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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九一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经鉴证,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大信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情况、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及对于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的初步判断、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相关治理层人员进行了沟通。

大信具备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大信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方案及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师就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独立性及关键审计事项表示认同,并督促审计师在约定时间提交审计报告。2025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职能,对大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未来,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继续加强对公司的审计指导,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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