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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本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晓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赵晓明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本人与郑怡玲女士,占董事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度,本人的任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赵晓明,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经济管理学院教师、监察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基建处正处级干部。退休后现被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返聘,兼任仲恺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锦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12月25日至今,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投票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本人均现场出席以上会议。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5500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4400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

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高度重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一起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积极主动履职。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治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主动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详细了解,并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5月29日本人参加了润本股份“2023年报沪市主板国货潮品集体业绩说明会”,在业绩说明会上本人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热心解答中小股东的提问,加强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度,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其经营发展、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相关情况。同时,本人本着诚实守信、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调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本人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市场和产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关涉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因此本人与独立董事郑怡玲女士共同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审议通过后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

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盈利情况,年度报告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本人认为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审计部门,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编制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本人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现金分红及回报投资者的情况

报告期内,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公司首次实施中期分红,本人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并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与会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秉承诚信、谨慎、勤勉的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本人将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与合作,大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签字)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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