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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0证券简称:爱普股份公告编号:2025-00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11时在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采鹰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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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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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9,146,642.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600,0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75,637,77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67,614,799.32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2.5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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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根据经营计划,公司对2025年度银行融资及担保授权事宜进行了安排。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系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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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普通合伙)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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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者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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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13、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3.01关于监事会主席黄采鹰女士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黄采鹰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3.02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杨燕女士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杨燕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3.03关于监事黄彦宾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黄彦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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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的决议生效日止(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交易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交易额度范围内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的实际需要开展远期锁汇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与其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舆情的综合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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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