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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星光股份,证券代码:002076)已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4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公司2024年度的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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