,518,867.92 | 6,075,471.71 |
投标服务费 | 2,488,566.78 | 2,078,213.66 |
差旅费 | 1,767,161.62 | 1,962,882.89 |
业务招待费 | 4,190,759.21 | 2,801,354.87 |
办公、会务、通讯费 | 683,547.83 | 71,505.50 |
其他 | 485,238.66 | 363,896.61 |
合计 | 15,261,961.42 | 17,522,044.43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101,132.75 | 12,896,694.82 |
股权激励 | -7,024,041.04 | -1,393,245.94 |
中介咨询费 | 5,944,561.48 | 3,446,143.44 |
折旧及摊销 | 4,158,221.42 | 3,733,770.45 |
办公、会务、通讯费 | 572,153.43 | 1,567,691.78 |
差旅费 | 916,259.66 | 836,665.45 |
房租、水电费 | 971,268.99 | 1,341,378.14 |
业务招待费 | 945,860.11 | 1,105,991.75 |
车辆使用费 | 211,858.93 | 212,990.94 |
存货报损 | 357,103.97 | |
诉讼费 | 148,581.88 | |
其他 | 840,769.65 | 512,714.46 |
合计 | 22,143,731.23 | 24,260,795.29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434,517.44 | 13,067,594.60 |
直接材料投入 | 5,604,214.89 | 10,247,693.97 |
折旧及摊销 | 1,973,670.55 | 1,880,235.09 |
技术服务费及其他 | 1,459,978.65 | 1,875,971.62 |
合计 | 19,472,381.53 | 27,071,495.28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139,783.76 | 6,027,406.88 |
减:利息收入 | 680,734.29 | 1,316,552.47 |
汇兑损益 | 137,394.46 | 209,033.34 |
银行手续费 | 709,323.63 | 994,678.72 |
合计 | 4,305,767.56 | 5,914,566.47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8,537,103.72 | 4,786,048.82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2,069.66 | 45,879.48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44,398.01 | |
合计 | 8,559,173.38 | 5,276,326.31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利息 | -1,065,438.43 | |
合计 | -1,065,438.43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61,951.0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626,161.30 | -24,671,045.4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6,095.54 | 622,777.28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502,052.63 | -1,428,609.63 |
合计 | 6,942,118.39 | -25,014,926.82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1,006,777.95 | -9,593,877.52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666,972.99 | -4,950,270.1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4,519,090.32 | -7,934,562.91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0,179,285.36 | -22,478,710.61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5,379.46 | |
合计 | -5,379.46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保险赔付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违约金 | 1,542,000.00 | 1,542,000.00 | |
罚没利得 | 26,149.00 | 26,149.00 | |
其他 | 0.95 | 2.51 | 0.95 |
合计 | 6,068,149.95 | 2.51 | 6,068,149.9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
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34.80 | 11,517.77 | 134.8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34.80 | 11,517.77 | 134.80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质量扣款 | 11,680.15 | 432,337.74 | 11,680.15 |
滞纳金、罚金 | 14,359.70 | 3,000,553.15 | 14,359.70 |
其他 | 1.10 | 21,424.49 | 1.10 |
合计 | 76,175.75 | 3,515,833.15 | 76,175.75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31,573.22 | 150,697.1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71,899.66 | -19,010,163.13 |
合计 | -2,140,326.44 | -18,859,466.0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98,604.6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9,790.7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4,116.3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30,804.2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 -2,230,151.46 |
税率调整导致上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564,886.29 |
所得税费用 | -2,140,326.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往来款 | 3,938,709.87 | 44,216,679.67 |
收到政府补助及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返还 | 8,559,173.38 | 4,831,928.30 |
收到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 | 57,154,834.67 | 65,869,509.84 |
收到存款利息收入 | 680,734.29 | 1,316,552.47 |
收到保险赔付 | 4,500,000.00 | |
收到违约金 | 1,542,000.00 | |
收到其他 | 26,149.95 | |
合计 | 76,401,602.16 | 116,234,670.2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期间费用 | 23,981,656.56 | 28,710,816.24 |
支付往来款 | 6,331,460.86 | 37,769,801.85 |
支付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 | 63,469,204.44 | 59,035,269.52 |
支付其他 | 76,040.95 | |
合计 | 93,858,362.81 | 125,515,887.6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关联方资金拆借 | 3,200,000.00 | |
合计 | 3,2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未能解锁股权认股款、股利 | 13,689,333.00 | 21,297,276.00 |
支付租赁负债 | 14,400.00 | 14,400.00 |
非关联方资金拆借 | 3,200,000.00 | |
合计 | 13,703,733.00 | 24,511,676.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538,931.10 | -87,842,523.1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179,285.36 | 22,478,710.61 |
信用减值损失 | -6,942,118.39 | 25,014,926.8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510,334.60 | 12,390,566.1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2,291.36 | 12,291.36 |
无形资产摊销 | 11,963,887.57 | 13,478,621.0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50,303.77 | 1,428,974.2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379.46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4.80 | 11,517.7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277,178.22 | 6,236,440.2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65,438.4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30,659.82 | -18,768,923.2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41,239.84 | -241,239.8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386,503.28 | -136,035,708.2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872,358.64 | 80,919,335.5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7,691,889.81 | 85,660,564.28 |
其他 | 7,486,011.12 | 3,078,932.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742,129.85 | 7,822,485.7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6,419,531.91 | 74,455,578.9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4,455,578.93 | 72,238,153.3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963,952.98 | 2,217,425.5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6,419,531.91 | 74,455,578.93 |
其中:库存现金 | 27,074.10 | 5,568.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6,392,457.81 | 74,450,010.7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6,419,531.91 | 74,455,578.9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237.06 | 7.1884 | 1,704.08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情况参见本附注五、37“租赁”,附注七、47“租赁负债”。2计入本年损益情况
项目 | 计入本年损益 | |
列报项目 | 金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财务费用 | 2,223.35 |
短期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 管理费用 | 13,102.50 |
3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出情况
项目 | 现金流量类别 | 本年金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 14,400.00 |
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支付的付款额(适用于简化处理)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13,102.50 |
合计 | 27,502.50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7,502.5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405,697.08 | |
合计 | 405,697.0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434,517.44 | 13,067,594.60 |
直接材料投入 | 5,604,214.89 | 10,247,693.97 |
折旧及摊销 | 1,973,670.55 | 1,880,235.09 |
技术服务费及其他 | 1,459,978.65 | 1,875,971.62 |
合计 | 19,472,381.53 | 27,071,495.2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9,472,381.53 | 27,071,495.2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唐山力 | 河北省 | 3,000万 | 河北省 | 环保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8,537,103.72 | 4,786,048.82 |
合计 | 8,537,103.72 | 4,786,048.82 |
其他说明: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助 | 415,672.83 | 4,473.82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数字经济领域示范试点创建荣誉补助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度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财政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保险补偿 | 3,86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度海盐县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奖补助 | 238,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度第一批核电关联专项扶持政策奖励 | 143,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财政补助 | 2,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度首台套装备保险财政奖励 | 3,2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三合一政策)财政补助奖 | 2,268,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毕业生补贴 | 309,643.73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零星补助汇总 | 222,887.16 | 235,075.00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8,537,103.72 | 4,786,048.82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外币资产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详见本附注
七、32“短期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2024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5,369,778.83 | 5,369,778.83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5,369,778.83 | 5,369,778.8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369,778.83 | 5,369,778.8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对于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账面价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沈万中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唐山力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环保 | 100.00 | 设立 |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许海珍 | 实际控制人配偶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9,937,087.66 | 10,000,000.00 | 否 | 7,166,894.7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沈万中、许海珍 | 20,000,000.00 | 2024/10/14 | 2034/12/31 | 否 |
沈万中 | 447,300.00 | 2024/11/12 | 2027/11/8 | 否 |
沈万中 | 223,650.00 | 2024/11/12 | 2026/3/31 | 否 |
沈万中 | 739,620.00 | 2024/11/11 | 2026/12/31 | 否 |
沈万中 | 720,300.00 | 2024/11/19 | 2026/11/23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86.20 | 474.82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嘉诚动能 | 13,331,907.79 | 2,287,818.38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316,300.00 | 13,689,333.00 | ||||||
合计 | 2,316,300.00 | 13,689,333.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7,024,041.04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7,024,041.04 | |
合计 | -7,024,041.04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3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此后,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致其损失为由起诉公司,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赔偿。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上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经上海金融法院并案处理后共有6起,起诉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14,940.09元,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处理中。
2024年7月,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受理公司起诉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被告二)、天津滨海奥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三)、天津安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四)、徐州中安矿业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五)合同纠纷案。该案经2024年10月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一立即支付欠款30,594,604.22元;(2)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判令原告在30,594,604.22元范围内对系争项目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4)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
令被告三对被告一,被告四对被告三,被告五对被告四的前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目前,本案正在处理中。
2024年10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唐山力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力泉公司”)起诉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被告二)、天津滨海奥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三)、天津安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四)、徐州中安矿业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五)合同纠纷案。该案经2025年2月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立即支付自2019年6月起至2025年1月25日期间应付差额水费134,196,091.11元;(2)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判令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关于第1项和第2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担。2024年12月,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反诉公司及力泉公司,该反诉案件经2025年3月变更后的反诉请求为:(1)判令二反诉被告向丰越公司支付建设期延误违约金111,600,000.00元;(2)判令二反诉被告向二反诉原告支付水费补偿18,629,820.00元;(3)判令二反诉被告支付相应利息;(4)判令二反诉被告对上述三项反诉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二反诉被告承担。目前,本案正在处理中。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接受关联公司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的担保,解除因诉讼导致的基本户冻结的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2,304,260.79 | 38,670,060.77 |
1年以内小计 | 82,304,260.79 | 38,670,060.77 |
1至2年 | 6,953,280.34 | 4,972,279.54 |
2至3年 | 7,180,584.23 | 12,585,346.41 |
3至4年 | 22,273,343.08 | 73,961,460.63 |
4至5年 | 11,669,554.63 | 59,905,779.00 |
5年以上 | 57,866,684.39 | 19,755,027.91 |
小计 | 188,247,707.46 | 209,849,954.26 |
减:坏账准备 | 85,033,757.63 | 92,504,672.72 |
合计 | 103,213,949.83 | 117,345,281.5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931,864.58 | 18.56 | 34,931,864.58 | 100.00 | 91,795,985.58 | 43.74 | 44,230,928.64 | 48.18 | 47,565,056.94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 | 34,931,864.58 | 18.56 | 34,931,864.58 | 100.00 | 91,795,985.58 | 43.74 | 44,230,928.64 | 48.18 | 47,565,056.9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3,315,842.88 | 81.44 | 50,101,893.05 | 32.68 | 103,213,949.83 | 118,053,968.68 | 56.26 | 48,273,744.08 | 40.89 | 69,780,224.6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 | 153,315,842.88 | 81.44 | 50,101,893.05 | 32.68 | 103,213,949.83 | 118,053,968.68 | 56.26 | 48,273,744.08 | 40.89 | 69,780,224.60 |
合计 | 188,247,707.46 | / | 85,033,757.63 | / | 103,213,949.83 | 209,849,954.26 | / | 92,504,672.72 | / | 117,345,281.5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4,931,864.58 | 34,931,864.58 | 100.00 | 重大应收款项 |
合计 | 34,931,864.58 | 34,931,864.5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3“应收账款”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92,504,672.72 | -6,526,003.57 | 944,911.52 | 85,033,757.63 | ||
合计 | 92,504,672.72 | -6,526,003.57 | 944,911.52 | 85,033,757.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44,911.5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4,931,864.58 | 34,931,864.58 | 10.40 | 34,931,864.58 | |
第二 | 12,735,344.21 | 7,140,500.67 | 19,875,844.88 | 5.92 | 2,479,877.87 |
名 | |||||
第三名 | 12,972,858.12 | 6,390,384.83 | 19,363,242.95 | 5.77 | 9,034,592.98 |
第四名 | 11,988,000.00 | 5,994,000.00 | 17,982,000.00 | 5.36 | 1,479,918.60 |
第五名 | 11,425,063.53 | 3,910,582.76 | 15,335,646.29 | 4.57 | 1,988,717.31 |
合计 | 84,053,130.44 | 23,435,468.26 | 107,488,598.70 | 32.02 | 49,914,971.34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3,029,155.47 | 81,161,764.75 |
合计 | 63,029,155.47 | 81,161,764.7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9,713,623.76 | 34,496,598.01 |
1年以内小计 | 59,713,623.76 | 34,496,598.01 |
1至2年 | 3,450,763.42 | 36,880,927.00 |
2至3年 | 261,500.00 | 8,560,700.00 |
3至4年 | 70,700.00 | 1,806,942.40 |
4至5年 | 86,132.08 | |
5年以上 | 343,092.00 | 358,092.00 |
小计 | 63,925,811.26 | 82,103,259.41 |
减:坏账准备 | 896,655.79 | 941,494.66 |
合计 | 63,029,155.47 | 81,161,764.7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57,801,931.38 | 75,369,237.32 |
保证金 | 5,897,461.65 | 6,437,647.84 |
押金及其他 | 221,353.43 | 292,374.25 |
备用金 | 5,064.80 | 4,000.00 |
小计 | 63,925,811.26 | 82,103,259.41 |
减:坏账准备 | 896,655.79 | 941,494.66 |
合计 | 63,029,155.47 | 81,161,764.7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50,874.25 | 390,620.41 | 941,494.6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4,020.11 | -71,076.74 | 152,943.3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5,000.00 | 192,782.24 | 197,782.24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769,894.36 | 126,761.43 | 896,655.7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5“其他应收款”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941,494.66 | 152,943.37 | 197,782.24 | 896,655.79 | ||
合计 | 941,494.66 | 152,943.37 | 197,782.24 | 896,655.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97,782.24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5,320,000.00 | 90.69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年以内 | |
2,481,931.38 | 1-2年 | ||||
第二名 | 890,000.00 | 1.40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44,500.00 |
第三名 | 780,000.00 | 1.22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39,000.00 |
第四名 | 300,000.00 | 1.02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00 |
350,000.00 | 1-2年 | ||||
第五名 | 594,169.60 | 0.93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29,708.48 |
合计 | 60,716,100.98 | 95.26 | / | / | 163,208.48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唐山力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3,000,000.00 | 13,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3,000,000.00 | 13,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46,528,802.15 | 296,983,196.07 | 227,178,120.85 | 214,365,690.72 |
其他业务 | 674,585.17 | 143,402.40 | 1,200,521.34 | 233,328.16 |
合计 | 347,203,387.32 | 297,126,598.47 | 228,378,642.19 | 214,599,018.8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 202,574,226.45 | 158,349,916.03 |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 96,854,178.36 | 90,473,445.22 |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 35,095,558.57 | 37,018,970.89 |
智能电站设备 | 6,665,857.89 | 5,185,363.34 |
其他产品与服务 | 3,081,209.34 | 2,806,400.42 |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 | 200,263.57 | 1,660,840.42 |
引水工程系统 | 2,057,507.97 | 1,488,259.7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 | 28,652,633.65 | 23,349,684.27 |
西北 | 58,636,079.26 | 52,398,362.88 |
华东 | 177,446,389.99 | 151,664,805.55 |
西南 | 16,361,238.91 | 11,354,698.60 |
华南 | 33,317,610.79 | 28,222,773.28 |
东北 | 26,864,867.25 | 25,399,378.26 |
华中 | 5,249,982.30 | 4,593,493.2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核电 | 54,734,106.51 | 41,314,102.84 |
火电 | 253,784,365.52 | 213,996,059.81 |
市政 | 37,153,066.54 | 39,465,597.16 |
工业 | 657,000.01 | 546,595.84 |
氢燃料电池 | 200,263.57 | 1,660,840.42 |
合同类型 | ||
EP | 281,957,785.34 | 231,149,940.12 |
EPC | 52,104,408.13 | 54,628,402.80 |
其他 | 12,466,608.68 | 11,204,853.15 |
合计 | 346,528,802.15 | 296,983,196.0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利息 | -1,065,438.43 | |
合计 | -1,065,438.43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514.2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37,103.7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0,983,284.52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92,109.0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331,430.3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0,175,552.64 |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52 | 0.02 | 0.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65 | -0.18 | -0.1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沈万中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3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