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九一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一创投行对六九一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72号),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75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0月17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607.50万元,扣除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6,336.0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271.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14-0000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① | 51,607.50 |
减:发行费用② | 6,336.07 |
募集资金净额③=①-② | 45,271.43 |
剩余未支付保荐承销费④ | 3,706.23 |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除保荐承销费外发行费用)⑤=①-④ | 47,901.27 |
加: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⑥ | 79.99 |
减:支付发行费用⑦ | 1,912.91 |
减:补充流动资金⑧ | 8,000.00 |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⑨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⑩=⑤+⑥-⑦-⑧-⑨ | 38,068.36 |
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 | 716.93 |
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47,901.27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5,271.43万元的差额为2,629.84万元,即募集到位后支付发行费用1,912.91万元(⑦)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716.9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下属分支机构成都银行牡丹新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在前述4家银行各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存储方式 |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下属分支机构成都银行牡丹新城支行 | 1001300001228500 | 16,066.98 | 活期 |
四川惟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658069120 | 6,000.81 | 活期 |
四川惟景科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支行 | 511511068013003667021 | 6,000.23 | 活期 |
重庆惟觉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28913486710001 | 10,000.34 | 活期 |
合计 | 38,068.36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45,271.4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通信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建设 | 否 | 23,271.43 | 23,271.43 | - | - | 0.00%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特种通信装备科研生产中心项目建设项目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 | - | 0.00%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模拟训练装备研发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 | - | 0.00%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5,271.43 | 45,271.43 | - | - | 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暂时补流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满12个月,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根据募集资金实施进度投入募投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资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暂时补流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满12个月,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攀攀 张新炜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