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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0证券简称:爱普股份公告编号:2025-011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爱普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237,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86元,募集资金总额749,999,999.6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6,999,999.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已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转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32,999,999.65元,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944,375.2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31,055,624.42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10781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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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募集资金总额 | 749,999,999.64 |
减:发行费用 | 18,944,375.22 |
募集资金净额 | 731,055,624.42 |
减: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金额 | 246,816,345.88 |
减:2024年度已使用金额 | 40,636,213.62 |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 5,823.53 |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45,724,223.90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89,321,465.2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以及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次 | 账户名称 | 银行 | 账户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1 |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支行 | 36800188000103993 | 活期存款 | 578,521.61 |
结构性存款 | 471,500,000.00 | |||||
小计 | 472,078,521.61 | |||||
2 |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上海申舜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 | 98430078801200001368 | 活期存款 | 2,242,943.68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 | |||||
小计 | 17,242,943.68 |
针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本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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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年11月,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舜食品有限公司(即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1累计投入“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287,452,559.50元,本报告期
投入40,636,213.62元。其中,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98,249,113.23元;
募集资金累计获得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45,724,223.9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89,321,465.29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21年11月11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249,113.2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1 | 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 98,959,174.23 | 98,249,113.23 |
上述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10968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已于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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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前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本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针对资金来源为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本公司根据2024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明确,本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将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 实际获得收益 |
浦发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4/3/29 | 2024/4/29 | 2.70% | 10,000,000.00 | 22,500.00 |
浦发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3/28 | 2024/6/28 | 2.65% | 20,000,000.00 | 132,500.00 |
浦发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 | 2024/5/13 | 2024/11/13 | 2.55% | 15,000,000.00 | 191,250.00 |
浦发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7/1 | 2024/7/31 | 2.55% | 20,000,000.00 | 42,500.00 |
浦发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4/8/1 | 2024/8/30 | 2.65% | 10,000,000.00 | 21,347.22 |
浦发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4/8/2 | 2024/8/30 | 2.35% | 10,000,000.00 | 18,277.78 |
浦发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9/2 | 2024/9/30 | 2.50% | 20,000,000.00 | 38,888.89 |
浦发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 | 2024/11/18 | 2024/12/18 | 2.00% | 15,000,000.00 | 25,000.00 |
浦发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 | 2024/12/23 | 2025/1/23 | - | 未到期 | -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49,000,000.00 | 2023/12/28 | 2024/3/28 | 2.40% | 449,000,000.00 | 2,694,000.00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1,000,000.00 | 2024/1/31 | 2024/4/30 | 2.40% | 61,000,000.00 | 366,000.00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16,000,000.00 | 2024/3/28 | 2024/6/28 | 2.45% | 416,000,000.00 | 2,548,000.00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7,500,000.00 | 2024/5/7 | 2024/6/28 | 2.40% | 47,500,000.00 | 161,500.00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66,000,000.00 | 2024/6/28 | 2024/9/27 | 2.35% | 466,000,000.00 | 2,737,750.00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69,000,000.00 | 2024/9/27 | 2024/12/27 | 2.25% | 469,000,000.00 | 2,638,125.00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71,500,000.00 | 2024/12/27 | 2025/3/27 | - | 未到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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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86,500,000.00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 - |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使用募集资金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舜食品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00万元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由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项目实施主体之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2)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将“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原计划的2023年11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3)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将“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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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意见认为:爱普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爱普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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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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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3,105.5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63.6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745.2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 | 否 | 75,000.00 | 73,105.56 | 73,105.56 | 4,063.62 | 28,745.26 | -44,360.31 | 39.32 | 2026.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5,000.00 | 73,105.56 | 73,105.56 | 4,063.62 | 28,745.26 | -44,360.3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在项目前期已进行了大量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建设经营过程受原料供给与价格波动、产品开发周期较长、客户认证周期较长、消费预期偏弱等诸多内外部因素影响,无视变化因素推进项目将可能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游原料方面,公司食品配料主要原材料均来源于农产品,受政经政策、气候变化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较大,近期,项目主要原材料出现短期内全球供给不足的情况,市场价格快速波动。下游客户方面,公司食品配料主要下游客户为食品饮料品牌方或生产方,下游客户对供应商新产线、新工厂的验厂、试样要求较高,从新客户开发到最终获得客户订单的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产品开发方面,新品开发需反复进行配方试样、内外部评测、产线工艺调节,从产品小样开发到最终量产的时间周期较长。终端消费者方面,近年来消费市场相对疲软,中高端消费品消费预期偏弱带动公司下游食品饮料产业结构调整。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主动调整后续产线投资进度,积极灵活应对上述产业变化:1)原料方面,公司积极寻求与多家国内外农业龙头企业、贸易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提高原料供应稳定性,同时与下游客户深入协商沟通,尝试建立价格联动传导机制,充分发挥公司生产优势,规避上游原料价格波动风险;2)客户与产品开发方面,公司积极开拓下游客户和应用场景,创新合作模式,凭借生产技术工艺和先进的研发力量,坚持自主开发新产品并深度参与客户新品开发;3)生产工艺方面,公司不断优化、改进生产线配置,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以提高产品质价比,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将根据行业需求变化、业务开展情况调整建设规划,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适用性及长效性。上述措施见效仍需一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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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股东权益不受损,提高资源利用率,经审慎考量,公司决定将“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见本报告三、2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见本报告三、3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见本报告三、4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见本报告三、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